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文化常识汇编

 建华1968 2012-10-24
中国古代文化常识大全

中国古代文化常识大全
 

中国古代文化常识大全
 

 
 图片
 

私史、杂史、野史(及野记)、别史、稗史、秘史、霸史和逸史指什么?

关于中国史书的分类,早在《隋书·经籍志》(656年)就已被分为13类:正史、古史、杂史、霸史、起居注、旧事、职官、仪注、刑法、杂传、地理、谱系、簿录。至清乾隆《四库全书总目提要》(1781年)史部增加到15类:正史、编年、纪事本末、别史、杂史、诏令秦议、传记、史钞、载记、时令、地理、职官、政书、目录、史评。两部书撰修时间相距1100余年,历代官府、私家所修目录之书,在史书分类上虽然有所增减,但是大致框架并没有改变。
在唐.刘知几的《史通·杂述》中,他对正史以外的史书做了详细的分类,在其“史氏流别”中分10种:偏记、小录、逸事、琐言、郡书、家史、别传、杂记、地理书、都邑簿。

以下就私史、杂史、野史(及野记)、别史、稗史、秘史、霸史和逸史简述如下:

私史
中国史书分类之一,是由私人撰修史书而得名。春秋战国以前,学在官府,“史”为官所掌控,史书官修。但春秋战国之后,官府式微,学下民间,私人撰述历史开始出现。这一时间私撰历史的包括《春秋》、《左传》、《国语》、《竹书纪年》、《世本》、《战国策》等。
《春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由私人撰述的历史著作,是第一部编年代史书。到西汉司马迁撰修《史记》,也属私人撰述,《史记》体例完备为后世史书所继承,后为官方认可并成正史之首。
根据修史的责任者不同,史书被分为官修和非官修,其中官修或被官方认可的非官修史书称为“正史”,而那些未被官方认可的非官修史书都被称为“私史”。官修通常是指由官方指定编修,而没有官方的授权而修史的行为即非官修,也称私修、私撰。在我国私史并不少于正史,历代大量的非官修史书,一直都间断过,从先秦的孔子,到汉以后到清代的荀悦、袁宏、裴松之、范晔、萧子显、李百药、杜佑、郑樵、李贽、马端临、顾炎武、谷应泰、全祖望、章学诚、崔述等等,他们非史官,但或受命编修,或为补史官之失,以完成史官之务,或未得官方授权而为整理史料、或做史料考订、或综而总述、或分编条析,因之编撰的许多影响至今史类图书。虽然私史的体例各不相同,但不乏具有史料价值的史作,在中国古代史学上都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产生深远的影响。
历史上史家的私人撰述不仅很多,而且影响很大,如《汉纪》、《后汉记》、《三国志注》、《后汉书》、《通典》、《唐会要》、《通志》、《资治通鉴新注》、《文献通考》、《续文献通考》、《藏书》、《续藏书》、《焚书》、《续焚书》、《明儒学案》、《宗元学案》、《读通鉴论》、《日知录》、《文史通义》、《考信录》等。上述作品属于广义的私史,狭义的私史应指记述史实的史料类史作。根据表现形式不同,私史被分为野史、杂史、别史等几大类。
私史是后世史学家全面了解某一历史事件、了解当时的社会背景的不可多得的素材。私与公相对应而言,私史不为官方认可,内容庞杂、体例不一、观点和视角参差不齐、撰写的目的也大都只是私记以备忘或私载以供后世家人、族人参见而已,后世有以个人爱好和兴趣,摘选正史以为私史者,与正史相比也大都不成体例,东鳞西爪。
“私史”属私人编撰,因此“私史”在史料、史实及其公正性等方面都遭到一定程度的质疑。实际上“私史”虽然也会有因私利、私益而失其公允,但是由于其记载不受官方限制,内容比正史更贴近事实,只要经过细心考证、筛选,后人仍能从“私史”中寻找到大量有价值的史料。由此我们说,私史是正史的补充、甚至是了解真实历史的不可或缺的史作。

杂史
杂史是私史的一种,一般是只记一事始末、一时见闻或一家私记。杂史带有历史掌故性质。清《四库全书总目·史部·杂史类叙》中清楚地载明:杂史不同于杂家和小说,“杂史之目,肇于《隋书》。盖载籍既繁,难于条析,义取乎兼包众体,宏括殊名。故王嘉《拾遗记》、《汲冢璅语》得与《魏尚书》、《梁实录》并列,不为嫌也。然旣系史名,事殊小说,著书有体,焉可无分。今仍用旧文,立此一类。凡所著录,则务示别裁。大抵取其事系庙堂、语关军国,或但具一事之始末,非一代之全编,或但述一时之见闻,祇一家之私记。要期遗文旧事,足以存掌故、资考证,备读史者之参稽云尔。若夫语神怪、供诙啁,里巷琐言、稗官所述,则别有杂家、小说家存焉。”

