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3379个字,阅读全文可能要10分钟 陪审制是指从一般公民中随机选出若干名陪审员,委派其参与刑事诉讼或民事诉讼的审理,并独立于法官作出事实认定以及决定法律适用的司法制裁。 陪审团制度起源于9世纪的法兰克帝国,后传至英格兰地区,并且被接纳。从英国殖民地独立出来的美国也继受了英国的陪审团制度,13个州都通过宪法确保了陪审制的实施。因此陪审团制度在美国广泛的采用。 在美国联邦法院中,陪审员人数原则上为12人,但如经当事者双方同意,也可以少于12人。美国宪法判例规定,陪审团人数最少可以减至6人。担任陪审团是公民的义务,而且被选中者所在的单位必须无条件同意他请假。 在美国,宪法保护因重罪被起诉的被告人接受陪审团审理的权利。美国宪法修正案第14条第1节规定的正当程序也包含了接受陪审团审判的内容,因此也适用于各州法院。 电影《十二怒汉》影片讲述一个在贫民窟中长大的男孩被指控谋杀生父,案件的旁观者和凶器均以呈堂铁证如山,而担任此案陪审团的12个人要于案件结案前在陪审团休息室里讨论案情,而讨论结果必须要一致通过才能正式结案的故事。电影中提及了陪审团制度的部分内容,下面以此电影为视角对电影所反映时代的美国陪审团制度进行浅略地分析。 1.陪审员的选任程序联邦法院的成文法规定。应从选民名单或其他名册中随机抽选出足够数量的候选陪审员。以下人员不能担任陪审员: (1)不是满18岁且在该管辖地域居住满1年的美国公民; (2)不能读写英语; (3)不能说英语; (4)因精神或身体疾患,不适于担任陪审员的; (5)有相应刑事案件或重罪前科等情况下,由法官判断其是否有获任资格。 从这部电影中12陪审员涉及到了很多行业,有建筑师,股票经纪人,广告商,钟表匠,软件推销(推销员)、 高中足球教练等。而且还有两名替补陪审员。替补陪审员要参加全程的庭审 过程,但是没有表决的权力,只有在陪审员无法出庭的时候由替补陪审员补上。这些陪审员和原被告素未平生,没有任何的利害关系,为履行当陪审员这一义务而聚在一起。从这陪审员的选任可以看出,陪审团制度体现了民主,防止司法权力被滥用。 2. 评议和裁决在审理的最后阶段,法官对陪审团进行指示。替补陪审员退去,陪审员从法庭上退下,进入评议室(又称“陪审员室”),进行秘密评议。包括法官和各方当事者在内,陪审员以外的人员都不得参与评议过程,也不得了解评议的内容。有时,评议会延续数日。根据美国的立法规定,凡是有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陪审员在评审期间不能接见任何人,不能看新闻,报纸和接触外人。为的就是陪审团受到其他不公正因素的影响。以免影响其公正判决。 在该影片中会议已经连续进行了6天,从影片中陪审员的对话 “陪审员A:昨天晚上你在哪里 陪审员 B:我在家里” 从这一点我们就可以看出,很显然这12名陪审员没有完全被隔离,在审判第六天的时候陪审员前一天还在家里。”他们有充足的时间。而在这段时间,陪审员们就有可能受其他因素的影响,比如新闻,电视,其他人,甚至与被告有亲戚关系厉害关系的人或者是与被害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或者律师就有可能会见12名陪审员。 在美国联邦法院系统及各州(除6个州外),必须由陪审员全体一致意见才能形成有罪或无罪的裁决。无法达成裁决的情况被称为陪审团僵持,必须再次进行事实审理。陪审团只决定是有罪还是无罪的判决。而量刑则是由法官来行使。 3 .陪审员法律修养该影片中12个陪审员是来自各行各业人,由于他们的职业,个人经历,履行陪审员义务的态度不一,法律素养各不相同。 从他们的对话和行为就可以看出他们的态度。主要分为两种态度: (1)积极履行陪审员的义务。不管是陪审员们认为有罪或者是无罪至少他在主观上积极行使这一权利,并没有敷衍了事,说明他们尊重了生命,尊重陪审团这一制度。有几点充分说明了了影片中12名陪审员有大部分都在认真对待。 a.中间经历了七次表决,表决方式有写纸条、举手、口头表示,其中有罪与无罪的比例分别是:11比1;10比2;8比4;6比6;3比9;4比8;1比11。 b.12人中有9个人都穿得很正式,衬衫领带,穿着打扮比较整洁。体现了这9名陪审员对这个案子的重视和对生命的尊重。 (2) 消极的履行陪审员的义务。