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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汉生同志在全省劳动关系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笑看风云6698 2012-09-25

邵汉生同志在全省劳动关系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2-09-19 稿件来源:劳动关系处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在特殊背景下召开的一次很重要的会议。前不久,鸿忠书记、国生省长对我省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作了重要批示,省委省政府召开了一个高规格的专题会议,昌尔副书记做了重要讲话,这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省第一次召开研究部署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工作会议。同时,省委省政府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意见》(鄂发〔201210号文件)。今天会议的主要目的就是进一步分析当前劳动关系面临的形势,明确目标任务,努力推动劳动关系工作实现新发展。刚才,蔡伟同志对去年以来全省劳动关系工作做了全面总结回顾,对下段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我都赞成。今天,在看望大家的同时,谈三点感受和看法,供同志们参考。

一、近年来全省劳动关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当前,从国家层面来讲,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已经摆到了党和国家全局工作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从我省来看,随着鄂发〔201210号文件的出台、全省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会的召开,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推动下,全省劳动关系事业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从省厅来看,劳动关系工作在人社事业总体布局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这些判断,应该说在全系统乃至全社会形成了共识。在这个共识之下,经过各方面努力,近年来,尤其是劳动合同法付诸实施近五年来,工作成效是显著的,必须充分肯定。

(一)劳动关系的法律支撑逐步得到夯实

劳动关系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做好这项工作,首先需要靠法律规章来加以明确和规范。“十一五”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我省根据实际和国家要求,加大了地方配套立法的力度,提请省人大出台了《湖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湖北省工会工作条例》,提请省政府出台了《湖北省劳动合同规定》、《湖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等地方法规规章。同时,制定了职工名册、裁员报告、用工备案、工时审批、集体协商规程、欠薪保障等一系列配套政策。特别是今年,省委省政府专门下发了鄂发〔201210号文件,以省委名义发文,在我们部门还很少见。所有这些,为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奠定了非常好的基础,有法可依、有据可循,全省劳动关系保持了总体和谐稳定。

(二)随着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深入实施,劳动用工更加规范

社会关系是由多方面构成的,其中,劳动用工制度是整个社会关系的基础,更是劳动关系的基础。近年来,我们一直都围绕这一点不断在规范、在引导、在约束。大家可以回忆,当初劳动合同法颁布时,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有不少学者和企业家,认为这部法律中的有关规定超前了,和当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条款,就是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争议特别大,感到这样规定,侵犯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用人单位的自主权。但形势发展很快,围绕这一条款,几年来争议不仅没有了,相反,更多的企业和业主希望与劳动者签订一个比较稳定的劳动合同,稳定性和长期性慢慢地取代了短期化。从这个变化,我们可以看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虽然在有些领域和行业,比如服务业,仍然存在比较灵活的用工形式,但在更多的领域和行业,就业趋于稳定化和长期化是一个必然的趋势。为了配合法律法规的实施,我们一方面加大了宣传的力度,一方面加大了执行的力度,同时,辅之以一些配套的工作,在劳动用工方面,加以确定和巩固,政府的监管和市场的调节在一个新的高度上得到很好的结合,这是五年来一个了不起的变化。

(三)在工作机制建设上取得了明显成效

有了法律法规,有了基础性的用工制度,维护好两个权益,协调好两个方面利益,还需要很多机制来保证。比如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王晓初副部长曾经这样论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和工人之间的矛盾是非对抗性的,工资不是通过谈判,而是通过协商来确定的,是个协商机制,按照一定的程序,通过商量来达成一致。再比如三方机制,现在是三方四家,共同来商量、决定和处理劳动关系领域的重大问题,这也是一种工作机制等等。近五年来,我们在机制建设方面应该说取得了全面进步。

