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朗朗的乾坤] 发表时间:2012-08-09 21:29:18 [收藏] [发短信] [回复] [投诉] [添加好友] 对网民反映我县缓刑期满人员重新安置、刑期算工龄及部分人员“吃空饷”的问题,我县高度重视,7月31日立即组织由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人社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抽调专门人员分成四个调查小组,围绕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安置、是否存在安置后不上班领取工资、是否存在缓刑期计算工龄、缓刑期间是否超标准发放生活费、安置时是否未按政策规定核定工资、党政纪处分是否到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等方面,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
经初步调查,我县缓刑期满重新安置的61人中,以前的身份分别是:公务员性质1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2人,技术人员27人,工人20人。2009年11月,本着落实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原则,县政府对这些人员进行了重新安置,当时办理退休手续的35人,重新安排工作的25人,1人因事改企未安置。 经调查发现,有2人未正常上班领取工资,有3人由所在单位违规办理停薪留职,有7人超标准发放生活费,有1人违规办理提前退休等方面的问题。 我县将对初步调查发现的问题作进一步的核查,本着有错必纠、绝不包庇迁就的原则,对存在的问题对照政策认真落实整改。具体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及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中共阜宁县委对外宣传办公室 二○一二年八月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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