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固定资产原来的入帐金额与最后的结算金额不一致,是否需要对累计折旧进行追溯调整

 liuweijgl 2012-09-28

答:首先取决于企业执行的是原制度还是新准则。如果是原制度,则需要追溯调整。

如果执行新准则,则进一步分析该差异的原因属于会计差错还是会计估计变更。如果是由会计差错导致的,一般应当追溯重述前期的累计折旧;如果是会计估计变更导致的,应按未来适用法处理。

如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转固,同时计提折旧的,在办理竣工决算后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的情况,是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的。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