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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心理学:本能的判断

 昵称535749 2012-10-09

从来没有所谓的最佳审判时间。但是法庭传言称,午饭过后的时间段优于午饭之前。一项有关以色列假释听证会的研究显示,餐点前胜利的机会渺茫。不过也存在众多其他偏见。今年夏天,《科学》杂志上对181名美国初审法官的研究显示,平均一年当中,有关精神疾病的辩解能减少量刑。只要辩护向法官告知罪犯是精神病患者,罪犯会平均被判处14年徒刑。

法官和凡人一样,也有出差错的时候,判刑是他们工作中最大的难点。美国的退休法官保罗·切尔诺夫称,宣判有罪与否还比较简单点。不同国家和文化中,偏见无所不在:同样一桩罪行,对男性罪犯的量刑比女性罪犯更重。黑人罪犯比白人罪犯刑期更久。漂亮女性和奶油小生的刑期相对较短。

一些看似无关紧要的因素也会影响判决。2006年,一项德国的研究让法官们在(假定的)案庭上边宣读文件边掷(操纵)骰子,并作出宣判。掷出1的法官给出的量刑少于掷出6的法官。此类研究的结果已经成为美国法官强制性准则的引言部分。他们建议根据先前的案例以罪定刑。法官们不想因此而束手束脚。本周,俄亥俄州的22名法官提出信息自由化的要求,试图更改此类规章制度。

此外,也许还有更好的补救措施。其中一项正在进行当中。科隆大学的心理学家波尔特·英格里提议让法官直面那些偏见,并多少让自己免受偏见影响。他还提议在宣判刑事案件时启用多名法官。例如,在德国,由三名法官来决定最长三年以下的量刑;在宣判更重的罪行时则需五名法官出席。

一些人更寄希望于陪审团的表现。在澳大利亚的新威尔士,法律改革委员会希望在判决时有更多的公众介入。法官认为这些外行人无法把持法律的复杂性。不过谁也没研究过午饭和外行人心情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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