回顾近五年来的工作,我们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我认为上述三个方面是最为突出的。同时,在工作实践中也积累了十分宝贵的经验,可以归纳为“三个坚持”:一是坚持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重要着力点。打好基础,才管得了长远。劳动关系工作本身就是人社工作以及民生工作的源头,本身就是基础。我们始终树立这样一种指导思想:情况在基层掌握,资源向基层集中,措施在基层落实,成效在基层显现。这几年大家盯着基层,抓好基础,做了一些基础性的有益探索。比方说,薪酬调查工作,应该说为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决策打下了基础。比方说,简易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我们也是在不懈地探索,受到了各行业各方面的欢迎,企业可以按照提供的范本来约束自己的用工行为。又比方说,制定行业性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标准,等等。这些工作都为当前和今后的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坚持把调查研究摆在重要位置。我们正处在一个特殊的时期,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同时,又是在高速发展的进程中,劳动关系工作非常复杂,出现了很多新的情况,做好工作,必须坚持把搞好调研摆在重要位置。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发现了新问题,看到了新情况,再去有针对性地研究新对策,这是多年来我们推进工作的重要方式。这几年,我们搞了几项调研,不仅有成果,影响也较大。像刚才蔡伟同志讲的,与省工商局一起,围绕企业和事业单位两个类别,对全省劳务派遣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这在全国还是第一例。据此撰写的调研报告,很有份量,对我们下一步规范劳务派遣行为,打下了基础。去年,我们对全省劳动关系和谐状况进行了大规模调查,在面上摸清了底数,掌握了情况,为服务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基础材料。三是坚持把开拓创新作为重要突破口。要把工作做得有为有位,就必须不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劳动关系领域的很多方面,有值得称赞、值得总结的亮点,比如在农民工工资清欠方面,我们率先在建筑领域提出保障金机制,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打了很好的基础。上次表扬的武汉市在餐饮行业和经济开发区,搞了两个大的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武汉样本”,这在全国轰动很大。再比如,我们为了进一步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施,借鉴外省经验,会同税务部门出台了有关通过集体协商确定的工资可以在税前列支的政策,这在全国是很大的创新。如果企业建立了协商的机制,就可以减少成本开支,企业受益。

二、深入贯彻落实鄂发〔201210号文件,进一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应该说,鄂发〔201210号文件来之不易。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在2008年曾经发过一个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文件,当时面对金融危机,全国上下广泛关注劳动关系,文件发得很及时,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去年,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之后,根据省委常委会的决定,省委组织了几个调查组,对全省劳动关系和谐状况进行了充分调查,省委省政府领导专门听取了调研汇报,在此基础上,由我们主导,集中各个方面的力量,工会、企联、工商联几家从头至尾,一起商量,一起起草,反复推敲,数易其稿,搞了半年时间。我参与研究了这个稿子,文件的内容很实在,有目标任务,有工作措施,有保障机制,写得非常好。这个文件出台之后,省委省政府随即召开全省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会,这在当前的特定经济形势之下,显得意义非常重大,为强化劳动关系工作,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打了一个很好的基础,这么好的机会,我们一定要乘势而上。当时我跟蔡伟、贤军同志说,在这个方面要舍得花钱、舍得投入。厅里的很多表彰活动,在宣传报道方面,从来没有投这么大精力,这次做了很周密的宣传策划。在会议前后一个星期,多层面多角度大力开展正面宣传,社会反响很好,营造了一个氛围,把受表彰的企业向社会公布,既树立了企业的形象,也增加了企业的社会压力,更加主动地做好示范,当好模范,这个钱花得值得。围绕文件的贯彻落实,这次会上专门印发了一个解读材料和一个通知,会后,请同志们认真学习。这里,我提三点要求:

第一、把精神吃透。学习好、传达好、落实好10号文件精神,是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大家要通过学习,把思想认识切实统一到10号文件精神上来,对当前劳动关系工作在人社事业发展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要有足够的认识,对抓什么、怎么抓,要心中有数。上个月全省大会,各地的“一把手”都参加了,但是,具体工作还是靠在座同志们做,所以,大家要带头学,深入学,要把精神吃透,把任务搞明确,进一步做好汇报和争取工作,把措施搞得更有力。文件共36条,方方面面都提出来了,省厅涉及劳动关系处、仲裁处、劳动监察处、农民工处、就业处等处室,要形成合力,各地也要形成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的合力。

