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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人民法院在民主法制建设中的功能与效用

 eren6866 2012-08-28
浅谈人民法院在民主法制建设中的功能与效用
作者:李文智   发布时间:2012-08-24 15:36:41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法治水平的提高,法制观念不断深入人心,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民主法制建设发展,是人民法院神圣的历史使命。作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贯彻者和实施者,人民法院在依法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制化、规范化,保障民主法制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关键词:法院工作  民主法制建设

  一、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

  1978年底,随着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我国对民主法制建设的认识产生了一个历史性的飞跃,确立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民主法制建设指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是在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废除旧的法制体系的基础上建立的,代表了社会主义国家全体人民的最大利益和意志。其基本原则主要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律由国家统一制定和实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近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以来,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中国的法制建设也取得了巨大成就。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成为国家的基本方略和全社会的共识。以依法治国为核心内容、以执法为民为本质要求、以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以服务大局为重要使命、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确立。全社会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普遍增强,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正在形成。

  二、民主法制建设对法院工作的要求

  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中“执法必严”,是特别针对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讲的。这是社会主义法制实现的重要条件。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民主法制建设发展,是人民法院神圣的历史使命。作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贯彻和实施者,人民法院在依法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制化、规范化,保障民主法制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法院审判工作做好了,那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全面促进民主法制建设持续协调发展,就有了更加坚实可靠的司法保障。

  (一)全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审判、执行中做好释疑工作。法院作为社会矛盾的终端解决机构,承担着打击刑事犯罪、化解矛盾纠纷、保护人民利益、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重要职责。在依法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要做好宣传法律、法规的工作。通过在审判、执行中的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能知法、守法、懂法。使犯罪分子威慑于法律,知法而不敢犯法;使社会大众能用法律来分析、处理问题,减少民事纠纷,促进和谐社会。使人民群众能以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从而真正实现公平正义。

  (二)大力提高司法裁决的公信力,全面提升法院形象。

    进一步强化案件质量观念和效率意识,严格适用法律,实体和程序并重,克服地方保护主义,统一执法标准,维护司法的统一和权威。树立平等保护的司法观念,依法保护各类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贯彻司法为民的具体规定。提高审判效率,确保各项工作及时有效完成,杜绝超审限案件。改进审判作风,结合“公正司法树形象”活动的开展,努力树立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司法形象,提升司法的社会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大力规范司法管理。通过制度化建设,实现规范化管理;通过标准化建设,达到质量化管理。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法院工作的科学化管理,不断借助先进的科技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更新司法理念。

  (三)围绕人民满意的要求,大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干警头脑,坚持“三个至上”,强化专业培训、续职培训、技能培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抓好领导班子建设这个关键,提高科学判断形势、准确把握大局、驾驭复杂局面、严格公正司法的能力。注重培养人才,建立健全良性循环的用人机制,为各类人才提供全面充分施展才华的平台。突出抓好廉政建设,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强化对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教育,切实解决个别干警存在的特权思想。认真执行上级法院的各项禁令和本院的规章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事件。开展好“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和“规范行为,树立形象”活动,紧紧抓住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和行政管理这三项主要内容,在完善制度、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等方面狠下功夫。深化审判、行政工作的管理创新,提高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突出车辆、人员安全管理,做好机关安全保卫,确保不出问题,不发生安全事故。

  三、加强法院工作,促进民主法制建设

  (一)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1、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培养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团结、讲奉献的良好风气。增强法院干警们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树立人民公仆意识,对干警们进行执法为民的宗旨教育,让干警们摆正自己的位置,端正工作态度,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开展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提高干警思想素质,培养爱岗敬业精神,保持积极的工作热情和态度。坚持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坚持实事求是、秉公办案的原则,确保法院队伍的廉洁。

  2、加强法院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法院工作应当根据现有各类人才的特点,培养人的学习能力、思考能力和创新能力;建立和完善学习机制,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不断总结经验,增长法官的业务能力和业务素质,推进法院的各项工作。

