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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老年头 2012-08-29

云南----走婚习俗

在云南丽江地区和四川交界之处的泸沽湖畔,有一个神秘的女儿国——以女人为家庭社会的主体的摩梭族,摩梭族是纳西族的一个分支,即母系氏族社会。至今还保留着男不娶女不嫁,神秘而浪漫的走婚习俗。

  摩梭族的走婚制是世界上最奇特的婚姻方式,云南最浪漫的故事莫过于摩梭族的走婚。

  泸沽湖风景优美,灵山秀水,养育了摩梭族人。因此,摩梭女子大多容貌漂亮,迷人多情,摩梭女子是多情浪漫的女子,在走婚过程中,女子也处于主动地位。

  所谓摩梭,最直接的解释就是走婚的精辟概括,即男人晚上摩(摸)进去,早上梭出来,故叫摩梭。从文化层面来看,表象似乎很淫乱,但仔细研究,是人类最具自由形式的婚姻形态。虽然摩梭人没有明确的婚姻关系,男女双方不娶不嫁,不建立家庭,全靠感情维系关系,但仍然还是以一夫一妻制为主体的。

  摩梭女孩到了成年(12岁)时,家长为她会举行隆重的穿裙礼,不过现在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外界世界的新观念、新思想、新文化传到了摩梭族,摩梭女孩子受到影响,一般也会到17岁才开始走婚。男女一般都在篝火晚会上互相留意,如有意者,利用跳舞时,拉对方的手掌,如对方反拉他,则表示同意,可以走婚了。到了十七八岁,妈妈或祖母不准她们睡大平房的大火塘边,叫她们到门楼上专门为女儿准备的闺房里住,到那时就会有小伙子成天盯着她们,会托人或利用各种交往送来礼物。如果姑娘确实喜欢你,她会送给你定情物,叫你到她家去求婚,举行“走婚”仪式,约定暗语夜晚相会,你答对了她就会给你开门,时间长了就会结下百年之好。走婚关系的男女彼此称“阿夏”,从此之后,可由她挑选如意郎君,其他人(包括父母)均不能干涉。一旦选中,女孩会暗示情郎夜来闺房探访。每天晚上所有的成年男人便摸到自己意中人的家中幽会,到第二天早上又梭回到自己的家中。

  摩梭族男人走婚要带四样东西,一是两块腊肉或肉骨头,用来喂女家的狗,晚上进去丢一块给狗啃,它就不再叫;早上梭出来再丢一块给狗吃,以免它咬人。二是一把小刀,用拨门栓。三是一顶帽子,挂在门口,表示“请勿打扰”。四是一根腰带,早上好从二楼溜下来。

  如果双方已经有了孩子,小孩由女方家庭抚养,温饱由母亲负责,礼仪则由舅舅代理。当小孩降临到这个世界的第三天,便要给小孩洗身,叫“打三朝”,舅舅为之取名,抱出来晒太阳,在院子里走一走。摩梭族的小孩长大了实际上也知道他们的父亲,因为小孩满月时,要在母亲家摆满月酒,父亲要出面,而且摆酒所有的酒食都要由当父亲的承担。满月后孩子的奶奶背着猪肉、拉着羊、提着鸡及小孩的生活日用品等,还要带着送给祖母、母亲、舅舅等人的礼物来看孩子。众人看得清楚,等小孩长大,自然会有人告诉他的父亲是谁。

  摩梭男女走婚双方一旦感情破裂,男不走访或由女方在闺房门口放双男鞋即可离散,无怨恨,无忌妒,随缘而行,外人更不可干涉或有异议。当然,难免会有摩擦或不合的,如果需要终结彼此的关系,只需要双方一起喝酒说清楚就就OK了,无需办理什么离婚之类的手续,非常简单。

  在摩梭族里的男女婚姻关系中,不存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礼教,也不存在“第三者”。由此我们便可以明白摩梭人有自己的是非观念与道德标准,与我们这个汉族社会的观念完全是两码事。“走婚”在摩梭人家庭结构中的事实,是当代人无法想象的,实行自由“走婚”其奥秘在于母子们无后顾之忧,“母系”大家庭是每个人的庇护所,对于成年男子来讲,“母系”大家庭是他们赖以生活及养老送终的最好乐园。男子汉们当然何乐而不为呢?这大概就是摩梭族走婚的文化习俗能延续至今的重要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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