第二、把措施做实。大家要结合本地的情况,围绕文件的贯彻,拿出具体实施方案。武汉市行动很快,今天下午就搞表彰活动。刚才,我和昌汛同志简单谈了下,武汉市十分注重发挥工会的作用,我也感到,有时候群团组织做这些工作,比人社部门更容易做,他们这次表彰,每家企业奖励50万。各地要学习借鉴武汉经验,充分发挥好各级各方面的作用,把措施搞实。尤其是文件中提出的一些硬要求,如关于三方机制建设问题,一定要尽快成立三方委员会,由同级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委员会主任。大家要结合本地的突出问题,就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提出好的措施加以落实。

第三、把宣传搞好。希望各地在一段时间内,都围绕着创建活动,围绕着正面典型,围绕着一些突出矛盾,在宣传上多动脑筋,舍得投入,形成一个强大的舆论宣传氛围,这对做好当前劳动关系工作非常有意义。对文件要抓紧开展宣讲,在当地各大媒体都形成这么一个气场,这个影响就很大了,用舆论来宣传企业,也是用舆论来监督,请同志们一定做好这个工作。

三、处理好四个关系,不断提高劳动关系工作科学化水平

劳动关系工作点多、面广、战线长,要完成好“十二五”时期的各项目标任务,努力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需要正确处理和把握好各种关系,特别是工作实践中回避不了、绕不过去的一些关系。这些关系,处理得好,事业科学发展,处理不当,工作就停滞不前,甚至有可能倒退。

(一)处理好服务企业发展与保障职工权益的关系

劳动关系工作的对象,一方是企业,一方是劳动者,一手托两家。新的形势下,劳动关系工作既面临发展地方经济,为企业减负的压力,也面临职工利益诉求内容更加多元的现实。同志们在处理好这两者关系上要有准确把握。企业利益与职工利益局部、特殊时期的冲突性,并不影响这二者利益根本上的一致性。对企业来说,劳动者是最重要的生产力,改善劳动者生产生活条件,其实是为企业发展赢得核心动力。对职工来说,只有企业真正发展了,自身利益才有根本保障。要始终突出服务企业发展这个根,保障职工权益这个本,维护好双方的权益,引导双方积极主动参与到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中来,形成共谋发展、共创效益、共享利益的社会氛围。同时,对有的地方在招商引资中制定有损职工利益的违法“优惠政策”,我们要坚决予以纠正。

