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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山中心小学基层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任职年度考核的办法(试行)

 旭日总是东升 2012-09-11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领导干部的管理,掌握基层领导干部一年来的思想、工作、业绩、廉政等方面的情况,努力建立一支团结精干高效富有战斗力的学校管理干部队伍,根据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有关干部管理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基层学校由中心校任命的学校行政校级领导干部:校长、副校长、教导、副教导、少总、总务。
    二、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纪律、政策理论水平、群众观念、坚持原则、依法办事、道德品质和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路线以及执行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的情况。
    2、组织领导能力(能)。主要考核开拓创新能力、驾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科学决策能力、解决问题以及在班子协作及分管工作中提出的工作创新思路、意见和建议,解决问题的办法,采取的措施等方面情况。校级副职及其他领导干部还要看能否有大局观念、分工负责、独挡一面以及与其他班子成员之间、相互协调配合情况,是否服从安排,听从领导等情况。
    3、工作作风(勤)。主要考核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是否热情、积极主动,深入一线、联系群众,出满勤、干满点,工作质量和效率等情况;帮助教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及群众认可程度。
    4、工作实绩(绩)。主要考核主抓工作、分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开展其他工作中取得的实际效果和主观努力情况及群众对工作的认可程度。
    5、廉洁自律(廉)。主要考核遵守中央、省、市、县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清正廉洁、以身作则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八小时以外廉洁自律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情况;对亲属及学校教职工加强教育、严格要求的情况。
    三、考核办法
    1、述职述廉。以基层学校为单位召开全体教职工参加的述职述廉会议,被考核的领导干部要在会上进行述职述廉。
    2、民主测评。参加会议的人员填写《民主测评表》,对考核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每项最高得分20分,总分100分。
    3、个别座谈。考核组根据需要找学校主要领导或中层干部、教师、家长、当地村两委主要领导个别座谈,了解班子建设等有关情况。
    4、领导测评。由中心校行政领导和基层学校校长对考核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综合测评打分,总分100分。
    四、考核时间:每年的六月下旬
    五、考核要求
    1、秉着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的原则,各单位领导干部的考核结果,将作为班子调整、干部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2、每个被考核对象要提前完成书面的述职报告,并交校长审阅。
    3、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在民主测评时,要出以公心,在个别谈话了解时要客观公正地介绍和反映考核对象的情况,不弄虚作假。
    4、实行考核责任追究制。对被考核学校弄虚作假、被谈话人故意捏造事实和妨碍考核工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考核组成员由中心校行政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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