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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不起訴14保釣人士明遣返

 月未圆书斋 2012-08-16
日不起訴14保釣人士明遣返
2012-08-16 (17:57)
 
本港保釣船「啟豐二號」在釣魚島成功搶灘,全船14人被日本當局以非法入境罪拘捕,他們被分別關押在那霸、豐見城、與那原等四個警署,進行審訊調查。

        日本共同社報道,沖繩縣警方和海上保安廳決定,不將14人移送檢察機關,最快在明日將他們移送入境管理局,再將14人強制遣返。

        《讀賣新聞》報道,外交部副部長張志軍今早同日本外務省事務次官佐佐江賢一郎,舉行電話會談,達成遣返的決定。

        張志軍是第二日就日方扣留中方保釣人士,向日本提出抗議。張志軍致電佐佐江賢一郎,提出嚴正交涉和抗議,敦促日方立即無條件放人及放船,要求日方確保中方人員的人身安全、尊嚴和基本權利。同日,中國駐日本使領館工作組抵達沖繩,探望了被扣的中方人員,並同日方交涉處理有關事宜。

        日 本消息說,政府基本確定了「迅速遣返」的方針。日本政府計劃,在明天(17日)晚上,允許中國保釣人員離開日本。政府計劃在明午將14名中國保釣人士移交給入國管理局,由入國管理局履行「遣送出境」的手續。順利的話,這14人可在明天傍晚離開日本。

        消息說,至於中國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是安排專機接送,還是安排這14人搭乘一般的客機回香港,目前還沒肯定。

        日本就中國人登陸釣魚島的處理方式,迄今為止,有2004年3月,小泉純一郎內閣的「逮捕後立即釋放」,和2010年菅直人內閣的「捕後起訴」兩種方式。

        據報,日本政府認為,保釣人士昨日登島,與2004年的案件相同,因此基本確定沿用小泉內閣的做法,將被捕的14名中國人在審訊結束後,立即遣送,以避免事態進一步惡化,影響本已緊張的中日兩國關係。

        日本《出入境管理及難民認定法》第65條規定,因涉嫌非法入境等嫌疑人若無其他違法行為,將被交給入國管理局。沖繩縣警方及第11管區海上保安總部,將在調查後48小時即17日傍晚前,決定是否強制遣返,還是送交檢方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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