12个陪审员中有几个陪审员很消极的对待审判过程,不尊重生命及陪审团制度。 以下几点可以体现: a.在陪审会议期间有几个人在乱画,看报纸,推销产品,送名片,不断地上洗手间和在陪审室里面时静时动。说明了这些陪审员及其不耐烦。对被告人的有罪无罪毫不在乎。 b.从穿着打扮来看有3名陪审员穿的是休闲T恤,有一位足球教练要急着看球赛早就心不在焉了。 c.当有罪和无罪是6:6持平的时候,有位陪审员就这样说了“我不知道其他的人是怎样想的,但我已经厌倦了这种情况,这样下去是不会有结论的我想我要作出突破,我改变决定,投“无罪”一票”。很显然这位陪审员是厌烦了这持久的讨论和会议,为了能够快点有突破,因此他随便行使了他这一义务。 4 .陪审团制度的优点(1) 充分的体现了民主 从影片中我们可以看出,12个陪审人员均是来自全州大多数行业的人,他们基本代表了各个阶层参与了司法。公民享有更多的司法权利,基本实现了公民行使司法权。 (2)防止权力滥用和权钱交易 陪审团把审判权给分散了,以防止法官的滥用职权或者独裁。影片中有一个陪审员这样说“我们收到信,被通知来到这里。决定一个跟我们素未平生的人到底有没有罪。无论做什么判决我们也拿不到好处,也没有损失。那就是我们国家这么强大的原因。我们不应该把这件事跟私人的感觉扯上关系。” 陪审员的选拔比较随机,数量巨大,且保密。在审判之前原被告双方都不知道是哪12名陪审员。因此权钱交易的难度更大。 (3)增强了公民的法律意识。 美国宪法第3条规定:“所有犯罪的审理均应通过陪审方式进行。审理应在该犯罪行为发生地进行”,而且每一批至少有6人,一般是12人。因此很多具有当陪审员资格的人都有可能参入诉讼。这是对公民最好的一堂普法课。 5. 陪审团制度的缺点(1)陪审员的法律知识匮乏 影片中的陪审员都是来自各行各业,并非法律专业人士,对法律知识比较匮乏,受主观因素影响非常大,先入为主,有罪推定。 影片中有两个人分别说了这两句话:陪审员a:“我不知道,从打一开始我就相信他有罪,我一直寻找他犯罪的动机。这真的很重,要因为没有犯罪动机,案子就无法成立”。 陪审员b:“他生于贫民窟,那是犯罪的温床”。 很显然这两个陪审员以有罪类推凭主观臆断认为被告人有罪,因为被告人是一个调皮的孩子,生活在贫民窟,可以说是一个小混混。这就导致了陪审员先入为主用一种偏见判断被告人有罪。完全没有以客观的角度撇开偏见来审判案件。刑法上是禁止有罪类推的,但有罪类推一直都存在。 (2)陪审员的选任存在偏见或者歧视。 a.所有的陪审员都是男性。整个影片中在庭审过程中没有出现过任何女性,只在法院外面出现几个非正面镜头的女性。很显然在美国那个时候女性的陪审员资格受到了严重的忽视。 b.没有出现任何的黑人和其他有色人种。影片反映的是上世纪50年代事情,那个时候黑人在美国受到了严重的歧视,权利得不到保障。直到60年代才通过立法保障黑人的权利。 c.陪审员的年龄大多在40岁以上,有固定职业,经济状况良好,并且当选的次数不均。影片中的陪审员大多在40岁以上,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地位和声望,没有流浪汉,只有一名从贫民窟长大的陪审员但是现在他又因工作远离了贫民窟。可以看出当时。当时的美国选陪审员法官具有很大的主观性,并不是真正的随机,而且有一名陪审员当选有好几次了。因此可以看出陪审员的选任并不具有完全地公平。 (2)诉讼成本太高,增加原被告人的诉累 从全州经过一系列程序筛选12名陪审员以及几名替补陪审员。还有12名陪审员的误工费,来回车费都是不容忽视的。影片中庭审就花费了6天了。 6 .此电影中的法律寓意在影片最后8号陪审员说了一句可以概括陪审团制度的话 “遇到这种事情排除个人偏见真的很难,无论去到哪里,偏见总会遮蔽了真相。我们可能会放走一个杀人犯,我不知道,没有人知道。但是我们有合理的怀疑。那是我们司法制度中非常珍贵的一部分。除非十分确定,陪审团无法判决被告有罪。” 在最后一个认为被告有罪的陪审员也投出了无罪一票时。阵雨过后又豁然开朗,这预示着陪审员制度虽然有那么一些缺陷,但是人们普遍认为陪审员制度是公正与民主的制度,在这一民主意识较强的民族,陪审团制度会一直延续和发展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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