野史
野史,是私史的一种。野史中所记述的大多是发生于民间的、确有其人、实有其事的人物和事件。野史之名,始见于唐。陆龟蒙有诗云:“自爱垂名野史中”。最早的以“野史”命名史书应该是唐昭宗龙纪中处士叫沙仲穆纂《大和野史》十卷,记起大和到龙纪间的朝野事件。两宋以后,以野史命名的著作已经很普遍,如北宋龙衮撰《江南野史》,记述南唐史事;孔毅甫撰《野史》,记北宋官员、学人事;《宋史·艺文志二》著有《新野史》10卷;《明史·艺文志》“杂史”类著有《野获编》8卷、《矇庵野钞》11卷、《三朝野史》7卷、《野记傃搜》12卷、《南诏野史》1卷;清代以来则有《南明野史》、《清季野史》。
我国历史上野史资料很多,历代都有撰述,我们可以从宋人左圭所编《百川学海》、元人陶宗仪所编《说郛》、清留云居士所辑《明季稗史》以及近人编纂的《清朝野史大观》等书中略见一斑。野史可补正史之缺,晚清小说家刘鹗在其《老残游记》道:“野史者,补正史之缺也。名可托诸子虚,事虚证诸实在。”
所谓“野”,有两层含义:第一,野与朝相对应。在野是与在朝人士相对立而言,因此“野史”也就是在野人士或有知识的、且有一定世俗地位的士大夫、文人墨客等下层人士所撰写的史料史事。因为“野史”未经官方审定,更不可能得到皇帝的“钦定”,所以常为官方所禁毁,为了保存这部分私记的史料,野史作者们不可能把这里野史藏于庙堂官厅,而只能藏诸民间,流传于“野”;第二,文和野相对。“野”除了从官方与非官方角度度区分之外,还有文明与野蛮,雕塑与天然之别。野就是未经人工过分雕饰的,是原始的史料,显得粗糙鄙陋,但它却具有直接性、原始性和真实性。
野史体例不一,或编年,或纪传,或杂记一代史事,其内容多奇闻异事、闾巷风俗、统治者的秘事,故往往被封建王朝视为禁书。从渊源看,野史与杂史有密切的联系。《新唐书·艺文志》将《大和野史》著录于“杂史”类。
随着朝代的更迭“野史”的内涵亦愈来愈宽。宋元以来,“野史”所包揽的范围越来越广泛了,至近代,梁启超把别史、杂史、杂传、杂记等统称为野史,这是史家对“野史”内涵第一次作出明确的界定。

野记 
野史的另一别称,指由在野文人私下记录的流传于民间、宗法和市民社会的人物和事件。野记虽然是野史的别称,但野记仍然不能等同于野史,因为,野记比野史更加宽泛,广义上的野记,同时可以包括历代文人所撰写的“小说”和“笔记”等。
 从内容和形式上看,野记是古人记录个人见闻、辨析事物之名称和特征、训释前代语言、叙述历史事实、抒写感情景物等为主要内容,形式随便、格式不定。野记这种著作形式,在先秦便已产生,到汉代被称为“小说”,魏晋趋于成熟,唐宋得到稳固发展,明清达到高峰。

别史
别史是私史的一种,内容往往限于杂记历代或一代史事。“别史”之名,始于宋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该书独创此类,以收录“上不至于正史、下不至于杂史者”,如唐高峻《高氏小史》、宋吕祖谦《新唐书略》之类。明黄虞稷《千顷堂书目》则将编年体、纪传体之史书以外,杂记历代或一代事实的史料,概称为“别史”。
《四库全书总目》卷五十《史部六》别史类小序,叙述了“别史”的演变:《汉艺文志》无史名,《战国策》、《史记》均附见于《春秋》。厥后著作渐繁,《隋志》乃分正史、古史、霸史诸目。然梁武帝、元帝《实录》列诸杂史,义未安也。陈振孙《书录解题》创立别史一门,以处上不至于正史、下不至于杂史者,义例独善。今特从之。盖编年不列于正史,故凡属编年皆得类附《史记》、《汉书》以下,已列为正史矣。其岐出旁分者,《东观汉记》、《东都事略》、《大金国志》、《契丹国志》之类,则先资草创;《逸周书》、《路史》之类,则互取证明;《古史》、《续后汉书》之类,则检校异同。其书皆足相辅,而其名则不可以并列。命曰别史,犹大宗之有别子云尔。包罗既广,六体兼存,必以类分,转形琐屑。故今所编录,通以年代先后为叙。
别史的体裁,处于编年体、纪传体之外,其内容则是“杂记历代或一代事实”。在当代学术界,它是在正史之外,与野史、杂史并列,属于私人撰述的史料。或谓别史指四部分类法中史部“不属于正史、杂史的史书”。

