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丙、丁级及测绘质量检验机构测绘资质标准
一、序言
二、通用标准
三、专业标准
㈠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标准
㈡工程测量专业标准
㈢地籍测绘专业标准
㈣房产测绘专业标准
㈤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标准
㈥海洋测绘专业标准
㈦测绘质量检验机构测绘资质专业标准
一、序 言
(一)本标准根据《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和《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浙江省测绘资质管理实施细则》制定,是我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丙、丁级及测绘质量检验机构测绘资质审查的依据之一。
(二)本标准包括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海洋测绘、测绘质量检验机构等专业标准。
(三)凡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必须达到相应等级的通用标准和相应的专业标准。
丙级测绘资质的业务范围仅限于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海洋测绘,且不超过上述范围内的四项业务。
丁级测绘资质的业务范围仅限于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海洋测绘,且不超过上述范围内的三项业务。
测绘质量检验机构业务范围仅限于测绘质量检验,不得同时申请其他业务。
(四)作业限额是指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承担测绘项目的最高限量。测绘单位不得超越《测绘资质证书》所载的业务范围和相应的作业限额承揽测绘项目。本标准作业限额按照国家测绘局《测绘资质分级标准》执行。
(五)本标准中各等级测绘资质证书的技术人员和设备的定量考核标准是指最低限量;涉及作业限额的定量是指最高限量。
(六)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浙江省丙、丁级测绘资质专业标准》(浙测〔2006〕101号)和《浙江省测绘质量检验机构测绘资质条件》(浙测[2006]95号)同时废止。
二、通用标准
(一)主体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中的丙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丁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25万元,测绘质量检验机构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2.以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等为主要业务的单位,应当设有相对独立建制的测绘生产机构和主管测绘生产的负责人。
3.申请测绘资质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主体资格认定,依照《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4.申请测绘质量检验机构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同时具有计量认证资质。
(二)专业技术人员
1.本标准所称高级、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是指经具备相应职称评定资格的机构颁发或认可的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2.本标准所称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地质、水利、勘察、物探、道桥、工民建、规划、海洋勘测、土地资源管理、计算机等工程技术人员,或者能够提供其在校期间所学专业开设测绘专业为必修课程证明的工程技术人员,但不得超过本标准对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数量的50%。申请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的单位,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超过本标准对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数量的70%。
3.同一单位申请2个以上测绘专业的,对人员数量的要求不累加计算。
4.测绘质量检验机构技术人员需从事过2年(含)以上测绘成果质量检验工作并经培训考核取得测绘成果质量检验的《注册检验员证》。
5.法定退休人员、兼职人员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不得计入专业技术人员。
(三)仪器设备
按各专业标准核定仪器设备数量时,非本单位所有的仪器设备、租借的仪器设备、检定有效期已过的仪器设备或者不能正常使用的仪器设备等,均不能列入。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性能指标更优越的仪器设备可以替代某一专业标准所规定的相应仪器设备。
(四)办公场所
各等级测绘单位的办公场所建筑面积:丙级不少于80平方米,丁级不少于40平方米,质量检验机构不少于200平方米。
(五)质量管理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丙级测绘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者通过市测绘管理部门考核;丁级测绘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者通过县级(或市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考核。
2.配备专门的质量检验机构和质检人员:丙级测绘单位配备专门质检人员,丁级测绘单位配备兼职质检人员。
(六)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和保密管理
1.有健全的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和相应的设施:有明确的保密岗位责任,与涉密人员签订了保密责任书;明确专人保管、提供统计报表;建立测绘成果核准、登记、注销、检查、延期使用等管理制度;有适宜测绘成果存储的介质和库房。
2.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和保密管理考核:丙级测绘单位应当通过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丁级测绘单位应当通过县级(或市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考核。
(七)保密管理
保密管理考核:丙级测绘单位应当通过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丁级测绘单位应当通过县级(或市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考核。
(八)测绘业绩
