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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规定家长接小孩迟接1分钟收1元 师德何在

 都市生活台 2012-10-22

这两天,江苏宿迁市某网站论坛上的一则关于宿迁市宿豫区机关幼儿园打算对接孩子迟到的家长加收延时服务费的帖子引起了网友和当地教育部门的关注,网友们质疑的焦点在于收费太高以及收费是否合理。济南市教育局学前教育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有关规定,幼儿园在下午5:30之后继续看管孩子是一种延时服务,收费不违规。

张永琪

“迟接1分钟收1元”不正当

幼儿园接小孩这是家长的责任,也是幼儿园看管的责任,而家长延迟接送,却要另外收费,幼儿园的责任在此已经转嫁,此种收费法不正当。

如今的小孩大都是独生子女,接送幼儿家长非常上心,可以说没有特殊情况,没有那个会故意推延接人。但是长期接小孩,或多或少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谁也不敢保证,次次都是那么准时。从以往看,幼儿园的老师对于未能按时接走者,大都很配合,将小孩集中起来,直到大人将小孩领走为止。如果实行收费制,幼儿园似乎就没有责任,有钱就看管,没钱就不看管,这对小孩的管理及安全都非常不利。

当然,幼儿园实行延长接送收费,家长不可能不交,可是此种交钱就能延续,无形之间形成一种交易关系,不仅大人与老师感到难堪,小孩心里也非常不舒服,教书育人的老师如此的计较,对小孩的培养将是一种什么导向?

要说起来大人可能推迟接小孩的现象,幼儿上园报名之初已经在预料之中,其误时的成本已包含在入园费用之中,而额外的再收费,是多出的收费,退一步说,即使要收费,也得与当事人商量,听听家长的意见,不管怎么样,不可能1分钟收出1元钱的高价,这么高的延长接人费,一年下来不是个小数,无形中增加了家长的负担。

如今幼儿园大都没有列入计划教育,有的收费高之又高,有的名目繁多,动不动就收取这费那费,而又实行离奇的推出接人推迟要收费,幼儿园收费终究还有多少?

更让人不解的是,主管学前教育的负责人也认同此种收费,其依据是什么,符合那一条?如果按照其“延时服务,收费不违规”的说法,那么老师家访是不是也要收费,开家长会是不是也要收费?要说延时,信手拈来就有一大堆的理由。

幼儿园与家长对小孩的管理有共同的责任,此种责任不能成为交易,一旦成为交易进行效仿,不仅对学前教育不利,而且影响社会风气。(钟学城)

微言大义:

@何勇:下班之后,老师等家长前来接孩子,这段照看孩子的时间,不管从什么角度说,都是老师的一种非义务性、非法定性工作,对家长收费并无不可。

@陈强:幼儿园收延时服务费,也一定要在合理的范围内,不能以此漫天要价。必须由当地教育、物价部门根据相关政策,在广泛征求幼儿园和家长双方意见的前提下,出台收费标准。

@spartan204:这个可以收。家长对孩子也要负责,不能因工作忙就置孩子不顾!凭什么占用幼儿园教师的时间?

@猫眯爱流浪:教师除了传道授业解惑的职责外,还有管理者和朋友的角色,可是现在的教育也逐渐市场化商业化,师德何存啊?除了金钱还可以有其他的解决方法。

@彭小旭:幼儿园的钟表一定不能出差错,家长们某个时间一窝蜂去接孩子,人贩子也跟着凑热闹,这下就更有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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