稗史
稗史,通常指记载闾巷风俗,民间琐事、遗事旧闻、社会风物之类的史籍,如清代人潘永因的《宋稗类钞》,近代人徐珂的《清稗类钞》。稗史在内容上基本上和“野史”差不多,所以也有人把野史当稗史的。《明史.艺文志》著录明代稗史一类图书时主要见于史部杂史类和子部杂家类、小说类。如祝允明《九朝野记》、沈德符《野获编》、蔡士顺的《傃庵野钞》、李逊之的《三朝野记》、孙继芳的《矶园稗史》、王世贞的《明野史汇》、黄汝良的《野记矇搜》等。
古代有“稗官野史”的说法,稗官者,采录民俗民情的小官也。《汉书·艺文志》引如淳所说,“细米为稗,街谈巷说,甚细碎之言也。王者欲知里巷风俗,故立稗官,使称说之”。这种闾巷风情、街谈巷说、遗闻佚事的纪录,也叫“稗史”,稗史其实就是野史。

秘史
秘史,又名密记,顾名思义即不为人所知悉或未向世人公开的内部秘密历史,也指记述个人私生活,多为统治阶级腐朽生活的历史。根据内容不同,秘史可分为:
记述皇族腐朽生活的,如唐·偓撰《金銮密记》。
记述某民族群历史、宗教习俗历史的,如元·佚名著的《元朝秘史》,又名《蒙古秘史》;
记述某朝某代秘不为人所知的历史事件,如明·宁王朱权编《汉唐秘史》,清·韩文举编《近代中国秘史》等。
私记鲜为人知的某朝某代某人某事的历史,如明·姜清著《姜氏秘史》、明·马文升撰《兴复哈密记》、清·高士奇《蓬山密记》、民国·孙润宇记《二十一条东京外交秘史始末记》、民国·白云居士编《滇省首义后之和平秘史》等,亦属秘史一类。
从研究历史的角度说,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历史内幕、重大事件被歪曲、掩盖、讹传,特别是统治阶级内部的权力斗争、龌龊行径、风流韵事等,更是被披上神秘的面纱,从而成为割断了历史,成为史学研究之憾,秘史正是对被官方割断的史事的的一种补充和修正,是我们了解历史、了解历史真相的不可多得的史料。秘史即以“史”称,故著作者在记述时都有根有据,仍属信史之类。
但是由于秘史记述的是所谓为人所不知的事件,既为人所不知,就可能被虚构,因此原属于严肃的历史记述的秘史,逐渐被变成小说、传说、戏说某朝某代某事的一种文学体裁。

霸史
据唐.魏征纂的《隋书》卷三十三,志第二十八,即“经籍二”:
“《传》曰:'不有君子,其能国乎?’自晋永嘉之乱,皇纲失驭,九州君长,据有中原者甚众。或推奉正朔,或假名窃号,然其君臣忠义之节,经国字民之务,盖亦勤矣。而当时臣子,亦各记录。后魏克平诸国,据有嵩、华,始命司徒崔浩,博采旧闻,缀述国史。诸国记注,尽集秘阁。尔朱之乱,并皆散亡。今举其见在,谓之霸史。”
魏征所指的“霸史”指是记述那“假名窃号”称霸一方之政权的史事,也就是“僭伪之国”的历史。根据《隋书.经籍志二》记录,时被称为霸史的史著有:


