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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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一、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1.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 2.六项具体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分管安全的负责人: 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职责。 4.其他负责人: 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1)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协助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查处事故隐患和违章行为,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及时整改; (4)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5)参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管理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6)协助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提出报告; (7)定期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8)生产经营单位赋予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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