丁级测绘资质单位申请晋升丙级测绘资质的,近1年内承揽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50万元,且近1年内有1个以上测绘项目经法定测绘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项目规模不得小于证载允许承担的测绘项目限额的三分之二。三、专业标准
㈠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标准
专业范围 |
考核指标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备注 |
丙级 |
摄影测量与遥感 |
人员规模 |
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
13人(中级5人) |
有航测专业工程师2名,航测专业初级3名。 |
仪器设备 |
外业仪器 |
GPS接收机 |
3台(套) |
微机等其他仪器设备和软件配套齐全。 |
全站仪 |
3台(其中2″级精度以上不少于2台) |
水准仪 |
2台(S3级精度以上) |
内业仪器 |
全数字摄影测量系统(或先进的遥感图象处理系统) |
4台套 |
图形扫描仪 |
1台 |
A1幅面以上彩色绘图仪 |
1台 |
作业限额 |
1:500比例尺,20平方公里以下;
1:1000比例尺,30平方公里以下;
1:2000比例尺,50平方公里以下;
1:5000比例尺,100平方公里以下;
小于或等于1:10000比例尺的不得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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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工程测量专业标准
专业范围 |
考核指标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备注 |
丙级 |
丁级 |
1.控制测量
2.地形测量
3.城乡规划定线测量
4.城乡用地测量
5.规划检测测量
6.日照测量
7.市政工程测量
8.水利工程测量
9.建筑工程测量
10.精密工程测量
11.线路工程测量
12.地下管线测量
13.桥梁测量
14.矿山测量
15.隧道测量
16.变形(沉降)观测
17.形变测量
18.竣工测量 |
人员规模 |
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
13人(中级5人) |
6人(中级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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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 |
GPS接收机 |
3台(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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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业范围10、16、17的,要求配备0.5秒级精度以上全站仪和S05级精度以上水准仪各不少于1台。
申请专业范围8、12、14的,应当分别配备测深仪、地下管线探测仪、陀螺仪等相应的专业仪器设备。
微机等其它仪器设备和软件配套齐全。 |
全站仪 |
3台(其中2″级精度以上不少于1台) |
2台(5″级精度以上) |
水准仪 |
1台(S3级精度以上) |
1台(S3级精度以上) |
A1幅面以上绘图仪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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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限额 |
1.四等以下。
2.1:500比例尺,15 km2以下;1:1000比例尺 ,20km2以下;1:2000比例尺,30km2以下;小于1:5000比例尺,60 km2以下 。
3-4.无限额限制。
5.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30万 m2以下;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不得承担。
6.无限额限制。
7.大中等城市一般道路、小城市道路。
8.库容在1000万m3以下的水库枢纽工程,排水流量在100m3以下的水闸工程,4级和5级堤防的河道治理工程,流量在0.5 m3/s以下的引调水工程,3万亩以下的灌溉排涝工程,投资在0.5亿元以下的防洪工程,0.5万亩以下的围垦工程,1500公顷以下的水土保持生态工程。
9.30层以下的住宅、高度70m以下的非住宅性质的民用建筑。
10.不得承担。
11.200km以下。
12.200km以下。
13.多孔跨径总长在30m以下的桥梁。
14.100km2以下。
15.3km以下。
16-17.建筑面积在2万m2以下或者高度在50m以下的建筑。
18.相应于上述限额。 |
1.等级以外。
2.1:500比例尺,10km2以下;1:1000比例尺,15 km2以下;1:2000比例尺,20 km2以下。
3-4.无限额限制。
5.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20万 m2以下;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不得承担。
6.不得承担。
7.局部市政工程。
8.一般水渠、农田水利工程。
9.7层以下的住宅、高度24m以下的非住宅性质的民用建筑。
10.不得承担。
11.100 km以下。
12.100km以下。
13.不得承担。
14.局部矿山测量、巷道测量。
15-17.不得承担。
18.相应于上述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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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地籍测绘专业标准
专业范围 |
考核指标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备注 |
丙级 |
丁级 |
1.平面控制测量
2.界址测量
3.其他地籍要素调查与测量
4.地籍图测绘
5.面积量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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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规模 |
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
13人(中级5人) |
6人(中级2) |
仪器设备 |
GPS接收机 |
3台(套) |
|
采用摄影测量方法成图时,有航测专业工程师1名。仪器设备和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标准相同。
微机等其它仪器设备和软件配套齐全。 |
全站仪 |
3台(其中2″级精度以上不少于1台) |
2台(5″级精度以上) |
水准仪 |
2台(S3级精度以上) |
1台(S3级精度以上) |
A1幅面以上绘图仪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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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限额 |