《赵书》十卷,一曰《二石集》,记石勒事。伪燕太傅长史田融撰。
《二石传》二卷,晋北中郎参军王度撰。
《二石伪治时事》二卷,王度撰。
《汉之书》十卷,常璩撰。
《华阳国志》十二卷,常璩撰。(梁有《蜀平记》十卷,《蜀汉伪官故事》一卷,亡)。
《燕书》二十卷,记慕容隽事。伪燕尚书范亨撰。
《南燕录》五卷,记慕容德事。伪燕尚书郎张诠撰。
《南燕录》六卷,记慕容德事。伪燕中书郎王景晖撰。
《南燕书》七卷,游览先生撰。
《燕志》十卷,记冯跋事。魏侍中高闾撰。
《秦书》八卷,何仲熙撰。记苻健事。
《秦记》十一卷,宋殿中将军裴景仁撰,梁雍州主簿席惠明注。
《秦纪》十卷,记姚苌事。魏左民尚书姚和都撰。
《凉记》八卷,记张轨事。伪燕右仆射张谘撰。
《凉书》十卷,记张轨事。伪凉大将军从事中郎刘景撰。
《西河记》二卷,记张重华事。晋侍御史喻归撰。
《凉记》十卷,记吕光事。伪凉著作佐郎段龟龙撰。
《凉书》十卷,高道让撰。
《凉书》十卷,沮渠国史。
《托跋凉录》十卷。
《敦煌实录》十卷,刘景撰。
《十六国春秋》一百卷,魏崔鸿撰。
《纂录》一十卷。
《战国春秋》二十卷,李概撰。
《汉赵记》十卷,和苞撰。
《吐谷浑记》二卷,宋新亭侯段国撰。(梁有《翟辽书》二卷,《诸国略记》二卷,《永嘉后纂年记》二卷,《段业传》一卷,亡)。
《天启纪》十卷,记梁元帝子谞据湘州事。


计二十七部,三百三十五卷。连同亡书,总共三十三部,三百四十六卷。

逸史
逸史指散失、隐没的史籍或正史以外的史事。唐.刘知几《史通·古今正史》:“鸿始以景明之初,求诸国逸史,逮正始元年,鸠集稽备。”清.平步青《霞外攟屑·诗话·赵高》:“阅古逸史,载赵高为赵之公子,抱忠义之性,自宫,隐秦宫中,为赵报讎。”郁达夫《和李西浪原韵》:“留得艺人真逸史,大风堂下海扬尘。”

 
 
 
 图片
 

 


史记中本纪、列传(传)、志(书)和表世家是什么?
 
本纪
纪传体史书中帝王的传记即“本纪”,本纪一般按年月记述帝王的所作所为,在“家天下”和“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封建社会,帝王之事,除私生活外,都是国家大事,因此都被列于一部史书之前,对全书起总纲的作用。纪就是记,“本其事而记之”,所以称本纪。为什么把帝王事迹为本纪呢,其本意有为后代纲纪之意。纪,本意有能起纲纪作用的人的意思,意思很明白,只有那些帝王方可成为后世楷模,所以必须认真地记录下来,以范后世。司马迁作《史记》,取先秦时《禹本纪》(即“五帝本纪”之一)之名,以“五帝”、“夏”、“殷”、“周”、“秦”、“秦始皇”、“项羽”、“高祖”、“吕太后”、“孝文”、“孝景”和“孝武”共十二纪为首,以后纪传体史书都首列本纪,或简称纪。

列传是纪传体史书的体裁之一,由司马迁首创,如《滑稽列传》、《游侠列传》等,《史记》有“列传”70篇。司马贞在《史记》索隐说:“列传者,谓列叙人臣事迹,令可传于后世,故曰列传”,张守节在《史记》正义中则指出:“其人行迎可序列,故云列传。”一般用以记述帝皇以外的各方面代表人物的传记。也有记载少数民族和其他国家历史的,前者如《明史》中的《四川土司列传》,后者如《明史》的《外国·日本列传》。

书,为司马迁首创,《史记》共有礼书、乐书、律书、历书、天官书、封禅书、河渠书、平准书八篇,故又被称为“八书”,记述关于礼乐,律历,天文地理、社会经济等方面的历史。志,是纪传体史书的一种体裁,名始于《汉书》,例则源于《史记》中的“书”。《汉书》为什么要改“书”为“志”,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为了避免与书名《汉书》中的“书”重复,当然《汉书》中的“志”,除改名之外,还对“八书”进行合并,并增加了五行、艺文等项目。《汉书》共有律历志(2卷)、礼乐志(1卷)、刑法志(1卷)、食货志(2卷)、郊祀志(2卷)、天文志(1卷)、五行志(5卷)、地理志(2卷)、沟洫志(1卷)、艺文志(1卷),合十种,故又被称为“十志”。《汉书》中的志主要记述汉代的典章制度以及自然、社会、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历史。自《汉书》以“志”叙史后,后世史家多依《汉书》之制,或有增加而但体例则一直被继承下来。

