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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以恶小而纵之(来论)

 棋中王 2012-09-07

莫以恶小而纵之(来论)

 

新闻背景:95日上午,连霍高速公路兰州天一山庄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满载葡萄的运输货车在事故现场侧翻,散落一地的葡萄遭到附近村民哄抢。货车司机欲哭无泪,保守估计损失30余万元。

 

“哄抢”葡萄事件,与郑州“萝卜哥”免费送40万斤萝卜遭“哄抢”不同的是,前者是真的被抢,后者则是善意的赠送,在秩序混乱中,被捎带“抢”了红薯、辣椒、菠菜等。看似都属于道德层面的事,其实有着性质上的区分。

我们不妨做一个假设,倘若事故现场侧翻的货车,散落一地的是金银珠宝首饰遭到哄抢,恐怕就事关重大,没那么简单了,因为案值足以让“万元”单位翻倍成千万元甚至亿万元,岂不算得大案要案呢?这就好比同样撬窃盗仓库,一个是蔬菜仓库,一个是黄金仓库,其原罪的性质都是等同的一样。

在道德底线缺失的今天,笔者一向的观点,是依靠法律的手段来构筑全社会的道德底线。日前比利时布鲁塞尔颁布新法规,当街骂人最高罚金250欧元(约合1995元人民币)。布鲁塞尔市政府表示,任何侮辱他人的言语或是粗鲁推挤的行为都不被允许。凡违规者,视严重程度不同,罚金从75欧元到250欧元不等。由此可见越是发达国家,法律法规越健全,其结果是文明程度越高。这就是道德必须建立在法律严明的基础上,一个最基本的逻辑。

最近,喜闻深圳拟将出台《深证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拟重罚不文明行为包括:乱丢垃圾罚200元,随地吐痰罚200元,未清理路边宠物粪便罚500元,禁烟场所抽烟罚500元,在非指定场所放置、倾倒、焚烧垃圾罚5000……这无疑在向逾越道德底线的行为宣战。只有这种威慑,才会迫使想要逾越道德底线的人戛然而止,才能重铸全社会的道德底线。

诚然,我们有些城市在新近出台所谓新举措中,竟然明示“轻微交通违法不处罚”,简直是大相径庭。或许有人会称道为“人性化”,殊不知,这反倒曲解了人性化的本意。所谓人性化是体现在执法态度,防止简单粗暴的不文明执法,并非是要把执法的尺度放宽。否则法律法规的条文制定,就失去原本立法的意义。如果按照这种所谓“人性化”的逻辑,那布鲁塞尔、深圳的做法,是不是会被看做吹毛求疵,甚至不人性化呢?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的道理,我想人皆熟知,无需赘言。我们不仅要从道德层面遵守古训,莫以恶小而为之;更要从法律层面加大治理力度,莫以恶小而纵之。

20129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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