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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佛道儒的哲学思想对中国书法的影响

 爱雅阁 2012-09-13
试述佛道儒的哲学思想对中国书法的影响

 

书法是文化、是艺术、是瑰宝,也是一门学问,而且是综合性的学问,它包括哲学、美学、文学、力学、运动学、造型学及心理学等。自有文字以来,书法就伴随而生,它由自发的实用美逐步上升为自觉的艺术美,这是质的飞跃,为书法艺术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书法艺术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一直受到佛、道、释哲学思想的浸润,特别自汉朝当书法成为自觉艺术时,佛、道、释的哲学思想就成为中国书法艺术的灵魂,而渗透于书法艺术的各个领域。

姜澄清先生说:“中国书法是中国一切艺术的核心。……书法把中国的哲学理念、空间理念、线条批评、阴阳观念都包括到了里面,接纳得很丰富。”(见2008年1月16日《书法导报》第九版)

现分别谈谈佛、道、儒的哲学思想对中国书法艺术的深刻影响。

一,佛家的哲学思想

佛家修行强调“空”,就是说对常人的私欲和执著要修得无漏,使其心境空灵、纯净,成为一个不带俗气的纯真的功成圆满的觉者。这个思想对书法界影响深远,它要求书法家人品和书德都要高尚。

出家人若有了私心杂念,俗根未尽就不能成正果。书法家若满脑子的私欲,如学书法不是为了陶冶自己的情操,加强自己的修养,而是想以它来追名逐利,或是被市场经济所左右,把书法作品作为商品,为了卖个好价钱而迎合买主,作品就必然丧失纯真的艺术性而追求实用性,如此等等,作品必然充满俗气,书家也必然堕为俗夫,可知,俗不可医呀!

书法家要求德艺双馨,德高,作品的意境才高,给人以纯真的清新的震撼的感觉。人俗其作品也必然俗,因为作品是作者心灵的心电图。

再者, 佛家的“法无定法” 思想对书法创作的影响尤为重要. 无法之法是更高的法. 书家不为法所囿。又不能不遵守不同层次的法。由于书家层次的不同, 对法的理解和掌握、运用也不相同。不同层次的书家虽书写同一内容的作品, 其效果亦不尽相同。因为没有一成不变的法, 而有的法只能领悟, 不能言表。这就要求书法家基本功要扎实, 善于继承, 善于创新, 有强烈的精品意识, 不断地出精品, 才能随着“法无定法” 的每个层次的阶梯不断地上升上升。

二, 道家的哲学思想

道家的哲学思想对书法艺术影响很深,这是为书法界所公认的。

首先,是阴阳观,这是中国书法艺术,特别是书法创作的基础。

《老子》第25章中云:“有物昆成,先天地生。萧呵!谬呵!独立而不改,可以为天地之母。吾未知其名,字之曰道。”

就是说:有个东西混然一体,在天地形成之前就已产生。无声啊!无形啊!它独立存在而永恒不变,可以看着是天地的母亲。我不知道它的名字,给它取个小名叫做道。

道是什么?老子在此肯定地说,道“是天地之母亲。”

《老子》第二章云:“有无之相生也,难易之相成也,长短之相刑也,高下之相盈也,声音之相和也,先后之相随也,恒也。”

章旨指出:此文集中鲜明地体现了老子朴素的辩证法思想,阐述了世间万物的存在,都具有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关系,论说了对立统一的规律,确认了对立统一是永恒的、普遍的法则。

《周易·系辞上》曰:“一阴一阳之谓道。”

刘石先生在“书法与中国文化” 中指出:“阴阳矛盾的普遍存在,促成了宇宙间万事万物,万千现象的消失与存亡,这也就是道的本体论的意义。”

中国古代的阴阳观,就是矛盾的对立统一法则。这个法则自古至今一直成为中国书法的哲学基础。蔡邕在《九势》中指出:“夫书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焉,阴阳既生,形势出矣。”

