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沦为阶下囚的“打黑英雄”警示啥

 翔山 2012-10-19

沦为阶下囚的“打黑英雄”警示啥

 

     2010年2月28,重庆市召开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总结表彰大会上,原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唐建华被记一等功,荣获“打黑英雄”称号。813,唐建华因涉嫌受贿罪被重庆市检察院批准逮捕。(据《东方网》)

  这是一个令人悲怆的黑色幽默。一位全国有名的“打黑英雄”,竟然与黑社会人员称兄道弟、狼狈为奸,充当黑社会的“保护伞”。唐建华的人生轨迹,可悲可叹,也留给我们太多的反思与玩味。

  客观地说,唐建华在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之前,是凭着自己的业务能力和吃苦耐劳精神而得到上级组织的认可予以提拔使用的。特别是在打击“文强”特大涉黑犯罪团伙案时,唐建华抵制住了“百万重金”融通关系的诱惑和压力,最终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由此,他也得到了各种各样的荣誉,仕途迅速驶入了“快车道”。

  “荣誉是一把双刃剑”。对淡泊名利者来说,荣誉只是对过去工作的肯定,是对未来的一种鞭策和鼓励;对虚荣、浮躁者而言,荣誉是一种扬名谋利的工具,永远光环罩身。肖强就属于后者。当唐建华头顶炫目光环就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后,想的不是如何履行好职责,而总是想着自己如何利用荣誉去升官发财。思想上的裂变,导致他挖空心思寻求升官捷径,而最重要的就是用钱“铺路”。于是,“打黑英雄”与黑社会做起了见不得人的权钱交易,结果自己将自己钉在了那可悲的耻辱柱上。

尽管唐建华的堕落不值得同情,但由此暴露出的官场用人潜规则却值得反思,那就是用人机制的不健全,导致官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仍大有市场,严重腐蚀着干部队伍的肌体。唐建华受贿资金大部分用于为升职而向上“拉关系”,甚至动用了数十万元公款协调“关系”。无疑,这种种“关系”,就是“又跑又送,提拔重用”。唐建华一案为人事制度的改革,再次敲响了一击警钟。

“打黑英雄”沦为黑社会“保护伞”,这是唐建华的人生悲剧。“前车覆,后车诫”,我们当从其中汲取什么?“莫言名与利,名利是身仇。”唐建华的蜕变值得我们深思和警醒,领导干部要以此为戒,牢记唐建华的“前车之鉴”,用好手中的权、走好脚下的路。

(佘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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