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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对干部监督的四个重点

 clz6198 2012-08-31
一、重点时段监督。在重要节假日、黄金周、秋季开学和县乡换届等特殊、敏感时期,在县电视台开辟“廉政提醒”专栏,并向全县科级以上干部发送廉政短信,强调干部不准收受红包、有价证券,不准借机敛财,不准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纪律要求。同时,设立专门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举报,经查举报内容属实的,按规定对相关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重点部门监督。每年组织党政机关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老干部等特邀监察员和企业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对具有审批、办证、收费、罚款、检查职能的执纪执法、经济管理等部门进行民主测评,量化打分。对年度测评结果排在前三名的单位,由县政府通报表彰;对年度测评结果排在后三名的,实行黄牌警告,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并责成单位负责人在全县干部工作会议上作整改承诺发言;对测评结果连续三年排在后三名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免职或调离,并重新调配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三、重点对象监督。把考察触角延伸到原工作单位、街道社区、街坊邻里、家人友人,对各单位“一把手”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进行全方位监督。同时,定期开展廉政谈话,组织他们观看警示教育片,引导他们增强公仆意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四、重点岗位监督。针对行政审批中心管人、管钱、管项目等重点岗位的特点,建立工作人员日常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将每项制度的执行情况与工作人员的实绩评定和奖惩挂钩,实行末位淘汰制度。将重点岗位负责人的工作职责、服务承诺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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