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受有毒動物傷害之認識與處理 (一)水生動物毒素引起之傷害 1. 魚與貝類刺傷:如石頭魚、獅子魚、鯰魚、魟魚、石狗公魚、芋螺等
芋螺
石 狗 公 魚 獅 子 魚
鰻 鯰 魟 魚 臨床症狀:局部疼痛、腫、麻木感、肌肉無力、傷口可能發炎;另厲害時可能產生休克、心律不整、血壓下降、呼吸窘迫、肺水腫乃至死亡。 野外緊急處理:在受傷初期應首先以清水或鹽水沖淨傷口,並去除遺留在身體之毒刺。然後立即以熱水浸泡傷口,如此可能使毒性蛋白變性而減少毒性;但如已產生明顯腫脹,則不宜再泡熱水,因為會增加局部腫脹。浸泡熱水之時間約30-90分鐘,熱度以能忍受的範圍為主;再送醫院診治。 2.食用珊瑚礁魚中毒 因常見於熱帶魚類,又名熱帶魚毒;但仍可能存於某些非熱帶魚類,如虱目魚。此種毒素來自雙鞭毛藻,經過不斷的生物累積作用,其毒性之來源為來自生物鏈的累積作用而使毒性擴大;此症常見於熱帶魚類,但仍可能發生在某些非熱帶魚類。它是對溫度穩定之化合物,因此加熱、冷凍、乾燥等步驟皆無法破壞毒素。 臨床症狀:典型症狀為嘔吐、腹瀉、肌肉酸痛、嘴麻、手麻、冷熱感覺異常;其中某些症狀可能持續達數月或數年之久。 治療:症狀治療為主,以避免食用此種魚類(尤其是內臟部位與生殖腺體)為最重要的措施。 3.食用河豚中毒 最常以食用河豚導致中毒者表現;河魨毒素雖然主要存於河魨,但此種毒素亦可見於其他生物,如織紋螺類、章魚、蠑螈、蝦虎魚等。河魨毒素乃是一種非蛋白質且對熱穩定;一 般存於有毒的河魨中。河魨毒素存在的部位以內臟居多,尤其是肝臟與性器官(如卵巢)含量最多;另外皮膚亦含有此種毒素,而肌肉亦可能含有少量河魨毒素。此種毒素亦可見於其他生物,其中織紋螺及蝦虎魚所造成的河魨毒素中毒,在臺灣曾發生過 臨床症狀:以影響神經系統為主,主要症狀為嘴麻、手麻、腳麻、嚴重時則可致呼吸衰竭,但症狀一般不會持續太久。嘔吐、腹瀉等腸胃症狀亦可能產生。 治療:以支持性療法為主,如未產生呼吸衰竭,則應不會造成死亡。 4.食用有毒貝類引起中毒 主要因服食如受到有毒藻類污染的西施舌等貝類而造成中毒。人或其它動物誤食時則引起中毒。依據症狀可分成三類:1.麻痺性﹙毒素的產生與水域中藻類大量繁殖形成紅潮有關。貝類或其它海洋生物攝食有毒渦鞭毛藻後,毒素進入其體內,此種毒素係神經毒。﹚,2.神經性﹙致病毒素對熱穩定,作用機轉主要為持續的刺激神經,導致神經肌肉末稍之抑制;另外也可使氣管平滑肌收縮。﹚,3.失憶性。三種中毒中,以麻痺性貝類中毒之個案數較多。
臨床症狀:麻痺性貝類中毒中毒之潛伏期約30分鐘,持續時間多在12-24小時;通常在進食後30分鐘後,口唇、舌、臉部呈麻木灼熱感,然後四肢發生麻痺及漸進性麻痺、頭痛、眩暈、運動失調、身體漂浮感、吞嚥困難、言語困難、暫時性失明等神經症狀;並可有噁心、嘔吐等表徵,嚴重時導致呼吸衰竭甚至可致死。症狀多半在12小時後恢復正常。一般而言,如經24小時仍存活且無併發症者,預後良好。而神經性貝類中毒中毒潛伏期約15分鐘至18小時(平均3小時),持續時間1-72小時(平均17小時)。腸胃及神經症狀多同時發生,主要症狀為唇舌麻木感、冷熱感覺異常、肌痛、眩暈、運動失調、頭痛、倦怠、心搏變慢、反射降低、瞳孔放大等神經症狀;並可能有噁心、嘔吐、腹痛、腹瀉、便血等。嚴重者可導致抽搐、昏迷及呼吸衰竭而致死,但少見。