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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有什么技巧

 武漢故事 2012-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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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离婚律师遇到的绝大多数当事人在打离婚官司时,是第一次上法庭,对于法律程序,以及举证规则,绝大多数当事人往往不知所措,然而因为如此,很多当事人总之,不了解相关的庭审程序,更没有诉讼经验,吃了亏。北京离婚律师特总结下列诉讼技巧。


一、去法院打“离婚官司”前,要做好什么准备工作呢?

1、诉讼的证据准备;
2、家庭财产的保护。

对于多数离婚诉讼的当事人来讲,由于是第一次参与诉讼,没有收集、整理证据的意识。然而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诉讼的中心确是围绕着“证据”展开的,没有证据,往往是败诉收场。例如,因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纠纷,在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前。应当有意识地收集相关存在家庭暴力的证据。比如,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应对其施暴后留下的伤痕照片、报警记录以及出警记录、笔录,或居委会的证言,验伤单据,证人证言等。因此,围绕自己的诉讼请求收集相关证据,在起诉之前是非常重要的,盲目起诉,往往会败诉告终。
一方起诉离婚后,另一方很可能会开始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在起诉前,要冷静的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进行收集整理。在必要时,甚至可以采用诉讼保全的措施。

二、接到人民法院传票,开庭前该做什么?

冷静处理是核心,要有针对性的进行答辩准备,比如根据对方诉求收集反证。

许多当事人接到法院传票时,不免紧张出错。特别在看到原告的起诉状后,被紧张、气愤、担心的情绪困扰,其实这些都是没有诉讼经验造成的,法院一般只有在庭审时,才会听取原告的诉讼请求,对于原告的诉状内容,原告具有举证责任,没有证据不会采信。收到传票的被告应当针对原告的诉状内容及证据,收集相关的反证。

有不少离婚诉讼的被告认为,“第一次离婚诉讼,只要我坚持不离婚,法院就不会判离”。其实这种观点是片面的。在原告已向法院提交大量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的前提下,此时被告没有依据的坚持不离婚,法院是否判决离婚就不好说了。打离婚官司是一件严肃的事,任何一方都不能凭经验办事,也不可掉以轻心。

在答辩时,切忌什么都说。答辩状要抓住根本,有针对性条理清晰答辩,在关键问题上给法官留下印象。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简易程序,被告也应该有十五天的答辩期。不足十五天的,可以与法院联系,要求答辩期限。



三、开庭,准备什么材料,如何对待庭审呢?

带齐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答辩状、证据原件要带齐。法院一般都会让让当事人做基本的陈述,能提前写好,是最好的。由于原、被告所处的诉讼目标不同,准备的陈述材料也不同。作为原告,在陈述时,要尽量把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以及事实陈述清楚,并配有相关证明。作为被告,一般会围绕夫妻感情尚可,讲明事实即可。

在辩论阶段,对方陈述时要认真听,不要生气或紧张。把对方说的不实的地方,记录下来。在自己发言时,有理有据地围绕自己的主张反驳。很多当事人答辩时,往往一直在纠正对方,其实这样做效果并不好,要坚持自己的思路,不要被对方打乱。


四、法院的判决书下来,仔细考虑是否服判或上诉。

判决书下来后,多数当事人只看判决结果,对于法院判决的依据、判决书中的内容,几乎很少有当事人会看。一份判决书中有三部分最为重要:

1、 本院查明……

2、 本院认为……

3、 如下判决……

判决结果的基础,就是本院查明;判决结果的依据,就是本院认为。上诉的理由。要看法院关键的判决所依据的事实是否真实、客观。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中,一审判决一旦生效,如果不是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如果只是存在一些小的问题,即便上诉,二审法院改判的可能性也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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