表,是仅于“纪”的纪传体史书的一种体裁,表是用来表示错综复杂的社会情况和无法一一写入列传的的众多人物。表始于《史记》,《史记》共“十表”:包括“三代世表”、“十二诸侯年表”、“六国年表”、“秦楚之际月表”、“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汉高祖功臣侯者年表”、“惠景闲侯者年表”、“建元以来侯者年表”、“建元已来王子侯者年表”、“汉兴以来净增将相年表”等。它们是按朝代的顺序,把历史分成若干阶段,再分别按世代、年、月写成简明的大事记,也是全书叙事的联络和补充。

世家,由司马迁在《史记》中首创,是纪传体史书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记述世袭封国诸候的事迹,意为开国承家,世代相续。后代的纪传体史书很少采用这种体裁,除《史通》(梁武帝敕撰)和《新五代史》(欧阳修撰)还有保留外,“世家”所记述的内容大都被并入“列传”。
《史记》中的“世家”主要是记载诸侯和贵族的历史。董仲舒说“王者封诸侯,非官之也,得以代为家也”,王侯是一个地区的实际统治者,世代保有其国,对全国政局有一定的影响,故其传记称“世家”。《史记》中有“世家”30篇,包括《陈涉世家》、《孔子世家》、《外戚世家》等。
 
 
 
 
图片
 
 
 
宗子 嫡子 冢子 介子 别子 馀子 庶子 嗣子的解释
 
 宗子指宗法制度中身承大宗的嫡长子。分家时,宗子除了占有家庭财产的主要部分外,还继承老家长的爵位。宗族中,无论祭祖先、办丧事、宴宾客,都以宗子为主。《诗.大雅.板》:“怀德维宁,宗子维城。无俾城坏,无独斯畏。”郑玄笺:“宗子,谓王之嫡子。”《礼记.内则》:“嫡子庶子祗事宗子宗妇。虽贵富,不敢以贵富入宗子之家;虽众车徒,舍于外,以寡约入。子弟犹归器、衣服、裘衾、车马则必献其上,而后敢服用其次也。若非所献,则不敢以入于宗子之门。不敢以贵富加于父兄宗族。若富,则具二牲,献其贤者于宗子,夫妇皆齐而宗敬焉。终事而后敢私祭。”按祗,敬。归,赠送。贤,上等的。唐刘知几《史通.世家》:“至于汉代则不然,其宗子称王者,皆受制京邑,自同州郡。”清刘大槐《方氏支祠碑记》:“封建废而大宗之法不行,则小宗亦无据依而起。于是宗子遂易为族长。”2指族长。明方孝孺《天台陈氏先祠记》:“割田若千亩以供礼事。请族之宗子至其祭,祭必由礼。”清冯桂芬《复宗法议》:“或无父无兄,或父兄不才,民于是乎失所依。唯立宗子以养之教之,则牧令之所不能教者,宗子能教之,父兄多从宽,而宗子可从严也。”3泛指嫡长子。清刘献廷《广阳杂记》卷一:“袁九叙抚滇时,丁外艰归,轿围用白毡。或曰:’昔某公遭艰归,于轿顶之中,为一小龛,奉纸位一,载而行。”九叙将用之。一友曰:'公非宗子,神所依之至,在六完老先生所,若公复奉一主,是神有二矣。此礼,唯长房子得行,公奔走可也。’九叙拜而谢之。”

 適子亦写作“適子”。正妻所作的儿子,特指正妻生的继承家业的长子。《左传.僖公二十四年》:“赵姬请逆盾与其母......以盾为才,固请于公,以为嫡子,而使其三子下之。”又《襄公二十三年》:“季武子无適子,公弥长,而爱悼子,欲立之。”《孔子家语.曲礼公西赤问》:“公仪仲子嫡子死而立其弟。”

 冢子即嫡长子。冢,大。《左传.闵公二年》:“大子奉冢祀、社稷之粢盛,以朝夕视君膳者也,故曰冢子。”杜预注:“冢,大也。”大,音“太”。《礼记.内则》:“冢子未食而见,必执其右手。”又“父没母老,冢子御食。”

 宗法制度规定嫡长子为宗子,主祭祀。若宗子为士,庶子为大夫,祭祀时,则庶子称为“介子”。介,副,以表示不敢僭越宗子。《礼记.曾子问》:“孝子某,使介子某,执其常事。”孔颖达疏:“介子某,介子,谓庶子为大夫者。介,副也。某,是庶子名也。”后亦称庶子有官爵者。明宋濂《瞿孝子传》:“孝子年且,耄见介子庄(瞿庄)宦学有立,洪武初擢礼部员外郎,喜动颜色。”