(二)处理好解决当前主要矛盾与建立长效机制之间的关系

概括地讲,当前劳动关系领域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集中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部分企业用工不规范、损害职工合法权益。二是部分职工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一线职工工资偏低、增长缓慢。三是部分企业忽视职工发展需要、缺少人文关怀。四是基层基础工作较为薄弱。关于第一个问题,比方说,劳务派遣,目前还潜在着很多隐患,特别是一些优势行业,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同工不同酬、同酬不能同身份,造成了劳动者之间人为地划分了群体,造成了情感的对立。再比如,在一些地方、一些行业不同程度地出现企业拖欠员工工资现象,特别在沿海一带,还比较突出。最可怕的,在一些非公企业、中小企业、特殊行业劳动合同签订还不够,连基础都没有。最近,我看了一期《湖北日报》专门探讨劳动关系的内参,某民进组织围绕当前民营企业的劳动关系现状搞了一个调研,抽查了104家民营企业,其中,7%的企业完全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中,与所有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仅占50%。结论是在实际用工中,一些企业不愿意或故意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即使签了劳动合同也有很多在内容上不符合法律规定。关于第三个问题,尤其是在当前形势下,新生代劳动者要求体面劳动、有尊严地生活。但有些用人单位认识不足。新生代的孩子们成长起来后,如何管理,如何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不是一个简单的劳资双方的矛盾,必须认真面对。在座的有些同志,曾经和我一块到富士康工作了一段时间,当时看到密密麻麻的青年,40几万人,就在那么一块区域里,湖北是8万多人,我们经过广泛交谈,90%的员工都认为,我就是一个打工的,赚几个钱就走。试想,在这种条件下,他可能对企业忠诚吗?企业只有通过严格的管理来使他们就范。那些办法就想到极致了,怕老乡之间抱团成伙,在班次上、宿舍安排上,全部打乱,让老乡之间很少见面,形成不了思想交流,不能抱成团。富士康在管理上动脑筋是动到家了!这些企业的员工根本没有认同感和归属感,在这种情况下,人文关怀难以得到体现。昌尔副书记在全省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会上有段讲话,听了很受启发,他讲到,现在很多日本企业员工还开班前会、班后会,都是自发的。“文革”前,我们的职工作为企业的主人,上班前也开班前会,提出当天的任务,下班后,总结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人人都以主人自居。员工的创造创新都能得到老板的赏识,这样的企业,劳动关系就和谐啊!就经久不衰啊!相比之下,当前,有些企业在注重企业本身发展过程中,对劳动者缺乏尊重和人文关怀,确实要引起重视。关于第四个方面的问题,从客观上讲,力量不足,形成不了合力,是我们这个部门工作的一个突出矛盾。分工过细,各自按照各自的职能,行使着一个方面的工作。在很多县,实际是半个人在具体从事劳动关系工作,怎么做?过分的细化、过分的分彼此,力量绝对是分散的。本来我们力量就弱,再不形成合力,有效整合资源,这就成了很大的问题。总的来说,新老问题相互叠加,长期矛盾与短期问题相互交织,这些问题,是我们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主攻方向和着力点。解决这些问题,既要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采取短期措施,更要从制度机制入手,着力源头治理。当前,要进一步完善协调劳动关系配套的地方法规和政策,健全以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为基础,以三方协商为载体,以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监察为救济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等等。尤其要注重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制度建设,注意利用市场手段,履行职能和开展工作。

(三)处理好依法履职与创新工作的关系

既要认真履行职责,又要追求工作创新,这是对每一个政府部门的要求,也是道难题。依法履职是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是基础,是本分;创造性开展工作是追求,是趋势,是突破性发展的驱动力。推进事业不断取得新进展,助推全省跨越式发展大局,根本动力在创新,关键之举在创造性地工作。劳动关系领域面临的诸多问题和挑战,是我们过去从未遇到的,大多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必须用创新的思维来探索解决。比如10号文件提出,由同级政府分管领导挂帅,这就创新了三方机制的组织形式,提高了议事规格。比如,在劳务派遣方面,提出与工商部门联动,建立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双备案制度,就是探索从源头上规范劳务派遣行为的具体措施。当然,创造性开展工作,也要注意与国家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保持基本的一致性。

(四)处理好主动作为与社会协同的关系

在协调劳动关系“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中,各级人社部门代表政府作为协调的牵头方,必须增强工作主动性。在思想上始终高度重视,保持清醒,在推进工作中有思路有办法,遇事心中不慌。要多争取“一把手”对工作的重视、理解和支持,省厅也是一样,抓住机会争取书记、省长的重视。同时,在人社部门内部,要加强沟通和协作,我一再强调这一点。短期内,我们一时还难以解决职能分散和力量不足的问题,更多的是要在内部之间做到相互尊重、沟通、理解,形成合力。另一方面,要加强与有关方面的联系,充分发挥友邻单位的作用,协力推进工作。工会是有组织的,在各个企业中不断地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发挥一个组织体系的力量,这是我们做不到的。人社部门不可能在每个企业里面都有基本队伍,能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就不得了啦!同时,要发挥好工商联、企联的作用,共同研究如何做好两个利益的兼顾等。这个方面,如何认识和发挥他们的作用,现在我们可能还不觉得,再过几年也许情况就要发生变化了。事实上,在国外,政府行政职能是有限的,协会、商会等组织的作用却很大。大家一定要注重发挥各个方面的作用,同时,还要善于争取媒体的支持,为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同志们,目标任务已经确定,工作措施已经明确,关键在于扎实工作。希望同志们在工作实践中,积极发挥聪明才智,多为工作积累经验,对省厅的工作多提意见建议,齐心协力,开拓进取,共同为“五个湖北”建设,为实现人社事业的科学发展,为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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