如接近已有紅潮形成之水域,人也可能吸入毒素而引起呼吸道刺激症狀如咳嗽、氣管痙攣、氣喘等。失憶性貝類中毒潛伏期約15分鐘至38小時(平均5小時)。主要症狀為記憶喪失、心律不整、血壓不穩、眼肌麻痺、半身麻痺、不自主咀嚼、扮鬼臉等神經症狀;嚴重者則會產生痙攣及昏迷。另外也可產生噁心、嘔吐、腹痛、腹瀉等症狀;部分病人會有長期性前行性記憶喪失,感覺及運動神經病變。 治療:以支持性療法為主,如未產生呼吸衰竭與嚴重症狀,則應不會造成死亡。 5.產生過敏症狀之魚類毒素 主要因食用保存不當、腐敗而孳生細菌之魚肉,所造成的中毒。常見可能造成中毒魚類,如鮪魚、鮭魚、鯖魚等。 臨床症狀:嘔吐、腹瀉、皮膚紅疹等類似食物過敏的症狀,嚴重時可導致休克。 治療:以支持性療法與抗過敏藥物為主。如未產生休克現象,或電解質之異常,應會逐漸復原。 6.生食海參或被海參刺傷
因生食有毒海參或接觸海參引起的中毒。致病毒素在酸性環境下不穩定;具有細胞毒性與溶血毒性,可以抑制神經的傳導。常見有毒海參如虎紋海參。接觸後的症狀包括紅、腫、疼痛等皮膚症狀;至於口服可能產生如嘔吐及腹痛等症狀,但其他症狀因報告個案很少。治療以症狀治療為主,避免中毒應注意不可生食海參及大量食用。 7.被水母類動物刺傷 因水母、海葵、珊瑚、水螅等螫傷引起的中毒,此類毒素具神經及心臟毒性。中毒的症狀一般於接觸後迅即產生,可包括局部紅腫、搔癢、疼痛、浮腫、紅斑、脫皮、水泡及膿皰,並可能引起肌肉或關節疼痛、肌肉壞死、呼吸困難、發燒、畏寒、腹瀉、意識不清、腹痛、呼吸困難、發紺、四肢麻痹、劇痛休克、肺水腫乃至於死亡(包括溺斃)。上述螫傷中,以水母最 常見及嚴重,螫傷後復原的時間,可由數小時至數週之久。對於腔腸動物的螫傷,首先要以浴巾、衣服等去除仍附於體表的刺絲胞,另外可以用 3-10 %的醋或其他物質(如氫氧化鈉或硼酸等)以去除刺絲胞的活性;至於酒精類物品或尿則因會促使刺絲胞釋放毒液,不可使用。對於局部仍有症狀者,類固醇或抗組織胺藥膏,乃至於口服抗組織胺藥物皆有幫助。對於珊瑚刺傷者,因傷口容易出血感染,須特別注意傷口的清潔;可以用優碘或低濃度的雙氧水消毒,並臥床休息及使用抗生素。產生休克者,應給予急救用藥。主要避免中毒之法,為戲水時應有適當的保護裝備,勿任意碰觸此類生物。 (二)陸上生物毒素
出血性毒蛇:青竹絲、龜殼花、百步蛇 神經性毒蛇:眼鏡蛇、雨傘節 混合性毒蛇:鎖鏈蛇、海蛇 雨 傘 節 A. 雨 傘 節
E. 青 竹 絲﹙咬傷率最高﹚
(1). 毒蛇咬傷之臨床症狀 出血性毒蛇以局部腫脹、瘀血為主,此等毒素可造成咬傷處腫脹、淤血、疼痛;嚴重時並可導致全身凝血功能不全、全身性出血等症狀。高濃度的出血性毒蛇毒素也有可能導致促進凝血之作用;出血性毒蛇咬傷後,一般於30分鐘至一小時內,即產生局部腫脹、淤血、疼痛、淋巴結腫大等症狀;若未經治療,則腫脹會迅速由咬傷處向上擴展,並可能導致水泡形成、肌肉壞死、血壓下降、昏迷或休克全身性症狀。在出血性毒蛇中,以百步蛇之病兆蔓延速度最快。至於神經性毒蛇則以影響神經肌肉接合處為主,神經性毒蛇咬傷後,傷口少見疼痛、腫脹、淤血等症狀(但眼鏡蛇仍有可能產生);且如有傷口腫脹,亦不似出血性毒蛇一般會擴散。主要症狀初期症狀常為複視、眼瞼下垂,其後在數十分鐘至一、二小時內產生吞嚥困難、肌肉無力痙縮、四肢麻痺、瞳孔擴大、呼吸衰竭等嚴重症狀。 (2). 治療 以抗毒血清靜脈注射為主。