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在公司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协议,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协议。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协议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协议。 第六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对签约双方具有平等的法律效力,若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保证,除非依照法律规定可以免责,违约方应向协议他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格XX%的违约金,因一方违约而给协议他方造成经济损失,并且损失额大于违约金数额时,对于大于违约金的部分,违约方应予赔偿。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1、与本协议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法律适用 本协议及其所依据之相关文件的成立,有效性,履行和权利义务关系,应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 第九条 协议签订的时间及地点 本协议由转让双方于200X年XX月XX日在XX市XX区XX路XX号(XX会议室)订立。 第十条 协议生效的条件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厦门XXXX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200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200X年XX月XX日 注: 1.本范本适用于有限公司的股东之间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申请办理股东变更或股东出资比例变更备案的,应提交《股权转让协议》; 2.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人代表人签名,并在签名处盖上单位印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尽量不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 3.本协议如需公证或鉴证,应在条款中定明; 4.凡有下划线的,应当进行填写;下划线上文字有括号的,应按规定作选择填写,正式行文时应将下划线及括号去除; 5.要求用A4纸、四号(或小四号)的宋体(或仿宋体)打印,可双面打印;多页的,应打上页码,加盖骑缝章;内容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 想了解更多股权转让协议知识,请点击进入 ? 股权转让协议栏目 想了解更多股权转让知识,请点击进入 ? 股权转让栏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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