水城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水城县2012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人武部,各人民团体及县属企事业单位: 《水城县2012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已经县爱卫会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主题词:爱国卫生 病媒生物 防制 方案 通知 水城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7月17日印 (共印150份) 水城县2012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贵州省爱国卫生条例》和《贵州省防控病媒生物管理办法》,巩固我县创卫成果,推进爱国卫生工作向纵深发展,把病媒生物(鼠、蚊、蝇、蟑螂)密度控制在全国爱卫会〔1997〕5号文件和《省级卫生县城标准》规定之内,防止传染病在我县暴发流行,给全县城乡居民提供一个安全、舒适、和谐健康环境,特制定水城县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治理病媒生物“四害”孳生栖息场所为重点,以治理“脏、乱、差”为手段,采取环境防治,标本兼治,群防群治,突击与经常相结合的方法,对全县城乡病媒生物的孳生栖息地进行全面治理与环境改造,杜绝其孳生栖息源头,力争在2012年8月底前,使我县城区灭鼠、灭蟑、灭蚊三项指标达到全国爱卫会病媒生物防制达标标准和《省级卫生城市标准》,灭蝇指标不超过标准三倍。 二、工作任务 (一)乡镇爱卫会及部门、单位爱卫领导小组的职责任务 1、根据全国爱卫会〔1997〕5号文件和《省级卫生县城标准》要求,各乡镇、单位(部门)、村(社区)居委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防制达标工作组织机构和基层工作网络,完善工作制度,落实消杀经费,配备兼职防制人员。 2、负责制定本辖区及管理单位病媒生物防制(除“四害”)年度工作计划、技术方案、工作方案及阶段性工作计划及总结,加强除“四害”卫生知识培训,对辖区各单位的防制工作进行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对本辖区及管理单位病媒生物现状调查,主要是病媒生物(鼠、蚊、蝇、蟑螂)密度调查和病媒生物孳生地调查,掌握本地区地理分布、面积及类型(垃圾点、公厕、绿化场所、农贸市场、轮胎堆放地、基建工地)。 4、疾控部门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工作。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做到方法规范、数据可靠、资料完整,基本能反应病媒生物孳生地现状。定期开展区域卫生灭鼠剂、杀虫剂抗药性监测和实际应用效果评价,为巩固贵州省卫生县城病媒生物防制达标工作的科学合理用药提供依据。 5、相关部门开展对本县辖区内病媒生物防制消杀市场整治工作,坚决打击非法制售假冒伪劣杀虫剂、灭鼠剂的厂家和个人,禁止使用国家禁用的灭鼠药物和假冒劣质的杀虫剂。 6、按照《省级卫生县城标准》要求,切实抓好本辖区病媒生物防制达标工作,发动城区居民对病媒生物(“四害”)孳生栖息地进行环境治理与改造,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及公共地段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要按照区域划分,属地管理原则,认真抓好责任落实,不留死角。 7、组织开展每年春秋季病媒生物集中消杀工作。组织抽调有关人员,对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以秋季检查为重点。 (二)城区有关职能部门职责任务 1、县执法监督管理局负责抓好城区主次干道及两侧、娱乐休闲广场及周边公共绿地、林带、垃圾中转站(箱)、垃圾填埋场、公共厕所等“四害”孳生地和栖息地的治理。在本单位开展日常监督的同时,加强对上述重点部位督查和指导,切实抓好各项防制措施的落实。 2、县住建局负责抓好建筑施工场地的病媒生物防制达标工作。落实建筑工地的鼠、蚊、蝇、蟑螂孳生场所的治理和定期药物消杀工作;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由县住建局监督物业管理单位具体实施。 3、县农业局负责抓好农村和农田灭鼠工作,对农田灭鼠工作要全面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培训消杀骨干,抓好任务落实,采取城乡联合统一行动,集中消杀,不留空档,做到县不漏乡镇,乡镇不漏村,村不漏户,确保消杀效果。 4、县水利局要对辖区水系进行专项调查,了解和掌握鼠、蚊、蝇、蟑螂孳生分布情况,重点对“四害”孳生栖息地进行治理。 5、县工商局负责抓好集贸市场、超市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配备专(兼)职防制人员,定期开展“四害”消杀。各集贸市场要做到布局合理,摊位物品实施垫离,增设必须的防灭鼠设施(挡鼠板、鼠夹、鼠笼、粘鼠板等)和防蚊蝇设施(纱窗、纱帘、摊位防蝇防尘罩、灭蝇灯)。要依据不同季节,定期对市场内外孳生地进行治理和投药消杀,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6、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抓好汽车客运站及城区公路沿线两侧除“四害”工作。 7、县经信局负责抓好粮库、粮油公司、粮油加工、销售点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确保除“四害”达标。 8、县卫生局负责抓好本系统病媒生物防制达标工作的同时,要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做好鼠药中毒患者的应急抢救工作。卫生监督所要按照“谁发证、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督促宾馆、饭店、和“五小”行业完善防制设施的配备和日常监督管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组织开展“四害”密度监测和病媒生物防制知识技术培训。 9、滥坝镇负责抓好社区、城郊结合部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尚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和城郊结合部,防制工作由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具体实施。 10、县教育局负责抓好学校的病媒生物防制,重点是学校内学生食堂、公寓、厕所和垃圾收集点。 11、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景点)的餐饮场所、厕所、垃圾收集点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及文化娱乐场所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重点是娱乐场所的包厢和厕所。 (三)其他各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居民社区、企事业等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安排,健全病媒生物防制组织,加强领导,落实消杀经费,落实专(兼)职人员,抓好日常工作。 