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工作效率,推进校委决策及时落实,保障校务工作高效运转,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党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督办任务 (一)县委、政府及省、市委党校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办理情况。 (二)县直有关部门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三)校委相关会议决定事项和校领导交办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其它需要督办的事项。 二、分工 (一)校领导负责通过文件、会议、口头安排及其它形式将工作布置给主办科室和协办科室,并检查指导工作落实情况。 (二)办公室负责日常督办工作,包括登记、交办、督办和结果汇总通报。督办是以催办为主,不直接处理问题,不代替履行工作职能。 (三)各科室负责抓好涉及各自职责业务督办事项的落实。督办事项涉及两个及以上科室的,牵头科室负责督办事项办理的反馈工作,协办科室必须积极配合,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程序 (一)立项登记。办公室根据校委会研究部署及领导安排,将各类督办事项进行分类登记,并按照科室职责分解任务,明确主办协办科室、交办时间和办理要求。 常务副校长直接安排给其他校委和各科室的事项,相关校委、科室要及时告知办公室登记备案。 (二)任务交办。除校领导直接交办事项外,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向有关科室交接督办事项。承办科室如认为该事项不属于本科室职责,应于半个工作日内退回办公室并书面说明理由。 (三)督办促办。主办、协办科室要增强责任心、紧迫感,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办公室要督促有关科室落实督办任务,对未按要求完成的要及时催办。 (四)结果反馈。承办科室或牵头承办科室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主动反馈办理结果。每周进行一次通报,一般在周五上午各科室要将办理情况统计表(附后)经分管校委审核签字后反馈至办公室。特殊情况下,根据办公室通知随时反馈。办公室要及时汇总整理并于下周一上午交常务副校长,经批准后通报。 (五)立卷归档。事项办结后,承办科室要将有关材料收集齐全并归档。 四、时限 督办事项要随收随办、限时办结。对有具体时限要求或校领导提出办结时间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对重要事项要立即办理,随时上报办理情况。 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的,要事先书面提出延时完成督办事项申请(包括: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延时原因、延时天数、计划安排及跟进措施等),报常务副校长审批同意后执行。 五、要求 (一)督办工作实行科室领导负责制。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督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承办的督办事项亲自督促落实,积极办理,按时完成。 (二)严格考核奖惩。对因拖拉推诿、敷衍塞责等人为原因导致督办事项不能落实、贻误工作进展的,在全校予以批评,相关科室负责人要向常务副校长书面说明情况,提出整改措施。同时,督办工作纳入校岗位目标量化考核体系统一考核。对未能如期完成或做出突出成绩的承办科室(个人),每次扣减或增加科室负责人(个人)岗位目标量化考核0.5分,并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条件。 (三)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中共阜南县委党校 2017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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