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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调整方案获批

 lmj8 2012-09-06

2012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了哈尔滨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08~2018年)调整方案。

  一、为实现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目标,带动近期重点地区建设,缓解中心城区交通压力,提升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同意对哈尔滨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确定的建设任务及目标进行调整。

  二、规划调整方案

  (一)新增1号线三期工程,自哈尔滨站南站至新疆大街站,线路长8公里,估算投资49亿元,规划建设期为2012~2016年。

  (二)新增2号线一期工程,自哈尔滨北站至金山路站,线路长26.5公里,估算投资164.9亿元,规划建设期为2013~2018年。

  (三)3号线作为环线的范围扩大,自汽车齿轮厂站至太平桥站至汽车齿轮厂站,线路长37.6公里,估算投资244.4亿元,规划建设期为2012~2018年。

  调整后哈尔滨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08~2018年)由1、2和3号线组成,形成“十字+环线”的骨架线路,线路总长89.58公里,总投资562.2亿元。资金来源为:资本金229.3亿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40.8%,由哈尔滨市财政资金解决。资本金以外的资金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

  (一)在哈尔滨市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实施中,应做好在建项目收尾和运营准备工作,深入开展规划项目前期工作,确保规划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1号线三期工程为开发引导型线路,应做好线路建设与沿线开发的协调,提高项目投资效益。

  (三)在满足项目运营功能要求的前提下,进一步核实项目车辆段和停车场的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四)城市轨道交通项目造价高,建设期内政府投资压力较大,建议进一步健全城市政府出资来源保障制度,加大专项资金拨付力度,研究推进沿线土地综合开发,确保城市轨道交通的可持续发展。

  四、城市轨道交通投资大、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应严格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序推进,未经批准的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开工建设,避免带来不良后果,影响工程建设。

  请据此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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