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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史籍的传统分类

 zqbxi 2022-04-07

        在最早的目录著作《七略》 中, 史籍是附于“六艺” 中《春秋》 之后的, 还未能独立门户。 到《隋书· 经籍志》, 则特标“史部”, 分为正史、 古史、 霸史、 起居注、 旧事、 职官、仪注、 刑法、 杂传、 地理、 谱系、 簿录等十三类。《隋志》“史部” 的设立与分类, 为后人认识史籍确立了基础, 后来的史志基本上是在这个基础上损益的。《四库全书总目》 则在此基本上厘定为十五类。 尽管对于十五类的划分, 后人有种种不同的意见, 但它基本上能概括史籍的内容, 对后来也影响最大。 其十五类内容分别如下:

1、 正史类

        正史之名, 见于《隋书· 经籍志》。 这是唐人才有的概念。 何以叫做“正史” ? 正有“主要” 的意思。 在先秦, 史书以编年体为主, 如《春秋》、《左传》 以及出自汲冢( 指 晋 不準 所盗发之古冢。墓在 汲郡 ,故称。)的《竹书纪年》、《穆天子传》 等都是编年体的。 丁山考证甲骨文, 认为殷朝就应该有编年史出现。 说明编年体是最先兴起的一种史书体裁。 到司马迁创立的纪传体《史记》 出现之后, 后人纷纷效法。

        这种史体内设五体, 即记载帝王行事的“本纪”、 纵横交错的“表”、 记载典章制度的“书”、记载诸侯的“世家”、 记载将相人物的“列传”, 在全面记载历史的功能上明显优于编年体,并便于披阅, 故成了史籍最主要的一种体裁。 所以章学诚(章学诚(1738年-1801年),原名文镳、文酕,字实斋,号少岩,会稽(今浙江绍兴)人, 清代史学家、思想家,中国古典史学的终结者,方志学奠基人。)《史考释例》 说: “编年之书, 出于《春秋》, 本正史也。 乃班马之学盛, 而史志著录, 皆不以编年为正史。” 晁公武(晁公武(1105-1180),南宋著名目录学家、藏书家。字子止,人称"昭德先生"。济州钜野(今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人,晁冲之之子。)《郡斋读书志》 说得很明确,“人皆以纪传便于披阅, 独行于世, 号为正史”。 今《四库全书总目》 的《正史类》, 也包括与正史相关的如《史记索隐》、《新唐书纠缪》 之类著作。

        从历史王朝看, 秦、 汉、 三国、 晋、 宋、 齐、 梁、 陈、 隋、 唐、 五代、 宋、 元、 明、 清,也不过十五个朝代, 秦以前有《史记》, 汉代分《汉书》、《后汉书》, 为何会有“二十五史”呢? 这主要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政权分裂时代, 有多个政体存在, 如南北朝时, 与南方宋、齐、 梁、 陈并存的, 北方还有魏、 齐、 周几个政权。 宋时与宋并立的有辽、 金。 每一个政权都有一部史书, 或称作“史”, 或称作“书”, 这就多出了五部。 第二种情况是重复的史书。如关于南北朝时期的除各个政权的专史外, 还有分写南北的《南史》 与《北史》, 《唐书》、《五代史》 则皆分有新旧两种。 合起来则为“二十五史”。 这“二十五史” 可以说是二十五种历朝英雄榜, 中国历史上的风云人物, 将罗列于上。 也可以说是二十五综狱讼案卷, 帝王将相的是非功过, 详著于其中。

2、 编年史类

       编年史是按年代编排的一种史籍体例, 一年中发生的历史大事, 则按时间先后排列。 这可以补充纪传体史书的不足。 先秦时史书以编年体为主, 这种体例春秋时已成熟, 《左传》就是一部典型的编年史。 自从《史记》、《汉书》 出现后, 作者相对减少, 历朝或有或无, 不能使时代相续。 现在最著名的一部编年史就是司马光的《资治通鉴》, 其后像朱熹的《通鉴纲目》、 金履祥《资治通鉴前编》、 陈柽《通鉴续编》、 乾隆《御批通鉴辑览》 等, 都是受其影响而撰。 清袁了凡所编的《纲鉴》 与清吴乘权等编的《纲鉴易知录》, 是较为通俗的编年通史, 在以前流传甚广。《四库全书总目》 中把与编年史有关的一些著作, 如《通鉴地理通释》 之类, 也列入了编年史中。

