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司考刑法记忆口诀 一、刑法 1、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要求——事后推定均成理 2、相对负刑事责任的罪行——投放强爆卖,劫杀重伤亡 3、可无限防卫的罪行——凶暴强绑劫杀 4、被害人承诺条件——真实理解现实,处分不超结果 5、自救条件——适当恢复侵害 6、犯罪中止特征——自观时效 7、视为自动投案情形——单途送捕托劝问 8、确有悔改表现的认定——劳改学法 9、重大立功应减刑的情节——他救灾新举止 10、不得假释罪行——强爆劫杀累绑 11、假释应遵守的规定——客居守报 12、重伤1 人定交通肇事罪情形——毒酒超格全废离 13、伪劣产品的认定——变假不保 14、为亲友非法牟利罪表现——合营高购低销 15、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私贪“两金”恐毒黑 16、贷款诈骗罪的表现——他保证同项 17、保险诈骗罪的表现——因死伤病故失标 18、侵犯著作权罪的表现——署名出版音像作品 法律//教育网 19、合同诈骗罪的表现——他虚逃骗保 20、公共财物范围——众国助理 21、基层组织人员从事公务情形——征地税户救助他 二、刑事诉讼法 1、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大赦时告他死 2、检察院自侦案件——贪污渎职,禁选复查暴虐刑 3、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暴虐侵辱谤 4、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遗信伪知伤婚宅,人身财产三年下 5、中院管辖案件——外国无死 6、回避理由——辩证定理参审,当害他见礼。 7、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情形——剥完无利陪外公 8、可以不许会见情形——涉密在逃,遗漏不足,串伪灭害 9、可以指定辩护人情形——无影重愿共国难 10、应当指定辩护人情形——盲聋哑未限死 11、间接证据认定规则——完整遵守,协调唯一 12、犯罪构成事实——“七何”(地方罪人危机时) 13、免证事实——判定法异常 14、扭送情形——追缉逃犯 15、取保候审适用对象——核证加役制有病,避诉到乳孕期缓结 16、保证人条件——无处自证 17、被取保候审人义务——居传证人 18、被监视居住人义务——居传见证人 19、拘留情形——自身不明即认证作案 20、附带民事先予执行——紧请等确行 法律 敎育 网 21、侦查羁押期限——一般2月,上加1月,集证交流再2月,十年加2月 22、不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盲聋哑要共证他3年无罪 23、两次补侦不起诉情形——缺乏疑问,可能矛盾 24、不得担任陪审员的情形——公检法常律师(司)除刑 25、不适用普通程序简易审情形——盲聋哑不同意他不构成重外 26、延期审理情形——新证重验,回避补查,另托追诉 27、说服自诉人撤诉或裁定驳回起诉情形——条证落时悔撤死 28、不适用简易程序情形——复盲无他 29、简易转普通情形——他否认犯罪不足3年 30、再审情形——贪错新矛,量影撤矛,私翻不具效力 31、停止执行情形——十八错举非孕 32、不具危险不逮捕未成年犯情形——他初过自立,未备中学,非主交赃 33、未成年犯不起诉情形——避防盲聋哑,自立迫止预助他 34、审判委员会决定案件——重复新难分他 35、可不出庭证人——他直行未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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