神經性毒蛇須特別注意呼吸狀況,一般症狀多在2小時內產生,但可能延至6小時才產生。至於出血性毒蛇,則須注意血流不止與腫脹有無擴大現象。 一般常犯的錯誤:把傷口切開,應儘量避免,特別是出血性毒蛇咬傷,以免傷口感染及癒合不良。使用止血帶亦應小心,以免產生患肢缺血症狀。局部注射抗毒血清亦不在建議範圍內,因可能造成肢端壞死,且局部之吸收常不佳,而影響了療效。 建議的初步治療:使用彈性繃帶包紮患部,以減少毒液回流,此點對於神經性毒蛇咬傷尤其重要。而在初步處置後,則應儘速送醫,接受必要的治療。 (3). 注意事項: 1. 在無法或未鑑定為有毒或無毒的情況下,一律以毒蛇咬傷的狀況進行急救處理。 2. 認清蛇的形狀、顏色及其他可能的特徵,可能的話帶蛇至醫院以供辨識。 3. 根據統計 (1)超過百分之九十六的蛇咬傷部位都在四肢(上肢稍多於下 肢)台灣的毒蛇咬傷大多患肢會腫脹,因此請儘速除去手上束縛物,例如戒指、手鐲等。 4. 患者宜保持鎮靜,或給予患者精神支持,並讓患肢保持靜止,切勿隨意移 動,並使其低於心臟的位置;傷口處之血液可以手或吸血器擠出(勿用口吸),但一般不建議使用。 5. 儘速以彈性繃帶緊緊包紮於患肢傷口上方,以減少毒液回流(尤其應用於神經性毒蛇),包紮範圍越大越好,減緩毒性的發作﹙彈性繃帶包紮固定法可提供幾個小時的緩衝期﹚。如無彈性繃帶時,絲襪、褲襪亦可應用,再利用木板或樹枝等物做成夾板,以固定患肢。止血帶雖可使用,但因鬆綁時會造成毒液大量吸收,故應儘量避免,以免造成毒液快速吸收,或因綁太久致使患肢缺血。 6. 儘量勿作傷口切開(尤其是出血性毒蛇咬傷),以免造成傷口感染、癒合不良。如一定要作傷口切開,也應採平行切開。 7. 不可使用冰敷或冷敷,以免造成組織壞死。 8. 不可飲用酒精或刺激性飲料,以免加速蛇毒之散佈。 9. 儘速送醫接受診治。 10. 在偏遠的深山裡活動的人,在被咬傷後到最近的醫療場所可能需好幾天,無線電通訊設備加上空中救護系統,可能是最直接的救護方式。若無良好的救護系統(無線電等)而必須進出毒蛇出沒地區,自行攜帶該地區常見毒蛇的數種 抗蛇毒血清上山,較為妥當。當發生蛇咬傷後,先依上述步驟處理,再取出專一的血清稀釋後,以每 2 -3 西 西的量分別注射於四肢近端肌肉中,將一瓶血清全部注射完,約一小時後拆掉繃帶,然後儘速下山就醫。 (4). 其 他 部 位 咬 傷 之 緊 急 處 理: 1. 身體軀幹咬傷:儘可能給予彈性繃帶包紮,但注意勿壓迫到胸廓的呼吸運動。 2. 頭頸部咬傷:頭部可嘗試包紮壓迫,但頸部則不可,此時只有儘速送醫。 (5). 如 何 避 免 蛇 咬 傷: 1. 勿輕易嘗試去抓蛇或逗玩。 2. 在毒蛇出沒地區活動,宜穿著皮靴或厚長褲,勿赤腳或僅穿拖鞋。 3. 在未經詳細診視之前,勿空手伸入中空的原木或濃密的雜草堆中或翻動 石塊。 4. 跨過石塊或木頭等物 ,應注意防備另一側可能有毒蛇棲息。 5. 露營時應選擇空曠而乾燥地區,避免紮營於雜物堆附近,晚上應升起營火或火炬於營帳周圍,尤其是夏天的夜晚。 6. 在毒蛇常出沒的地區勿涉水或游泳, 因為大部份毒蛇皆是游泳高手,水 中可能潛有毒蛇。 (6). 注 意: 正確包紮後,患肢會較舒服,如此包紮可以持續好幾個小時,到達醫院之前繃帶 不要拆掉,抵達醫院之後要儘快決定何時拆掉,不要留著太久。一般在抗蛇毒血清準備給予時,或者在醫師必須檢視傷口的情況下,即可拆掉彈性繃帶。 2. 蜂類螫傷