3、 纪事本末类

       纪事本末体史籍出现得比较晚, 它是在编年体史籍的基础上出现的。 司马光撰《资治通鉴》, 虽说每年大事, 一览无余。 但往往一重大的历史事件逶迤于数年之间, 编年最大的缺陷就是割裂了事物的完整性, 使一事而分编于数年之中。 纪事本末体史籍则是为补救此弊而产生的, 故以事件为中心, 将割裂于编年之下的史料汇于一处。《四库全书总目》 说:“古之史策, 编年而已。 周以前无异轨也。 司马迁作《史记》, 遂有纪传一体, 唐以前亦无异轨也。至宋袁枢(袁枢(517-567 ),字践言,梁吴郡太守君正之子,陈郡阳夏人(今河南太康)人。美容仪,性沈静,好读书,手不释卷。家世显贵,赀产充积,而枢独居处率素,傍无交往,端坐一室,非公事未尝出游,荣利之怀淡如也。起家梁秘书郎,历太子舍人,轻车河东王主簿,安前邵陵王、中军宣城王二府功曹史。侯景之乱,枢往吴郡省父,因丁父忧。时四方扰乱,人求苟免,枢居丧以至孝闻。王僧辩平侯景,镇京城,衣冠争往造请,枢独杜门静居,不求闻达。绍泰元年,征为给事黄门侍郎。未拜,除员外散骑常侍,兼侍中。二年,兼吏部尚书。其年出为吴兴太守。永定二年,征为左民尚书。未至,改侍中,掌大选事。三年,迁都官尚书,掌选如故。)以《通鉴》 旧文, 每事为篇, 各排比其次第, 而详叙其始终, 命曰《纪事本末》,史遂又有此一体。” 《通鉴纪事本末》 提要说: “自汉以来, 不过纪传、 编年两法, 乘除互用。 然纪传之法, 或一事而复见数篇, 宾主莫辨; 编年之法, 或一事而隔越数卷, 首尾难稽。(袁)枢乃自出新意, 因司马光《资治通鉴》, 区别门目, 以类排纂, 每事各详起讫, 自为标题。 每篇各编年月, 自为首尾……经纬明晰, 节目详具。 前后始末, 一览了然, 遂使纪传、编年, 贯通为一, 实前古之所未有也。” 其后继之者, 如章冲《春秋左传事类始末》、 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 陈邦瞻《宋史纪事本末》、《元史纪事本末》 等, 于是遂成为一种重要的史籍体裁。

4、 别史类

       别史是指正史之外、 而与正史非常接近的一个历史记述系统。 宋陈振孙(陈振孙(1179-约1261),曾名瑗,字伯玉,号直斋,浙江安吉县梅溪镇人,祖籍平阳陈营(今苍南龙港镇江山北店村)。南宋藏书家、目录学家。)《直斋书录解题》始立别史一目, 收录有唐高峻《高氏小史》、 宋吕祖谦 《新唐书略》 等。 四库馆臣说: “陈振孙《书录解题》 创立别史一门, 以处上不至于正史、 下不至于杂史者, 义例独善, 今特从之。 盖编年不列于正史, 故凡属编年, 皆得类附。《史记》、《汉书》 以下, 已列为正史矣。其岐出旁分者,《东观汉记》、《东都事略》、《大金国志》《契丹国志》 之类, 则先资草创;《逸周书》、《路史》 之类, 则互取证明; 《古史》、《续后汉书》 之类, 则检校异同。 其书皆足相辅, 而其名则不可以并列。 命曰别史, 犹大宗之有别子云尔。” 别史与正史区别比较容易,但与杂史往往难以区分。 如黄虞稷《千顷堂书目· 别史类》 注说: “非编年、 非纪传, 杂记历代或一代之事实者, 曰别史。” 这则与杂史无别了。 张之洞《书目答问· 别史类》 注说:“别史、 杂史, 颇难分析。 今以官撰及原本正史重为整齐, 关系一朝大政者入别史, 私家记录中多碎事者入杂史。” 这个观点较为合理。

5、 杂史类

     “杂” 言其驳杂不纯。“杂史” 初见于《隋书· 经籍志》, 当时所录确实很杂, 连志怪之类如王嘉《拾遗记》、《汲冢璅语》 等也列于其中。 四库所录则有较为严格的规定。 馆臣批评《隋志》 说:“既系史名, 事殊小说。 著书有体, 焉可无分? ” 于是另立标准说:“今仍用旧文, 立此一类。 凡所著录, 则务示别裁, 大抵取其事系庙堂、 语关军国, 或但具一事之始末,非一代之全编; 或但述一时之见闻, 祇一家之私记。 要期遗文旧事, 足以存掌故, 资考证,备读史者之参稽云尔。 若夫语神怪, 供诙啁, 里巷琐言, 稗官所述, 则别有杂家、 小说家存焉。” 像《国语》、《战国策》、《贞观政要》 等, 即归于此类。《书目答问》 又将杂史分为事实之属、 掌故之属、 琐记之属