 别子宗法制度称诸侯嫡长子以外之子。别子的后代以别子为祖先。《礼记.大传》:“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别子之所自出者。”孔颖达疏:“别子谓诸侯之庶子也。诸侯之嫡孙继世为君,而第二子以下悉不得祢先君,故云别子。”適,音“嫡”。汉班固《白虎通.宗族》:“别子者,自为其子孙祖,继别也,各自为宗。”唐韩愈《唐故赠绛州马府君行状》:“其别子赵奢当赵氏,破秦军阏与有功,号马服君。”清刘大槐《方氏支祠碑记》:“古者诸侯之適子嗣为诸侯,其支子之为大夫、士者,不得祖诸侯,而名之曰别子。”

 馀子指先秦卿大夫正妻所生的嫡长子以外的儿子。《左传.宣公二年》:“初,丽姬之乱,诅无畜群公子,自是晋无公族。及成公即位,乃宦卿之适而为之四,以为公族,又宦其馀子,其庶子为公行。”杜预注:“馀子,嫡子之母弟也。”2、泛指先秦卿大夫除嫡子之外的其他儿子。《左传.昭公二十八年》:“魏献子为政,分祁氏之田以为七县,分羊舌氏之田以为三县......魏戊为梗阳大夫,如徐吾为涂水大夫,韩固为马首大夫......赵朝为平阳大夫......谓知徐吾、赵朝、韩固、魏戊,馀子之不失职、能守业者也。”杜预注:“卿之庶子为馀子也。”《庄子.秋水》:“寿陵馀子学行于邯郸。”《吕氏春秋.报更》:“张仪,魏氏馀子也。”高诱注:“大夫庶子为馀子,受氏为张。”汉刘向《说苑.立节》:“佛肸用中牟叛,城北馀子独后至。”3、亦指平民百姓家嫡长子外的其余儿子。先秦兵制,嫡长子为正卒,馀子为编外卒,即“羡卒”。《管子.问》:“馀子父母存不养而出离者几何人?馀子之胜甲兵有行伍者几何人?”《周礼.地官.小司徒》:“凡国之大事,致民;大故,致馀子。”孙诒让正义:“谓国被灾寇,则发六乡之馀子羡卒,以备守事及追胥也,余羡既发,则正卒亦发可知。”《逸周书.籴匡》:“成年,年谷足,馀子务艺;俭年,馀子务穑;大荒,馀子倅运。”

 庶子妾所生的儿子。《左传.宣公二年》:“初,丽姬之乱,诅无畜群公子。自是晋无公族。及成公即位,乃宦卿之適(嫡)而为之田,以为公族,又宦其馀子亦馀子,其庶子为公行。”杜预注:“馀子,適(嫡)子之母弟也,亦治馀子之政。庶子,妾子也,掌率公戎行。”《礼记.内则》:“適(嫡)子、庶子已食而见,必循其首。”《韩非子.说难》:“夫分势不二,庶孽卑,宠无藉,虽处髦老,晚置太子可也。”《史记.商君列传》:“商君者,卫之诸庶孽公子也。”又《万石张叔列传》:“御史大夫张叔者,名欧,安丘侯说之庶子也。”

 支子宗法制度称嫡妻所生的次子以下的儿子及姬妾所生的儿子为“支子”。与“宗子”相对而言。《仪礼.丧服传》:“何如而可以为人后?支子可也。”贾公彦疏:“支子则第二已下庶子也,不言庶子云支子者,若言庶子,妾子之称。言谓妾子得后人,適(嫡)妻第二已下子不得后人,是以变庶言支。支者取支条之义,不限妾子而已。”《礼记.典礼下》:“支子不祭。祭必告于宗子。”《诗.大雅.文王》“文王子孙,本支百世”毛传:“本,本宗也。支,支子也。”《三国志.魏志.明帝纪》:“[太和三年]秋七月,诏曰:'礼,王后无嗣,择建支子以继大宗,则当纂正统而奉公义,何得复顾私亲哉!......后嗣万一有由诸侯入奉大统,则当明为人后之义;敢为佞邪导谀时君,妄建非正之号以干正统,谓孝为皇,称妣为后,则股肱大臣,诛之无赦。”

 族子同族兄弟之子。《史记.五帝本纪》:“高辛于颛顼为族子。”《三国志.魏志.张绣传》:“张绣,武威祖厉人,骠骑将军济族子也。”唐韩愈《送水运陆使韩侍御归所治序》:“六年冬,振武军吏走驿车诣阙告饥,公卿廷议以转运使不得其人,宜选才干之士往换之,吾族子重华适当其任。”《朱子语类》卷八五:“据礼,兄弟之子当称从子为是,自曾祖而下三代称从子,自高祖四世而上称族子。”

