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诧异的一幕

 窦旭民图书馆 2012-09-14

诧异的一幕

 

一天,我游转走到西藏民族学院大门前,看见一辆公安制式车辆(小面包型)停在那里,再仔细一看,下面竟然躺着一个男人。

我以为是车辆肇事,压死了人,可转头又看见有三名交警站在人行道上,都不吭声。我便好奇的问道:“怎么啦?是不是肇事了?”一名交警说:“不是,是这人违规驾驶'拐的’,还不服从管理”。这时,从警车底下冒出了话声:“胡说!我是残疾人车,不是'拐的’……”。接下来,都是些脏话,骂的可实在难听。

所谓“拐的”,是一种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载客挣钱机动摩托车,安全系数小,交管部门禁止此类车辆载客运输。

面对这局面,我一下子难以判断清楚谁是谁非,也可能交警纠正的是对的,也可能有些出入,但我总觉得这名自称为残疾人的人做得也有些过火,似乎就是“一盏不省油的灯”。因此,我只得向他喊了一句话:“赶快出来,不要引起围观,别最后弄得难看”,便当即离开了现场。

我在想,即就是交警执法不当,也应该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解决,而类似这样的闹事,恐怕不见得能博得人们同情,也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相反,倒有可能扩大事态,引起群众围观,扰乱治安秩序。

我就难以理解这名躺在车下的男子,为何会有这种令人诧异的举动,是一种正义的呼喊,还是流氓无赖的表现,总之类似这样的行为,到底该如何认识,确实值得慎重商榷。

此时此刻,我突然想起媒体披露的某省那名武装部长在飞机上殴打空姐事件,也应算是诧异的一幕,因为人民军队本该是保护人民的,可如今怎么成了殴打群众的凶手;又联想起国内还有两名女客在国外飞机上为琐事相互斗殴,那更算是诧异的一幕,因为将国人的“脸”丢到国外天上去了……。幕幕诧异,诧异幕幕,好不令人惊叹!

其实,不管是正常人,还是残疾人,都得遵守国家法律。依法治国不是一句空话,而是见诸于我们的每天每日,见诸于社会的日常生活。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更不是忽悠人的谎言,而是真真实实的现实体现,也是看得见、瞅得着的切实兑现。不管是谁,只要违法就得追究,没有什么可原谅的。

当然,对残疾人应该多多给予照顾和关心,因为他们与正常人相比,在生活方面存在很多困难,非常需要社会的关照。我也有一名因军训致残的弟弟,感触可能比其他人还要深些。所以,我希望残疾人要有一股精神,那就是自强自立,不屈不挠。像张海迪那样,像雷庆瑶那样,像徐子福、陈建久等人那样,身残志不残,同正常人一样,事业有成,生活幸福。那正常人就更不用说了,既应珍惜健全的躯体,还要

注意品德的修养,做一个真正的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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