王羲之的《记白云先生书诀》中有:“书之气,必达乎道,同混元之理,七宝齐贵,万古能名。阳气明则华壁立,阴气太则风神生。把纸抵锋,肇乎本性,力图则润,势疾则涩;紧则劲,险则峻;内贵盈,外贵虚;起不孤,伏不寡;回仰非近,背接非远;望之惟逸,发之惟静。敬之法也,法妙尽矣。”

对立统一法则贯穿于书法的各个领域,如笔法方面的起收、提按、徐疾、虚实、行留、长短、粗细等等。字法方面的疏密、正斜、宽窄、高低、大小、方圆、向背等等。章法方面的黑白、疏密、虚实、呼应、正欹、起伏、遒劲与妍丽、灵动与端庄等等。墨法方面的枯润、浓淡、干湿、焦滋等等,都充满了矛盾。

作为书法家在书法创作中如何巧妙地解决这些矛盾呢?孙过庭在《书谱》中提出八个字,即“违而不犯,和而不同”。就是说,彼此违背而不互相损害,和谐而又决非雷同。刘石先生指出:“这八个字不啻为书法美学的座右铭,道出了书法艺术变化莫测而又和谐悦目的奥秘所在。”

要使矛盾统一,我认为不是简单地采取调和的方法,而是要使其有差异、有对比,又要协调和谐。甚至可以人为地利用矛盾,有的还可以加以夸张,使其局部显得更加矛盾,但在整体上却又很协调和谐,这也是辩证的统一。使作品有变化、有层次、有节奏、有韵律、有气势、有神采,达到神形统一,意境高雅。

说穿了,书法家就是解诀矛盾使其协调和谐的专家。

第二,自然观

姜澄清先生说:“自然” 是道家学说的最高概念。

《老子》第25章中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就是说:人取法地,地取法天,天取法“道”,“ 道”取法它的本原——自然。

老子又提出:“见素抱朴” 的思想,即是外表呈现纯真,内心保持质朴。

姜澄清先生说:“朴,就是原始的本身的那个样子。素,就是没有染过的丝织品。”即是说,自然就是事物原始的没有经过雕凿和宣染的纯真和质朴的样子。

然而在书法创作中,李彤先生在《自然之辨》(见2008年8月6日《书法导报》第六版)一文中指出:“自然,是艺术的最高境界,它出之人工而又宛若天成。……艺术中的自然当然是庄子所言的‘进乎技’ 而达到‘道’ 的境界之表现,是创作主体的匠心经营,又能湮灭斧凿痕迹的境界。首先,从自然的审美内涵来看,自然决不是天然;其次,从艺术创作来看,自然也并不意味着所谓的‘自然的表现’ 而应该是‘表现得自然’”。又说:“艺术中的自然美,并不是天然美,而从天然美走向自然美,从质朴走向精致才是艺术发展的必然方向。由于艺术美是对天然美的去粗存精和升华,从艺术的本质来看,也更能体现人的本质力量。”

对书法创作来说,什么是自然?李彤先生说:“一方面,自然是书法之道的体现,有着合规律性的一面;另一方面,也只有真正尊重书法艺术规律,才能够创作出符合自然之道的作品。在论证什么是艺术的自然时,康德认为:

美的艺术作品里的合目的性,尽管它也是有意图的,却须像似无意图的,这就是说,美的艺术须被看着是自然,尽管人们知道它是艺术。但艺术的作品像是自然是由于下列情况:固然这一作品能够成功的条件,使人们在它身上可以见到它完全符合着一切规则,却不见有一切死板固执的地方,这就是说,不露出一点人工的痕迹来,使人看不到这些规则曾经悬在作者的心眼前,束缚了他的心灵活力。

这就是自然!”