2、组织开展环境整治,清理卫生死角,铲除“四害”孳生栖息场所。坚持防制结合,配备防鼠、防蚊、蝇、蟑螂设施,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与措施。 3、定期投放灭鼠毒饵,集中消杀鼠、蚊、蝇、蟑螂,确保管辖区内鼠、蚊、蝇、蟑螂密度不超标。 三、方法步骤 (一)广泛宣传动员,加强骨干培训(7月10日~7月31日) 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贵州省爱国卫生条例》及《省级卫生县城标准》要求,积极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宣传动员工作,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深入社区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的危害性、消杀方法及防制措施,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参与意识和除害防病的积极性。同时,要逐级举办病媒生物防制业务骨干培训班,对从事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学习省级卫生县城标准中病媒生物防制相关知识和技能,提高“四害”消杀工作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 (二)搞好调查摸底,加强综合治理(8月1日~8月20日) 1、做好病媒生物孳生地调查治理工作 按照《省级卫生县城标准》要求,对本辖区“四害”孳生地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组织开展孳生地治理活动,从源头上彻底铲除“四害”孳生地。 双水城区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实行垃圾袋装化、封闭管理。同时要清理阳台、楼梯及院落的杂物,疏通下水道,清理污水淤积。对单位院落、居民区室内外的破罐、空瓶、罐头盒等杂物进行全面清理,有效防止蚊蝇的孳生,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单位、特殊行业、特殊场所的消杀力度,落实防护措施。 乡镇、村(居)民要清运房前屋后的粪堆、土堆、柴堆等,对畜圈、禽舍要一天一扫,尤其要注重道路两旁的污水渠道的疏通,清理其中的杂物和两旁的杂草,填平洼地和清除积水,控制鼠、蚊、蝇、蟑螂的孳生与繁殖。 2、做好病媒生物消杀工作 (1)灭鼠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区灭鼠采用一周四次饱和投饵法。重点单位、粮店、粮库、饮食行业与食品加工销售单位,采用两周八次饱和投饵法,灭鼠毒饵覆盖率和毒饵到位率达到100%。县爱卫办将组织人员对鼠药防制进行五个方面检查。一是查看各单位灭鼠工作计划和投放毒饵的具体时间、有无主管人员。二是查现场毒饵投放药量及投放次数。三是查鼠药购买情况,购药单据和鼠药来源。四是查防鼠设施(防鼠夹等)及巩固措施。五是查灭鼠、杀虫剂中毒预案及措施。 (2)灭蚊、灭蝇、灭蟑螂 以各乡镇、部门等为单位,对蚊、蝇、蟑螂的孳生地进行综合治理。结合水城县实际,选择灭蟑螂作为重点。投药消杀阶段的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各单位、部门、乡镇具体组织实施。 (三)自查自纠(8月21日~8月23日) 投药消杀阶段结束后,各乡镇、单位(部门)对辖区(办公区域)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行自查验收,向县爱卫办上报自查工作总结,完善病媒生物防制本底资料,并认真做好病媒生物防制达标后的巩固工作;城区学校(含市四中、市七中、水城县四小、钟山小学)由县教育局组织检查验收,县爱卫办组织人员抽查。 (四)检查验收(8月24日~9月30日) 县爱卫办根据《贵州省爱国卫生条例》及省级卫生县城病媒生物防制达标标准,牵头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予以通报。被抽查的乡镇、单位、部门要根据检查通报情况,对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进行及时有效整改、查漏补缺,限期达标。县爱卫办对“四害”孳生场所的重点行业、重点单位进行复查。未达标的单位,在整脏治乱年度考评中,相关单项工作根据复查情况计分,与年度目标考核挂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是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省级卫生县城条件的硬指标,也是涉及各行各业、家家户户和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大事。各乡镇、单位(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全县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病媒生物防制组织网络,要确定专人负责,把病媒生物防制达标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定期开会研究,抓好落实。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要按照《贵州省爱国卫生条例》和省级卫生县城标准要求,健全病媒生物防制组织,完善管理制度,制定达标措施,确保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病媒生物防制达标工作。 (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 各乡镇、各单位(部门)在开展病媒生物防制达标工作中,实行“四包”:包范围,按划定地段、住户投药消杀;包时间,在统一时间内按时投放毒饵和实施消杀;包质量,消杀药物按标准要求必须投药到位;包效果,经监测,“四害”密度降到规定标准以内。 (三)严格标准,确保达标 各乡镇、各单位(部门)在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全国爱卫会制定的病媒生物防制标准,做到严格标准,不走过场。滥坝镇及城区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贵州省卫生县城标准》所涉及的内容,进行任务分解,特别是要抓好《省级卫生县城标准》病媒生物防制知识培训,在实际工作中从严掌握。对在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中认识不到位、行动不积极、措施不力的单位,按照《贵州省爱国卫生条例》有关条款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责任不落实、态度不端正、“四害”密度超标、环境卫生差、影响巩固创建工作的单位,将按要求限期整改,直到达标。 各乡镇、各单位(部门)将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开展情况和总结于8月23日前报县爱卫会办公室,联系电话:8933095,电子信箱:scscsj@126.com。 附件: 1、全爱卫〔1997〕5号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灭鼠、蚊、蝇、蟑螂标准》; 2、《环境治理措施》; 3、《灭蚊、灭蟑螂、灭蝇、灭鼠工作技术摘要》。 注:附件发至各乡镇、部门、单位双创双建工作邮箱,请自行查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