胡蜂又稱黃蜂、大黃蜂、虎頭蜂、長腳蜂,是一種分佈廣泛、種類眾多、飛翔迅速的昆蟲。眾胡蜂中就數虎頭蜂最兇猛,當遇到攻擊或干擾時常群起攻擊,嚴重時會致人於死。胡蜂傷害主要以虎頭蜂(胡蜂)螫傷為最大宗,但以黑腹胡蜂毒性最強。 臨床症狀:局部紅腫痛為主,另外嚴重時也可能產生全身症狀,其中尤以過敏性休克最易致命,常是造成死亡的主因。單隻蜂蟄引起的局部症狀為患部腫脹、劇痛、發熱等。另外如叮到神經,則可能導致神經麻痺;而如叮到喉部或口腔,則可能造成呼吸困難。而單隻蜂蟄引起過敏反應,一般在螫傷後30分鐘至兩小時內產生,但偶而可能延至6小時才產生;常見症狀為癢、不舒服、暈眩、胸部不適、明顯腫脹;嚴重者則可能會產生呼吸困難、身體虛弱、乃至休克反應。嚴重情況如多隻蜂蟄引起之毒性反應以頭暈、嘔吐、發熱、肌肉痙縮、溶血等方式表現;一般要20-30隻以上的蜂螫,才容易產生全身性的反應。另外蜂類毒素量大時,可以造成溶血或橫紋肌溶解症狀,並可因而產生腎衰竭、凝血異常等。 野外緊急處理:以症狀治療為主,可使用冰敷患部,抗過敏藥物、止痛藥物等。而在拔除具毒性尾刺時,由於其上有毒囊,為避免拔除時擠破,因此應避免直接以手拔除,而須以刀片鈍部或鑷子慢慢拔除。﹙1. 螫針的去除:可以尖頭的小鑷子或用刀背、厚紙片沿著皮膚表面刮去螫針;2. 局部傷口處理:可使用冰敷、止痛藥物、抗過敏藥及消腫藥物;3.注意保持呼吸道的暢通;4.儘速送醫診治﹚ 預防:應避免招惹蜂類、勿穿鮮豔衣物、勿噴香水。首先就是避免蜂螫,尤其是在蜂群最多最不穩定的八至十月。著深暗色衣服,穿貼身而不寬鬆的衣服,並避免用化粧品、香水與髮膠,注意食物所散的氣味,可避免被蜂螫的機會。當被一隻蜂盯住時就必須注意,不要隨便亂動,觀察附近是否有蜂巢,靜靜離開,不要讓胡蜂認為你有敵意,否則一旦被攻擊,很可能就是一大群。如果附近只有一隻但不幸被螫,就要趕快離開現場,避免被後來的一群胡蜂趕上。 3.蜈蚣咬傷 臨床症狀: 被蜈蚣咬傷時,有劇痛,然後引起紅腫,淋巴管炎,淋巴節炎,有時會發燒。主要以局部紅腫痛為主,嚴重時可產生患部之潰瘍、壞死,橫紋肌溶解症、頭痛、發燒、腎衰竭、或出血等全身症狀,甚少有致命性。
治療:以症狀治療為主,致死率非常低,目前僅有在墨西哥之大蜈蚣或熱帶雨林之蜈蚣咬傷,曾產生致死個案。因對毒液產生過敏性休克,導致嚴重病症者,亦應考慮。不過在臺灣,尚未有因蜈蚣咬傷而產生嚴重病症者。 4. 有毒蜘蛛 (A). 蛛網絲引起之眼病 1. 症狀:當蛛網絲侵入眼睛時,產生眼病、結膜充血、浮腫,嚴重時引起角膜潰瘍。 2. 治療方法:緊急時先以乾淨白開水沖洗眼睛,並送醫治療。 (B). 高腳蜘蛛撒尿造成之皮膚潰爛 1. 症狀:當蜘蛛尿接觸皮膚時,產生皮膚紅腫潰瘍。 2. 治療方法:緊急時先以乾淨白開水沖洗眼睛,並送醫治療。
(C). 黑寡婦與人面蜘蛛等之毒害 5. 誤食蟾蜍 盤古蟾蜍 中毒症狀:流口水、噁心、嘔吐,偶見腹痛,同時引起心動徐緩及心律不整。還有口唇、四肢麻木、四肢無力癱瘓、抽筋、全身無力、頭暈、眼花、幻覺、意識不清、發燒、呼吸困難、發及視力模糊等。 急救之目標:在於穩定生命現象,為求減少毒物經腸胃道繼續吸收,催吐或洗胃,應及時進行,並儘速送醫救治。 ﹙貳﹚有毒植物之認識與急救處理 ﹙一﹚依臨床症狀分類 有毒植物: 1. 含有毛地黃等強心配醣體之植物毒素:如毛地黃、夾竹桃、鈴蘭、萬年青、海檬果等。中毒時可造成嘔吐、異常視覺、心臟傳導阻礙、心室性心律不整等,嚴重時甚至可造成死亡。 