  3、加强法院文化氛围建设。要努力营造团结、互助、有活力的法院文化氛围,培养法官对职业的责任感和自豪感,使法官自觉树立公正、廉洁、文明、高效、务实、创新的意识和目标。

  (二)提高司法能力,全面加强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

  1、切实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坚持宽严相济,依法严厉惩处各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为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发展环境。

  2、大力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确保当事人的诉权依法得到有效保障,确保有理有据的当事人获得公正裁判,确保有利于社会和谐的行为得到司法裁判认可,大力化解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各类社会矛盾,通过依法调节经济社会关系来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3、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完善执行工作协调配合、风险评估、联动制约、执行威慑的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法委组织协调、人大监督、法院主办的执行大格局,努力解决执行难。不断创新执行方式,切实维护生效裁判的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深入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最大限度地支持当事人的合理诉求,最大限度地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

  5、改进审判工作作风,大力弘扬热情服务、文明执法的风尚。继续加强立案和信访接待工作,方便群众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继续实行司法救助制度。对涉及下岗职工、农民工、妇女、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案件,依法实行诉讼费用的缓、减、免,使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三)加强法院调解职能

  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上,调解是一项行之有效的措施。法院应该加强和完善诉讼调解工作,指导和帮助人民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调解工作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的效力。法官在案件审理中,通过辩法析理,耐心细致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促使当事人达成谅解、和解,彻底解决纠纷,从而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围绕宣传目的和宣传内容,创新法律宣传形式 

  当前应围绕法治文化建设的需要,结合法院审判工作实际,探索高效、务实的法制宣传方式。笔者认为,宣传方式的创新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 

  一是将日常宣传与特殊宣传结合起来。一方面建立日常宣传机制,设立常用法规查询场所,建立裁判文书公开制度,使当事人可以很方便地查找到相关法律规定和某一类裁判文书,从而了解法院关于这类纠纷的处理方式和结果,作为自己诉讼活动的指引。 另一方面,创新特殊宣传方式,比如针对农民工、中小学生等特殊人群,可以选择与他们的接受能力相适应的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效果。 

  二是将走出去与请进来结合起来。法院开展的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可以有针对性地对某一片区的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诉讼指导,但是如上文分析,这种方式效率不高,且针对性不强,带有“按计划分配”的色彩。为此,可以探索请进来的方式。法院切实落实好审判公开制度,并为当事人、群众旁听案件提供方便,使需要了解诉讼过程的人们均能方便地来法院旁庭案件审理,实现“按需分配”,从而提高宣传效率。 

  三是将传统宣传与网络宣传结合起来。与发传单、搞咨询等传统的法律宣传方式相比,网络传媒具有高效便捷的特性。充分利用网络这一特性开展法律宣传可以提高效率、减少成本。法院要充分利用网络这一平台,将裁判文书、诉讼程序等审判工作中依法可以披露的信息公之于众,不仅加大了宣传力度,提高了宣传效率,也提高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利于对法院工作的监督,促进法院工作的健康开展。 

  四是将有声宣传与无声宣传结合起来。随着教育的普及和教育水平的提高,当前国民素质已经有了很大改观,绝大多数公民已经有了相当的文化知识水平和学习能力,能够独立看问题、思考问题。对于法律现象和法律知识具有自己的认知和思考。从法治文化建设的角度来看,纸面宣传和语言宣传的功效随着公民认知水平的提高而逐渐降低。切身实践以及由此得到的司法体验成为影响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律文化心理的重要因素。因此,应按照普法五五规划的要求,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司法审判活动和公平、正义、公开的审判作风作为无声的宣传。

  总之,笔者认为,法院在民主法制建设中有着巨大的功能和效用,我们必须增强法官的公仆意识,树立公正司法和廉洁司法意识,提高司法的权威性和人民性,改善队伍的整体司法能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从而推动社会主义经济、文化等全面协调发展。

[参考书目]:

(1)干部教材编审组织 :《社会主义法制理论读本》。

(2)陈昌:《做好人民法院工作,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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