 亲子亲戚;亲属。南朝宋鲍照《吴兴黄浦亭庚中郎别诗》:“已经江海别,复与亲眷违。”《初刻拍案惊奇》卷四:“妇人道:“妾在城西去探一个亲眷,少刻就到东来。”《红楼梦》第一0三回:婆子叹说道:“人最不要有急难事,什么亲好眷看来也不中用!姨太太不但不肯照应我们,倒骂我糊涂。”

 嗣子嫡长子而作继承人者。《汉书.高后纪》:“今欲差次列侯以定朝位,臧于高庙,世世勿绝,嗣子各袭其功位。”清王应奎《柳南随笔》卷一:“《汉书佞幸而传》'红阳侯立嗣子融,从淳于长请车骑’。颜师古注:'嗣子谓嫡长子当为嗣者也。’昌黎《刘统军墓志》云:'子四人,嗣子纵,长子元一,次子景阳、景长。’又《节度使李公墓志》:'公有四子,长曰元子,次曰元质,曰元立,曰元本。元立、元本皆崔氏出。葬得日,嗣子元立与其昆弟四人,请铭于韩氏昌黎。’所谓嗣子与《汉书》正同,皆所谓嫡长子。盖庶出之子虽年长于庶出,而不得为嗣子。故《刘志》于嗣子之下,又云长子元一,而《李志》于长曰元孙,次曰元质之下,又以元为嗣子也。古人严于嫡庶之分,即此可见。”2、因无子而以他人子为嗣,其子也称嗣子。

    

 图片

 

解读“上善若水”“厚德载物”“天道酬勤”

上善若水出自老子道德经第八章: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这句话的关键词是老子哲学的核心,是天地万物遵循的自然法则。非常接近、达到、符合的意思,可以理解成达到、符合自然法则”“几于道上善(美好品德)前后呼应,因此整句话的意思就是:最美好的品格,高尚的情操,应像水一样。水滋养万物、造福万物却与世无争;水总是处于人们所不愿处的地方洁身自好,故达到美好境界,符合自然法则。


    为什么老子说水是上善,由此而将水作为最受尊崇的美好品格的示范,倡导人们效仿呢?为此,两千多年前的孔老夫子将水被崇尚为上善的原由,从功德、特征、性格、行为、操守等多方面做了深层次的诠释。孔子说:水有多种完美的品德——因它常流不息,能滋养万物,视为有德;流必向下,不倒流,或方或长,遵循自然规律,视为有义;浩大无尽,视为有道;流向几百丈山涧毫无畏惧,视为有勇;发源必自西向东,视为立志;取出取入,万物就此洗涤洁净,视为仁爱。水有这些好德行,所以君子遇水必会感悟、效仿。 

   “厚德载物一语出自《易经》,原文: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这两句话前后呼应,阐述了才能与德行之间的对应关系,苍天高高在上,以强有力不可抗拒的运行法则影响世界,有才能的人应该不断追求、进取、强壮自己。这句话告诉我们:强者应该通过不断的努力具备超凡的济世才能。当我们理解了这句话的真正含义,不得不叹服华厦周文王被关在牢笼七年里,居然能在所著的《易经》中喊出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千古回荡的豪言壮语。秉承父辈宏志,气势豪迈的大英雄周武王率领几万锐不可挡的军队,在牧野之战高喊称尔戈、比尔干、立尔矛(举起你的戈、排好你的盾、竖起你的矛),将纣王的几十万商军打得落花流水。明白了这些,现在我们对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就更容易理解了,易辞云坤厚载物,德合无疆,意思是说:大地以宽广深厚承载万物,故能以好的品行造福万物无所不包容。君子以厚德载物与前一句紧密相连,用大地的宽广厚实来比喻人的胸怀气魄。意思是说:君子应该像大地一样以宽广深厚的好品行来承载万物、包容万物、滋养万物、造福万物。这句话与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相对应,告诫我们:君子不但要有与世不同的济世才能,还要有高尚的品德,具有造福万众的奉献精神。也就是要有才有德,德才兼备。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表现了中华民族顽强进取、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则展示了中华民族胸怀宽广、无私奉献的高尚品格。

  
图片

 

