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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地的处女风俗

 今世游 2012-09-27

        处女,又称在室之女,指未出嫁的女子。在中国古代著作荀子·非相》中云:“妇人莫不愿得以为夫,处女莫不愿得以为士。”在远古时期,人们对一些自然现象、生理现象不能得到明确的认识,故而产生了诸多忌讳习俗。

       据介绍,在澳大利亚的一些原始土居部落,部落里如果有人结婚,人们就纷纷前来祝贺,大家尽情地跳舞、喝酒。狂欢达到高潮时,部落里的一些人把新娘簇拥到另一间房间里,用石器或其他什么工具破除她的童贞。然后由一个人带着沾有处女血的东西向大家展示。

      在澳洲某些原始部落中,当姑娘到达青春期时就由年老的妇女弄破处女膜。在赤道非洲马萨,在马来亚的沙凯族,苏门答腊巴塔斯族都有这样的习俗。有些部落请丈夫的朋友,有的则由姑娘的父亲,有的则由部落里的特殊的人物来完成这一工作。

     在古希腊,处女在神庙前向神的代表献出童贞。在中世纪欧洲领主拥有姑娘的初夜权,可能也是一种处女禁忌的遗风。在印度的不少地区,新娘用木制的“神象生殖器”破除童贞。但是,完成这一人生使命的决不是新娘的丈夫。

    有的学者认为这是初民对处女流血的一种恐惧疯狂心理的防止。原始民族大多对红色有一种神秘的心理,原始埋葬中常常把红色粉末作为殉葬品,认为它能注入生命的活力。另一方面原始人有渴血情操。他们喝动物的或敌人的血,血会引起原始人疯狂的杀欲。

     在安达曼群岛上的安达曼人那里,女孩子初潮时有许多禁忌,例如不得外出,不得用原来的名字等等。害怕流血会带来可怕的祸害。而这种祸害与结婚的喜悦是矛盾的,作为避免的方法,就由第三者来承受可能带来的祸害。

      心理分析学之父弗洛伊德则认为,就女性来说,初婚导致肉体器官的受损和自恶的心理创伤,这种心理常常表达为对于逝去的童贞的怅惘和婉惜,表现为对夺去其童贞的人的一种深刻的恼怒。

      而处女禁忌则使将来要与这个女子共处一生的男人避免成为女子内心恼怒的对象,避免妇女因童贞的丧失而产生对丈夫进行报复和敌对的心理。原始人把女子看成神秘的、令人恐惧的,害怕女子在初婚时会对丈夫造成某种危险。因此,丈夫也认为处女禁忌是有益的。

(源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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