2. 含氰化物前驅物之植物:如樹薯、杏仁、亞麻、蘇鐵、桃、李、梅子、枇杷等果實之核仁。此種植物因含有氰化物的前驅物,如製造過程處理不當,則服食後可在人體內分解產生氰化物,而造成氰化物中毒,影響體內呼吸鏈之進行,造成代謝性酸中毒,而致昏迷、休克、死亡。 3. 會引起皮膚炎之植物:如龍舌蘭、瓊麻、漆樹、腰果、黃金葛、咬人貓、咬人狗、聖誕紅、白千層、紫茉莉、垂柳等。此等植物可造成皮膚紅疹、疼痛、腫脹,嚴重時可致潰瘍、水皰或全身性紅疹、多形性紅斑。 4. 含草酸之植物:如姑婆芋、龍舌蘭、彩葉芋、芋、海芋、孔雀椰子等。皮膚接觸此種植物汁液可致皮膚炎;食入時則可致口腔腫脹、疼痛、腹瀉等腸胃症狀。一般不易吸收至體內,但如吸收,則可能導致草酸鈣之形成,並可致低血鈣、抽搐、心室性心律不整等。 5. 含抗乙醯膽鹼作用之植物:如大花曼陀羅、紅花曼陀羅、 馬纓丹等。服用此種植物雖可治療氣喘,但因服食量甚難評估,常會過量而造成口乾、瞳孔擴大、心搏加速、血壓升高、便秘、小便困難、皮膚乾等症狀;嚴重時並可導致心室性心律不整、發燒或精神病症、乃至昏迷。 6. 引起腸胃症狀之植物:如短果苦瓜、油桐、巴豆、、綠珊瑚、蓖麻、 等(其中多種植物常含有兩種以上之毒性,如兼具腸胃與皮膚症狀)。中毒時可造成嘔吐、腹瀉、腹痛、腸胃出血等症狀。 7. 具乙醯膽鹼作用之植物:如夜香木、金盃藤、刺茄、龍葵、玉珊瑚、懸星花、馬鈴薯等,產生症狀與抗乙醯膽鹼者相反;但因此類植物常同時含有抗乙醯膽鹼者之毒素,因此症狀並不一定必然是乙醯膽鹼之作用。 8. 八角蓮、雞母珠、雷公藤、魚藤精、烏頭、煙草等亦各有不同之毒性,如八角蓮可產生神經毒性,雞母珠可導致腸胃症狀、抽搐、昏迷等,而魚藤精則可抑制呼吸鏈,而產生酸中毒、休克等毒性。 ﹙二﹚毒蕈: 臨床症狀:蕈類中毒之臨床症狀可分為八大類 1. 第一類:六至二十四小時產生腹痛、嘔吐、腹瀉;而後產生黃疸、腎衰竭、抽搐、昏迷乃至死亡 2. 第二類:六至十二小時產生嘔吐、腹瀉、血便;嚴重時可致抽搐、昏迷及死亡 3. 第三類:半小時至二小時生產生乙醯膽鹼作用 4. 第四類:喝酒後產生臉潮紅、手腫脹、金屬味呼吸、心搏加速、血壓降低、嘔吐、腹瀉、冒汗,一般約三十分鐘產生 5. 第五類:半小時至二小時產生眩暈、步態不穩、昏迷、肌肉抽搐 6. 第六類:半小時至二小時內產生欣快感、肌肉無力、昏睡、但易可能有過激或躁動之行為 7. 第七類:半小時至二小時內產生嘔吐、腹瀉、腹痛等症狀;嚴重時可致脫水性休克 8. 第八類:三十小時左右才產生腸胃炎之症狀;三至十四天時則產生急性腎衰竭 治療:誤食毒蕈之治療方式以症狀治療為主,緊急時可先行催吐,以避免更多蕈毒素被吸收。 預防:對於來路不明的蕈類,應避免食用。另外也不可僅憑顏色是否鮮豔,即判斷蕈類是否有毒。 ﹙3﹚檳榔的毒性作用 吃檳榔主要影響中樞和自律神經﹙使交感神經興奮﹚,血中腎上腺素濃度明顯增加。 毒性症狀:常見的症狀為頭暈、低血壓、心悸及冒汗、嘔吐、喘、肚子痛及血壓高,另外可能發生心率不整、引發氣喘發作,進而導致死亡。 緊急處理:及時症狀治療,大部分症狀可以很快解除。 ﹙4﹚姑婆芋中毒 中毒症狀:來自於姑婆芋中之草酸鈣,表現以喉嚨疼痛與口腔麻木為主,另外可能伴隨著流涎、說話不清、吞嚥困難及腹痛等表現。嚴重時可能產生低血鈣以及腎功能及肝功能之惡化之併發症。 緊急處理:姑婆芋中毒之治療,主要可喝冰水120~240C.C,,因為口腔、喉嚨及食道黏膜之傷害,一般不建議催吐及洗胃,並送醫院治療。 ﹙5﹚油桐子中毒 中毒症狀:症狀通常在半小時至二小時左右出現,主要是上吐下瀉、腹痛、喉嚨乾痛、頭暈、頭痛、嗜睡及疲乏無力,二至三天後自然痊癒,急性中毒一般預後良好。而長期誤服油桐子,主要臨床表現為輕度消化道症狀、噁心、吐酸、食慾減退、神疲倦怠、上腹不適、或胃部灼熱、腹脹泄瀉,每日糊狀便約三至五次。其腸胃症狀比急性中毒輕,但約十五天左右出現全身症狀,較急性中毒明顯,如發熱、胸悶、手足發麻、下肢浮腫、感覺減退、潮紅灼熱、更有甚者造成心臟擴大、心率加快、心雜音,進一步心臟衰竭而致死亡。 緊急處理:儘快予以催吐,以排除胃中殘留油桐子,並儘速送醫。 ﹙參﹚推薦資料與相關資訊來源 1. 美國心臟協會及美國全國心肺復甦術基金會2000年頒布之心肺復甦術與 緊急心臟照護新準則 2. 行政院衛生署暨臺北榮民總醫院臨床毒藥物防治諮詢中心網站 ﹙http://www.pcc./﹚ 3.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網站﹙http://www./﹚ 4. 臺灣野生動物多媒體資料庫﹙http://wagner.zo./multi-database/﹚ 5. 水產試驗所水產生物圖說﹙http://www./service/aquabio/index-c.htm1﹚ 6. 臺灣魚類資料庫﹙http://fishdb./2001new/main1.asp﹚ 7. 臺灣貝類資料庫﹙http://fishdb./sfishcover.htm﹚
急救篇(二) 心肺復甦術、基礎救命術與特殊狀況急救 ﹙一﹚ 基礎救命術(BLS, basic life support) (1). 目的 1. 立即發現狀況,防止呼吸或心跳停止。 2. 對於呼吸與心跳停止之人,使用心肺復甦術(CPR, 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冀望回復並維持病人肺部通氣與血液循環。 (2). 精髓 1. 發現與確認呼吸及心跳停止 2. 通知119緊急救護系統(phone)與求救(call for help) 3. 心肺復甦術(CPR)之施行 (3). 實施流程 1. 檢查病人或路倒者之意識狀況,若確定無意識反應﹙問話〔你還好嗎?〕及輕拍病人肩膀或背部均無反應﹚,立即求救(call for help)並找人幫忙﹙急電119,通知緊急救護系統﹚。 2. 打開呼吸道,維持呼吸道暢通,並清除口腔內異物。
![]() 推下頜骨姿勢 抬下巴﹑縮後腦勺姿勢 3. 檢查呼吸狀況,若無呼吸則予以人工呼吸吹氣兩次
4. 檢查頸動脈脈搏與觀察血液循環生命現象,若無則進行心肺復甦術(CPR),以維持全身血液循環。
5. 給予去顫電擊(defibrillation)。 (4). 重點整理
(5). 急電119,通知緊急救護系統之時機選擇: 1. 只要確定病人無意識且沒有反應,立刻求救﹙急電119,通知緊急救護系統﹚。 2. 成年人因為溺水、創傷引起的心跳停止與藥物中毒等因素,產生無意識且沒有反應之狀況,應該先給予心肺復甦術一分鐘,再儘速打電話給119通知緊急救護系統求援。 3. 小於八歲之幼兒發生無意識且沒有反應之狀況,應該先給予心肺復甦術一分鐘,再儘速打電話給119求援。 4. 因異物阻塞呼吸道引起的意識喪失且沒有反應時:有執行CPR經驗者應該先給予哈姆立克急救術;無經驗者立院打電話給119求援。 (6). 觀察血液循環生命現象是2000年心肺復甦術之一大改變: 由於在緊急狀況下發生測摸動脈脈搏發生錯誤的機會高達35 %,於是改行觀察血液循環之生命現象﹙有無咳嗽、身體動作、吞嚥及呼吸﹚,若無血液循環之生命現象表現,則立刻進行心肺復甦術(CPR),以回復全身血液循環。 (7). 急救的生存連環
