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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执法如何硬气

 指间飞歌 2012-10-23

环境执法如何硬气

浙江设立公安驻环保工作机构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22日 11:24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记者 晏利扬 赵晓

  环境法律法规偏软,环境执法如何硬气?浙江省积极拓展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协作,强化环境执法力度。

  日前,绍兴市公安局成立环境执法大队并派驻市环保局。至此,浙江省环保厅和全省11个设区(市)环保局均与公安部门联手设立公安驻环保工作机构,全省80%以上的县(市、区)均设立了公安驻环保联络室或警务室。

  小小警务室发挥大作用

  在绍兴县从事废品经营的张杨青三兄弟可能做梦也没想到,因随意将废机油倾倒在路边,竟把自己送进了铁窗。今年6月上旬,三兄弟将收购来的750公斤废机油倾倒在绍兴县富盛镇金溪村五峰岭公路边,造成附近土壤、水体污染。

  接到群众举报后,绍兴县环境执法人员马上对现场进行污染监测,拍照取样;新设立的驻县环保局警务室的公安人员控制违法行为人,做好调查询问笔录。仅一天时间,公安部门就对3名当事人实施了治安拘留。

  据浙江省环保厅工作人员介绍,4月份,浙江省环保厅会同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环保公安部门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要求各市、县(市、区)环保部门与公安机关加快建立健全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设立公安驻环保工作联络室。之后,绍兴县在浙江省率先设立了公安驻环保警务室,并有3位民警入驻县环保局。绍兴县政府还专门为环保警务室下拨了30万元专项经费,配备一辆警务车,为环保联动执法提供了人力、财力、物力保障。

  公安驻环保警务室成立以来,共联合执法24次,出动执法人员850余人(次),协助环保部门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9起,行政处罚金额149万元,责令停产整治企业16家;并成功查处了两起非法处置危险物质案,行政拘留违法行为人5名。

  通过环保、公安执法人员紧密联手,不仅加快了环保办案的时效性,加大了环境执法的强度、力度和硬度,增强了威慑性,还有效地推动了企业从“被动环保”向“主动环保”进行转变。

  在总结绍兴县经验基础上,日前,绍兴市政府专题召开进一步落实公安环保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有关工作的协调会议,明确建立市公安局驻环保局环境执法大队,由市公安局向环境执法大队派出两名民警、3名协警常驻市环保局开展环境执法工作。绍兴市所辖的上虞市、诸暨市、新昌县等纷纷设立了警务室或联络室,并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

  多部门联动提升执法效能

  台州临海市永丰镇19家非法塑料造粒企业(加工点)一直很是让环保部门头疼:虽然多次召开过相关部门及企业协调会,要求污染企业自行拆除生产设施,并采取了拉闸限电等强制措施,但往往经过一段时间后,污染企业又死灰复燃。

  今年6月,台州市在建立环保公安部门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时进行了扩展,率先在浙江省建立纪检、法院、检察、公安、监察、环保、工商等七部门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前不久,临海市根据《关于建立台州市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组织环保、工商、国土、检察院、供电等多个部门和永丰镇联合执法,强制拆除了这19家非法塑料造粒企业(加工点)的违章建筑,彻底消除了这批污染源。

  为充分发挥七部门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作用,台州市进一步建立了联席会议、重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处置会商、驻环保工作联络室等制度,使多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并结合环保网格化管理要求,进一步提高环境执法整体效能。下辖各县(市、区)也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了部门联动协作机制。

  如路桥区政府建立了环境污染整治工作交办督办制度,对区环境污染整治办巡查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领导交办的、媒体曝光的环境污染问题和群众通过区长环保热线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交办督办。仙居县则建立了环保法院联席会议制度,县环保局共向县法院移送17件案件,执行标的总额47万元,目前已经执行10个,标的额到位26万元,案件的执行率、标的额均超过50%。

  而绍兴市在建立市公安局驻环保局环境执法大队的同时,还同步组建了由市环保局长担任组长,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监察局等部门为成员的重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协调小组,以加强环保部门与公安、检察、法院和监察机关的协调联动,建立健全预防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协同作战机制。

  联合执法机制需深化

  在各地公安驻环保工作机构还在设立之时,环保公安联合执法月行动早在浙江省拉开了序幕。

  自7月份,浙江省启动环保公安联合执法月行动以来,全省各级环保、公安部门开展了418次联合执法检查,检查企业2753家,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98起,移送公安机关94件,共行政拘留74人,刑事拘留5人。仅台州市联合执法行动月期间就行政拘留了37人,今年共行政拘留了88人,极大地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

  “设立环保警务室是一个很好的创新,也是公安机关加强社会管理的一个具体体现。虽然当前警力有限,但是再困难,对于环境保护任务重的地方,肯定要予以支持。”浙江省省委常委、省公安厅厅长刘力伟在赴绍兴县调研公安驻环保警务室工作之后表示,要认真总结提炼环保公安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建设工作经验,同时,全省公安机关要更加主动地配合环保部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督察,确保环保公安联合执法月活动成效。

  浙江省环保厅和省公安厅再次召开全省视频会议进行部署。浙江省环保厅副厅长虞选凌要求进一步抓好列为试点地区的萧山、余姚、鹿城、桐乡、永康、浦江、临海等县(市、区)环保警务室试点工作,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各地在联合执法工作和案件移送工作中,要注重典型和疑难案件的办理与总结,特别是要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的联系沟通,不断积累办案经验和成功案例。同时,加大对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移送和曝光,进一步加大对突出环境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起到查处一批,威慑一片的效果。“比如在温州,一些非法小型制革、电镀企业负责人之间都在传,说从事非法的污染项目被查处后,老板还要被拘留。这就很好地起到了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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