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06
来源:中国税务报
单位或雇主为个人或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的情况经常发生,笔者发现,利用一元一次方程,可以方便快捷地解决单位或雇主为个人或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问题。 雇主为雇员负担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税款的计算 单位或雇主为个人或雇员负担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一般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一是雇主全额为雇员负担税款。计算公式为: ①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 ②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需要注意的是,公式①中的税率,是用“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后的余额,查找不含税级距下对应的税率,公式②中的税率,是含税级距下对应的税率。 案例1:境内某公司代其雇员(中国居民)缴纳个人所得税。2011年10月,支付陈某的不含税工资为8200元人民币。计算该公司为陈某代付的个人所得税。 解法一:根据公式计算 代付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8200-3500-555)÷(1-20%)=5181.25(元)。 应代付的个人所得税=5181.25×20%-555=481.25(元)。 解法二:应用方程计算 解:设某公司代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为X,根据题意得方程:(8200+X-3500)×20%-555=X,解得X=481.25(元)。 在这里,方程的经济含义是:公司代雇员负担税款,相当于雇员又取得了一块收入,所以,雇员当月从公司取得的收入是(8200+X)元,属于税前所得。 二是雇主为其雇员负担部分税款,分为定额负担和定率负担两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雇主为其雇员定额负担部分税款的,应将雇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后,计算单位应当代扣代缴的税款。计算公式为: ①应纳税所得额=雇员所得的工资+雇主代雇员负担的税款-费用扣除标准 ②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案例2:某外商投资企业雇员(外国居民)2011年10月工资收入为8200元,雇主定额负担200元税款。计算该纳税人当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对定额负担税款情形,可直接根据公式计算。 代付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8200+200-4800=3600(元)。 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3600×10%-105=255(元)。 个人实际负担的个人所得税=255-200=55(元)。 第二种情形:雇主为其雇员定率负担部分税款,是指雇主为雇员负担一定比例的工资应纳的税款或负担一定比例的实际应纳税款。 应纳税所得额=(未含雇主负担的税款的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负担比例)÷(1-税率×负担比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案例3:某外商投资企业雇员(外国居民)2011年10月工资收入为8200元,雇主负担其工资所得30%部分的税款。计算该纳税人当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解法一:根据公式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8200-4800-105×30%)÷(1-10%×30%)=3472.68(元)。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472.68×10%-105=242.27(元)。 解法二:应用方程计算 设某外商投资企业雇员应纳个人所得税为X,根据题意得方程:(8200+30%X-4800)×10%-105=X,解得X=242.27元。 在这里,方程的经济含义是:企业代雇员负担30%的税款,相当于雇员又取得了一块收入,即相当于税款的30%部分。所以,对雇员当月从公司取得的收入来说,是(8200+30%X)元,因此,应据此对其进行计算征收。当然,需要注意在查找适用税率时,一般是将纳税人取得的不含税收入,减去费用扣除额后,对照不含税税率级距表查得。特别是在两个级距之间,需要引起注意,这里不再赘述。 雇主为雇员负担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税款的计算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人代付税款,应当将单位或个人支付给纳税人的不含税支付额(即纳税人取得的不含税收入额)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规定计算应付的个人所得税款。代付税款的计算公式为: (1)不含税收入额不超过336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800)÷(1-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2)不含税收入额超过336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1-税率×(1-20%)]或[(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当级换算系数。 案例4:中国公民方先生为某公司提供工程设计,取得税后收入54600元。该公司应代扣代缴方先生个人所得税多少元? 解法一:根据公式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54600-7000)×(1-20%)]÷[1-40%×(1-20%)]=56000(元)。 应纳税额=56000×40%-7000=15400(元)。 解法二:应用方程计算 设公司代方先生负担的税款为X,根据题意得方程(54600+X)×(1-20%)×40%-7000=X,解得X=15400元。 雇主为雇员负担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税款的计算 根据现行政策,对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按照以下方法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个人所得税: (1)按照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查找相应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 (2)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速算扣除数A)÷(1-适用税率A); (3)按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重新查找适用税率B和速算扣除数B; (4)应纳税额=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B-速算扣除数B。 (5)如果纳税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的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先将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部分后,再按照上述规定处理。 (6)根据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现行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为个人支付的个人所得税款,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案例5:某个人2011年12月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20000元。当月工资5000元,计算单位负担的个人所得税。 解法一:根据公式计算 当月工资应纳税额=(5000-3500)×3%=45(元)。 计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个人所得税,首先要按照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查找相应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即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20000-105)÷(1-10%)=22105.56(元)。 再按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重新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即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22105.56×10%-105=2105.56(元)。 当月应代扣个人所得税=45+2105.56=2150.56(元)。 单位负担的个人所得税=2150.56-45=2105.56(元)。 解法二:应用方程计算 设公司代个人负担税款为X,根据题意得方程(20000+X)×10%-105=X,解得X=2105.56元。 单位负担个人所得税=(5000-3500)×3%+2105.56-45=2105.56(元)。 在这里,按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直接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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