上善若水”“厚德载物原本毫无关联的两个词语,隐含的寓意却是相同的,所以人们习惯把这两句话放在一起。这两句话的意思就是:最美好的品格,最高尚的情操,应像水一样,以宽广深厚的胸怀,好的品行来承载万物,包容万物,滋养万物,造福万物。由此我们不得不赞叹先人思想境界之崇高。难怪他们能够在与大自然抗争的遥远岁月,逢灾受难、历经艰险,从山顶洞涉水到河姆渡,又爬上了半坡村,再走到二里头,继后遍布黄河长江流域。一次又一次从山穷水尽的困境中走出来,一次又一次从险象环生的民族生存竞争中生还。他们自强不息,生息繁衍,由弱到强,发展壮大,以其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五千年文明延续,为他们的子孙后代在亚洲开创了一大片美丽富饶的生存空间。


图片

 
   “上善若水”“厚德载物。正是因为有如此美德赋予了中华民族柔中带刚,坚不可摧的强大生命力,由源远流长的文化根基潜移默化而形成的中国魂,使得中华民族得以雄居世界的东方。环顾浩浩寰宇,面对动而不静的世界,谁有理由说,具有如此美德的民族,不会再一次在世界崛起,光芒照耀朗朗乾坤? 

  “上善若水”“厚德载物。作为中华民族美德的一种概括,历来成为仁人志士崇尚的最高道德境界。让我们领悟这两句话的深刻含义,成为我们生活的座右铭,成为我们做人的准则。

     “天道酬勤出自《论语》,天道天意酬谢、厚报的意思;勤奋、敬业的意思。天道酬勤就是说:天意会厚报那些勤劳、勤奋的人。也就是说:上天会实现勤劳人的志愿,有付出就会有回报,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我们只要不懈努力、不断地充实、完善自己,就一定会有美好的明天。

 

 
图片

 

 

 
 
 
 
寺、庙、祠、观、庵的区别  
 
 
  旅游中,人们常常会看到寺、庙、祠、观、庵等建筑。有些人把这些建筑物统称为宗教建筑,这是错误的。又比如俗话讲“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其实这也是错的,和尚并不住在庙里。那么,寺、庙、祠、观、庵有什么区别呢?
 
 
  寺《说文》云“廷也”,即指宫廷的侍卫人员,以后寺人的官署亦即称之为“寺”,如“大理寺”、“太常寺”等。大理寺是中央的审判机关,太常寺则为掌管宗庙礼仪的部门。西汉建立“三公九卿”制,三公的官署称为“府”,九卿的官署称之“寺”,即所谓的“三府九寺”。汉代,九卿中有鸿胪卿,职掌布达皇命,应对宾客,其官署即“鸿胪寺”,大致相当于后来的礼宾司。相传东汉明帝时,天竺僧人以白马驮经东来,最初住在洛阳“鸿胪寺”。后来鸿胪寺改建,取名“白马寺”。于是寺就成了僧人住所的通称。梵语中,“寺”叫僧伽蓝摩,意思是“僧众所住的园林。”隋唐以后,寺作为官署越来越少,而逐步成为中国佛教建筑的专用名词。
 
 
 

  古代本是供祀祖宗的地方。那时,对庙的规模有严格的等级限制。《礼记》中说:“天子七庙,卿五庙,大夫三庙,士一庙。”“太庙”是帝王的祖庙,其他凡有官爵的人,也可按制建立“家庙”。汉代以后,庙逐渐与原始的神社(土地庙)混在一起,蜕变为阴曹地府控辖江山河渎、地望城池之神社。“人死曰鬼”,庙作为祭鬼神的场所,还常用来敕封、追谥文人武士,如文庙——孔子庙,武庙——关羽庙。
  


  是为纪念伟人名士而修建的供舍(相当于纪念堂)。这点与庙有些相似,因此也常常把同族子孙祭祀祖先的处所叫“祠堂”。祠堂最早出现于汉代,据《汉书·循吏传》记载,“文翁终于蜀,吏民为立祠堂。及时(指诞辰和忌日)祭礼不绝。”东汉末,社会上兴起建祠抬高家族门第之风,甚至活人也为自己修建“生祠”。由此,祀堂日渐增多。


 
  《释名》云:“观者,于上观望也”。观就是古代天文学家观察星象的“天文观察台”。史载汉武帝在甘泉造“延寿观”,以后,建“观”迎仙蔚然成风。据传,最早住进皇家“观”中的道士是汉朝的汪仲都。他因治好汉元帝顽疾而被引进皇宫内的“昆明观”。从此,道教徒感激皇恩,把道教建筑称之为“观”。
 
 


     古时是一种小草屋,即所谓“结草为庵”。旧时文人的书斋亦称“庵”,如“老学庵”、“影梅庵”。汉以后建了一些专供佛徒尼姑居住的庵堂,于是“庵”也就成了佛教女子出家行佛事的专用建筑名称了。
  
      寺、庙、祠、观、庵各有区别,不能混淆。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