我同意这种看法。就是说,书家在进行书法创作中千万不要刻意地去雕凿,甚至做作,应顺势而行,一任自然,使其天人合一,才能达到艺术的最高境界。假若一味地做作,必然会沦为俗套。

第三,无为

姜澄清先生说:“艺术家应该是很纯粹的人,很天真的人,很痴狂的人,别太实在啊。只有‘无为’, 才能‘无不为’。 第一个‘无为’ 是指精神不欲有求、有依赖。只有这样才能‘无不为’。 庄子讲‘不为’ 不是让你什么都不做,……(而是将)精熟的技艺与空灵的精神融为化境,于是‘无为而无不为’ 了。”

“无为而无不为” 才是最纯真的最有成效的“为”。假若书家一心只想成名成家,因为私欲太重,反而成不了名,成不了家。名与家不是求来的,而是通过刻苦钻研,打好扎实的基本功,在纯真的精神状态下去认真地创作,力争出精品,这样天长日久,你不想成家,在客观上你已成家了,甚至是名家、大家。这就是“无为而无不为”的结果。

三,儒家的哲学思想

子思的《中庸》就是孔门的心法,是儒家哲学思想的核心。

何谓中庸?夫子程颐在《中庸》第一章(纲领)中说:“不偏之谓中, 不易之谓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

子思指出:“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就是说:人们喜恕哀乐之感情没有表露出来的时候(这时人的内心处于虚静淡然,不偏不倚的境界)称为“中”。表露出来后符合自然常理、社会法度(做到这一点,情感中正和谐)称为“和”。“ 中” 是天下人们的最大的根本;“和” 是天下人们共行的普遍原则。达到了“中和” 的境地,天地便各在其位而运行不息;万物便各得其所生长发育了。

朱熹注说:“中为道之体,和为道之用。”

梁海明先生说:和为用,庸也为用,那么可以说“中和” 就是“中庸”。

中,即不偏不倚,既不过分也无不足。庸,平常。但千万不能误认为中庸是不求进取,没有作为的思想。正如《中庸》第12章(知物)中所引用的“《诗》云:‘鸢飞戾天,鱼跃于渊。’言其上下察也。”

就是说:《诗经》里说:“老鹰高飞上青天,鱼儿跳跃入深渊”。 这两句诗比喻中庸之道,上能达于天空,下能及于深渊。

凡是达到极端之时,正是走向衰败之始,只有履行中庸之道,才能避免走向极端而导致衰败,使其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在书法创作中,若以不激不历的中和思想为指导,那么作品既雅而劲,书卷气很浓,方为上乘。若走两个极端,或者纤弱,或者霸气十足,必然导至刘熙载所指出的:江湖气、霸气、腐气、市侩气等俗气。

《中庸》第20章中曰:“凡事豫则立,不豫则废。言前定,则不   (   );事前定,则不困;行前定,则不疚;道前定,则不穷。”

就是说:凡事有预谋就会成功,没有预先策划就会失败。说话做事预先想定就不会感到困难。行动之前预先想定就不会内心不安。执行规划预先想定就不会陷入绝境。

书法创作亦应如此,正如王羲之在〖题卫夫人《笔阵图》后〗中所指出的:“夫欲书者,先乾研墨,凝神静思,预想字形大小、偃仰、平直振动,令筋脉相连,意在笔前,然后作字。”

这正体现了王羲之对中庸思想的灵活运用,作到书前有思考,有谋划,胸有成竹,然后一气呵成,无其不妙。若不加思考,草草信笔而书,必然“陷入绝境”。

“中和” 思想不仅能指导书家创作,而且“中和美” 也是书法欣赏的重要标准之一。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看出:佛、道、释的哲学思想对中国书法艺术影响之大,意义之深远。这些思想是书法艺术的灵魂,贯穿于书法的各个领域,甚至书家的人品和书品之中。它使中国书法艺术从古至今健康地向前发展,在世界艺术之林中独树一帜,成为永不凋谢而越发为世人所青睐的艺术奇葩。

(全文字数为4,193个)

 

2009年5月27日(端午节)写於重庆邮电大学海棠园非虹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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