![]() (8). 打開呼吸道之方法: 病患意識喪失時常因舌頭後倒或是頭頸部肌肉支撐不良等因素,致使呼吸道阻塞引起缺氧之危機;此處置方式有兩種,區別在於病患頸部是否有傷害或是頸椎骨是否不穩定,但其目的都在維持病患呼吸道通暢。病患嘴巴必須打開。 1. 抬下巴﹑縮後腦勺姿勢﹙頭傾顎仰法Head-tilt chin-lift maneuver﹚:頸椎無傷害時施行法;施救者將手置於患者額頭,往下、往後輕微使力,使病患頭往後仰。再使用另一手之手指頭置於病患下巴,施力將下巴往上提仰,使下顎上揚,保持額頭下傾。 2. 推拉下頜骨姿勢﹙下顎上推法Jaw thrust maneuver﹚:懷疑患者可能有頸椎受傷時施行法;施救者將兩手分別置於患者兩側下顎,抓緊下顎關節,使下顎往上往前,而另一方面手心用力,使額頭往後傾。 (9). 如何檢查病患之呼吸狀況: 打開呼吸道之後,有個動作要做來察看病患是否有自主性呼吸。〈1〉先將自己臉頰貼近病患嘴唇,感覺是否有呼吸氣體進出;〈2〉施救者用眼睛看病患胸部是否有起伏之呼吸動作;〈3〉施救者用耳朵聽是否有呼吸聲音。若確定無呼吸時則開始施行人工呼吸。 (10). 如何施行人工呼吸: 給予正壓呼吸,施救者先用力吹兩口氣至病患口內,每次吹氣2秒。吹氣時,仍然維持上述維持病患呼吸道通暢方武。但此時,必需將病患鼻孔捏緊。以免吹入之氣體由患者鼻孔漏出。若使用口對口人工呼吸術時,施救者應用自己的嘴將患者嘴部整個含蓋住,以免有漏氣現象。當有衛生、傳染病或是道德方面考量,不適宜使用口對口人工呼吸術時,可以改用袋瓣面罩(Bag mask)通氣呼吸術,此時應扣緊面罩,含蓋住病患鼻及嘴部。使用袋瓣面罩給予人工呼吸時,因為袋瓣內的氣體容量達1600mL,在這種大容量的潮氣量擠壓下,容易引起胃膨脹及胃腸內容物返流嘔吐,可能造成吸入性肺傷害。因此目前認為供給病患之吸入氣體量﹙潮氣量﹚應少為700-1000mL。擠壓給病人所需要的潮氣量因下列情況會有差異: 1. 潮氣量為10 mL/kg,擠壓時間為2秒。 2. 潮氣量應減為6-7mL/kg,擠壓時間為l-2秒。 (11). 如何確認患者是否還有血液循環: 實施經胸部按摩心臟﹙cardiac massage﹚前,應先確定患者是否有血液循環﹙脈搏﹚。其測量脈搏(check pulse)方法以觸摸大型動脈為之,最常以頸動脈為標的。 1. 頸動脈之位置:將患者頭頸部擺在正中標準姿勢,施救者立於患者上半身之旁,先以同手兩指﹙一般以食指和中指﹚指頭觸摸患者氣管,此後兩指往氣管外側下滑,至氣管與氣管旁頸側肌肉交界凹溝部位,此時即可摸到頸動脈之脈搏。 2. 測摸頸動脈之脈搏,測摸時間最多以5至10秒為宜。 3. 觸壓頸動脈時,手勢儘量輕軟,切勿重壓。更不可側頸動脈同時觸壓,以免發生因減少腦部血管流量致使腦梗塞,或是其它血管栓塞之危險。 但是測摸脈搏產生誤判有無血液循環的錯誤率高達35%﹙可能是血壓低致使動脈搏動無法表現出,或是沒有正確定位動脈,甚或其它因素所致﹚;因此新的CPR方式,改以觀察病人是否有血液循環之生命跡象行之。