1.四等以下。
2-5.1:500比例尺,15 km2以下;1:1000比例尺 ,20 km2以下;1:2000比例尺,30 km2以下;1:5000比例尺,60 km2以下。 |
1.等级以下。
2-5.1:500比例尺,10km2以下;1:1000比例尺,15 km2以下;1:2000比例尺,20 km2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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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房产测绘专业标准
专业范围 |
考核
指标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备注 |
丙级 |
丁级 |
1.房产平面控制测量
2.房产面积预测算
3.房产面积测算
4.房产要素调查与测量
5.房产变更调查与测量
6.房产图测绘 |
人员
规模 |
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
13人(中级5人) |
6人(中级2) |
申请房产面积测算业务的需有经省测绘局、省建设厅或者其委托的组织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数量为:丙级资质5名、丁级资质3名。 |
仪器
设备 |
GPS接收机 |
3台(套) |
|
仅申请专业范围5、6的,对GPS接收机不作要求。
微机等其它仪器设备和软件配套齐全。 |
全站仪 |
3台(其中2″级精度以上不少于2台) |
2台(其中2″级精度以上不少于1台) |
A1幅面以上绘图仪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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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测距仪 |
6台 |
3台 |
作业限额 |
1.四等以下;
2-6.规划用地面积在50万m2,规划总建筑面积100万m2以下的居住小区、建筑群体。 |
1.等级以下;
2-6.规划用地面积在30万m2,规划总建筑面积50万m2以下的居住小区、建筑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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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标准
专业范围 |
考核指标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备注 |
丙级 |
1.摄影测量数据处理
2.空间遥感地理信息数据处理
3.外业采集的地理信息数据处理
4.地图数字化
5.建立数据库
6.建立基础地理信息系统
7.建立专业地理信息系统
8.外业地理信息数据采集 |
人员规模 |
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
13人(中级5人) |
⒈有GIS或计算机专业工程师1名。
2. 申请专业范围1、2的,需有航测专业的工程师1名。
3. 申请专业范围7的,需有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1名。 |
仪器设备 |
网络交换机 |
1台 |
微机等其它仪器设备和软件配套齐全。 |
影像扫描仪 |
1台 |
其他地理信息数据采集设备 |
1台 |
彩色绘图仪(A0幅面) |
1台 |
作业限额 |
县级行政区域以下地图数字化、地理信息数据处理、建立地理信息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地理信息数据外业采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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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海洋测绘专业标准
专业范围 |
考核指标 |
考核内容 |
考核指标 |
备注 |
丙级 |
丁级 |
1.控制测量
2.水深测量
3.水文测量
4.扫海测量
5.海洋磁力测量
6.底质测量
7.浮泥测量
8.水下障碍物探测
9.浅地层剖面测量
10.水下管线测量
11.海岸滩涂地形测量
12.海域界线测量
13.海图(集、册)编制
14.内水航道图编制
15.港口与航道工程测量
16.海域使用面积测量 |
人员规模 |
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
13人(中级5人) |
6人(中级2人) |
有海洋测绘专业或水利工程(从事海洋测绘工作5年以上)专业工程师1名。 |
仪器设备 |
GPS接收机 |
3台(套) |
|
微机等其它仪器设备和软件配套齐全。 |
全站仪 |
1台(2″级精度以上) |
1台(2″级精度以上) |
水准仪 |
1台(S3级以上精度) |
1台(S3级以上精度) |
或测深仪 |
双频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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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频 |
4台 |
1台 |
声速仪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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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水测量除外 |
波浪补偿仪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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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潮仪 |
2台 |
|
验流计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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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形扫描仪等数据采集设备 |
1台 |
|
A0幅面以上绘图仪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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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限额 |
不得承担专业范围4、7、8、9、10、13,其它无限制。 |
只能承担专业范围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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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测绘质量检验机构测绘资质专业标准
专业标准1.