這些跡象包括: 1. 病患血液循環是否有咳嗽? 2. 病患身體是否有動作? 3. 病患是否有吞嚥動作? 4. 病患是否有呼吸? (12). 呼吸與血液循環危急狀況之維持處理︰ 1. 若有摸到脈搏卻無呼吸,則吹兩口氣之後,以人工呼吸術維持,人工呼吸之次數為每分鐘10-12次,亦即每5-6秒吹一口氣。 2. 若摸不到脈搏或沒有循環之生命跡象,則給予胸部按摩(chest compression或是cardiac massage)。 (13). 經胸部按摩心臟: 1. 人體胸廓與心臟之對應關係: 2. 正確的胸部按摩(壓胸)方式: * 指頭洽著肋骨最下緣,往上滑向胸骨劍骨突起部位,按住此處,作為標記。 * 另一手掌外緣緊臨劍骨突起之指頭,置於胸骨下方之部位,此即按壓部位。 * 此時兩手掌上下重疊,指頭互相交叉、握緊,以手掌邊緣緊貼胸骨。 * 按壓時,手肘關節保持直線,切勿彎曲。 * 身體中心,由肩月甲到手掌成為重心用力所在上下按壓,而勿前後搖晃。 * 非醫護人員實施CPR時,按摩位置可以取兩側乳頭連線中央與胸骨下半段之位置,作為按壓位置 3. 按壓胸部之深度,成人保持胸部下陷4-5公分。若兒童則為2.5-4公分;若為嬰兒則為1.2-2.5公分。 4. 按壓胸部之頻率:成人每分鐘按摩100下,兒童(1-8歲) 每分鐘按摩100次,嬰兒至少每分鐘按摩100次,而新生兒每分鐘按摩120次。 5. 按摩及吹氣比:無論單人或雙人急救,成人患者均為15:2;已有氣管插管時成人患者則為5:1。兒童患者皆為5:1。嬰兒患者在未插氣管內管者為5:1,而當已有氣管插管時嬰兒患者則為3:1。 ﹙二﹚、哈姆立克急救法(Heimlich maneuver) 1974年美國Heimlich HJ醫師發明此急救法
哈姆立克急救法圖示
施救者之手勢與按壓位置 患者採坐姿時
患者採臥姿時,施救者跨坐進行哈姆立克急救法
對嬰兒之哈姆立克急救法
1. 施救者跪在患者胸部旁邊,約一個拳頭的距離,將患者近側手平移與肩同高,手呈自然姿勢,手背貼地。2. 將患者對側腳抬起與近側腳交叉。3. 對側手彎向上置於胸部。4. 一手置於頸部下穩定頭頸部,另一手抓住對側褲腰部。5. 以身體為一直線為原則將患者轉向施救者,必要時施救者可以腿部輔助,讓患者身體轉動時呈一直線。6. 當轉至側臥且患者身體穩定時,置於患者褲腰部的手,從後頸部小心的置換頭頸部的手,注意不可抬起患者的頭部。7. 將患者對側的手小心的置換施救者頭頸部下的手,手掌貼地。 8. 將患者對側的腳彎向腹部。9. 每30分鐘換邊一次。 ﹙四﹚ 溺水之緊急處置 1. 溺水之重要變化:缺氧﹙最重要﹚、酸中毒與肺水腫 2. 處理: 甲、 溺水可能併發頸部傷害或是頸椎神經受損,須考慮留意頸椎是否受傷,要預先固定頸椎。 乙、 溺水容易引起失溫狀況,須脫掉溼的衣物,並以乾燥保暖衣物或是毯子包覆身體,以免病患傷害加劇。 丙、 基本CPR開始。 丁、 溺水之死亡是由於呼吸停止,因此維持呼吸道通暢特別重要。 戊、 先作CPR而不是先作哈姆立克法﹙可能會先造成頸椎再度受傷,或使胃內含物逆流至呼吸道造成阻塞﹚除非呼吸道有異物阻塞,否則勿給予哈姆立克急救術。
|
|
来自: 公司总裁 > 《急救/防治/三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