人员规模 |
15人(其中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 4人、测绘专业工程师 7人) |
检验范围 |
限额 |
仪器设备要求 |
人员特别要求 |
备注 |
大地测量 |
无限额限制 |
5mm+1ppm精度以上GPS接收机3台(套)。S1水准仪2台。
从事卫星定位测量、三角测量检验的,需有DJ1级精度以上测角仪器1台、Ⅰ级精度以上测距仪1台。
从事天文测量检验的,需有一、二等天文测量设备1台套。
从事重力测量检验的,需有0.02毫伽精度以上重力仪1台。 |
大地测量专业高级工程师1名。 |
微机等其它仪器设备和软件配套齐全。 |
测绘航空摄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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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测专业工程师2名。 |
摄影测量与遥感 |
从事外业检验的,需有GPS接收机3台(套)、全站仪 2台、水准仪(S3级精度以上)2台。
从事内业检验的,需有全数字摄影测量系统(或先进的遥感图像处理系统)1台套。 |
航测专业工程师2名。 |
工程测量 |
GPS(双频)接收机3台(套);全站仪(2″级精度以上)2台;水准仪(S3级精度以上)3台;内外业一体化测图系统1套。
从事水利工程测量检验的,需有测深仪1台。
从事精密工程测量、变形(沉降)观测、形变测量检验的,需有0.5″级精度以上全站仪和S05级精度以上水准仪各1台。
从事地下管线测量检验的,需有地下管线探测仪1台。
从事矿山测量检验的,需有陀螺仪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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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测绘 |
GPS(双频)接收机3台(套);全站仪(2″级精度以上)2台;水准仪(S3级精度以上)1台;内外业一体化测图系统1台套。 |
房产测绘 |
GPS(双频)接收机3台(套);全站仪(2″级精度以上)1台;内外业一体化测图系统1台套;A1幅面以上绘图仪1台。
从事房产面积预测算、房产面积测算检验的,需有手持测距仪2台。 |
行政区域界线测绘 |
GPS(双频)接收机3台(套);全站仪1台。 |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
软件要求:
(1)WINDOWS平台;
(2)各类主流GIS软件;
(3)专业质量检查软件。 |
从事摄影测量数据、空间遥感地理信息数据检验的,需有航测专业工程师1名。
从事外业采集的地理信息数据、地图数字化数据、建立数据库、外业地理信息数据采集检验的,需有工程测量专业工程师1名。
从事建立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立专业地理信息系统检验的,需有具有2年以上软件开发经验、数据库开发经验,具有软件系统分析与架构经验、软件测试经验的高级工程师1名。 |
地图编制 |
从事电子地图、真三维地图检验的,需有图形编辑工作站一台(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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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航电子地图制作 |
从事导航电子地图数据检验的,仪器设备要求与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检验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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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测绘 |
GPS(双频)接收机3台(套)、全站仪1台、测深仪2台、水准仪(S3级以上精度)1台。 |
海洋测绘专业或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1名。 |
专业标准2.
人员规模 |
8人(其中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2人、测绘专业工程师4人) |
检验范围 |
限额 |
仪器设备要求 |
人员特别要求 |
备注 |
摄影测量与遥感 |
相当于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乙级标准 |
从事外业检验的,需有GPS接收机3台(套)、全站仪1台、水准仪(S3级精度以上)1台。
从事内业检验的,需有全数字摄影测量系统(或先进的遥感图像处理系统)1台套。 |
航测专业工程师1名。 |
微机等其它仪器设备和软件配套齐全。 |
工程测量 |
相当于工程测量专业丙级标准 |
GPS(双频)接收机3台(套);全站仪(2″级精度以上)1台;水准仪(S3级精度以上)1台;内外业一体化测图系统1套。
从事水利工程测量检验的,需有测深仪1台。
从事变形(沉降)观测、形变测量检验的,需有0.5″级精度以上全站仪和S05级精度以上水准仪各1台。
从事地下管线测量检验的,需有地下管线探测仪1台。
从事矿山测量检验的,需有陀螺仪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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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测绘 |
相当于地籍测绘专业丙级标准 |
GPS(双频)接收机3台(套);全站
仪(2″级精度以上)1台;水准仪(S3
级精度以上)1台;内外业一体化测图系统1套。 |
房产测绘 |
相当于房产测绘专业丙级标准 |
GPS(双频)接收机3台(套);全站仪(2″级精度以上)1台;内外业一体化测图系统1套;A1幅面以上绘图仪1台。
从事房产面积预测算、房产面积测算检验的,需有手持测距仪2台。 |
行政区域界线测绘 |
乡镇界线 |
全站仪2台。 |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
相当于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丙级标准 |
软件要求:
(1)WINDOWS平台;
(2)各类主流GIS软件;
(3)专业质量检查软件。 |
从事摄影测量数据、空间遥感地理信息数据检验的,需有航测专业工程师1名。
从事外业采集的地理信息数据、地图数字化数据、建立数据库、外业地理信息数据采集检验的,需有工程测量专业工程师1名。 |
海洋测绘 |
相当于海洋测绘专业丙级标准 |
GPS(双频)接收机2台(套)、全站仪1台、测深仪1台、水准仪(S3级以上精度)1台。 |
海洋测绘专业或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1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