6、 诏令奏议类

       诏令是帝王、 皇太后或皇后等向下所发的命令、 文告。 包括册文、 制、 敕、 诏、 诰、 策令、 玺书、 教、 谕等。 奏议是臣下上奏帝王的各类文字的统称, 包括表、 奏、 疏、 议、 上书、封事等。 这两类文字, 都属于记言的, 最初都分别归于帝纪与列传中, 没有独立出来。《文献通考》 中虽列有奏议一类, 但居于集后。《千顷堂书目》 制诰也列于集部。 一般奏议, 都收入个人文集中。 将诏令奏议别立门户, 是《四库全书总目》 的创造。 理由是: “夫涣号明堂, 义无虚发, 治乱得失, 于是可稽。 此政事之枢机, 非仅文章类也。 抑居词赋, 于理为亵。《尙书》 誓、 诰, 经有明征。 今仍载史部, 从古义也。” 所列有《世宗宪皇帝朱批谕旨》、《唐大诏令集》、《两汉诏令》、《包孝肃奏议》 (包拯)、《王端毅公奏议》 (王恕)等之类。

7、 传记类

       传记是记载人物事迹的文字。《四库全书总目》 于《传记类二》 跋语说:“传记者, 总名也。 类而别之, 则叙一人之始末者为传之属, 叙一事之始终者为记之属。”《传记类序》 说:“纪事始者, 称传记始黄帝, 此道家野言也。 究厥本源, 则《晏子春秋》, 是即家传;《孔子三朝记》, 其记之权舆乎!裴松之注《三国志》, 刘孝标注《世说新语》, 所引至繁。 盖魏晋以来, 作者弥夥huǒ (越久远,变化就越多样。), 诸家著录, 体例相同, 其参错混淆, 亦如一轨。 今略为区别: 一曰圣贤, 如《孔孟年谱》 之类; 二曰名人, 如《魏郑公谏录》 之类; 三曰总录, 如《列女传》 之类; 四曰杂录, 如《骖鸾录》 之类。 其杜大圭《碑传琬琰集》、 苏天爵《名臣事略》 诸书, 虽无传记之名, 亦各核其实, 依类编入。 至安禄山、 黄巢、 刘豫诸书, 既不能遽削其名, 亦未可薰蕕同器, 则从叛臣诸传, 附载史末之例, 自为一类, 谓之曰别录。” 从体裁上来说, 正史就是传记体的。 这里所录其实就是未能归入正史的传记。

8、 史钞类

    “史钞” 指摘抄一史或合抄众史的书籍。 有专抄一史的, 像《汉书钞》、《晋书钞》 之类;合抄众史的, 像《正史削繁》、《新旧唐书合钞》 之类。 这实际上就是史书的简编本, 是为一般读者的方便而考虑的。《四库全书总目· 史钞类序》 说:“帝魁以后书, 凡三千二百四十篇,孔子删取百篇。 此史钞之祖也。《宋志》 始自立门, 然《隋志· 杂史类》 中有《史要》 十卷,注'汉桂阳太守卫飒撰, 约《史记》 要言, 以类相从’。 又有《三史略》 二十卷, 吴太子太傅张温撰。 嗣后专钞一史者, 有葛洪《汉书钞》 三十卷、 张缅《晋书钞》 三十卷。 合钞众史者, 有阮孝绪《正史削繁》 九十四卷。 则其来已古矣。 沿及宋代, 又增四例: 《通鉴总类》之类, 则离析而编纂之;《十七史详节》 之类, 则简汰而刊削之;《史汉精语》 之类, 则采摭文句而存之; 《两汉博闻》 之类, 则割裂词藻而次之。 迨乎明季, 弥衍馀风, 趋简易, 利剽窃, 史学荒矣。 要其含咀英华, 衍文除冗赘, 即韩愈所称记事提要之义, 不以末流芜滥, 责及本始也。 博取约存, 亦资循览。” 就其内容上来讲, 史钞并没有什么特色, 不能成为一个独立的门类。 再则, 古人不只是有史钞类物, 像读诸子百家, 都有为方便起见而抄撮的简本。只是未能引起史家的注意而为立门户而已。

9、 载记类

    “载记” 是为地方割据时期曾立名号而非正统者所作的传记。 虽非正统, 但毕竟是历史存在, 不可不记。 阮孝绪作《七录》, 将此类称作“伪史”,《隋志》 改称作“霸史”。 四库馆臣《载记类叙》 认为: “曰'霸’ 曰'伪’, 皆非其实也。” 据《后汉书· 班固传》 说, 班固曾为西汉末武装起义军如平林、 新市的特立《载记》。《东观汉记》 同样也列有《载记》, 将平林、 下江诸起义军载入其中。《晋书》 记五胡乱华的十六国, 亦云《载记》。 四库馆臣据此,设立了“载记类”, 认为“是实立乎中朝, 以叙述列国之名。” 较伪史、 霸史之称更为合理。像《吴越春秋》、《越绝书》、《华阳国志》、《十六国春秋》 之类, 即列入此中。 中国地大物博,在数千年的历史上, 出现过不少割据政权, 为之设立一门, 与书写中央政权更替的正史区分开来, 也是可以的。

10、 时令类

    “时令” 就是月令, 是古时按季节制定有关农事的政令。 《礼记》 中有《月令》 一篇,《大戴礼记》 中有《夏小正》 , 《诗经》 中的《七月》 , 都是反映古代时政月令的。 宋以前有关时令的书籍, 都归入了子部农家类。 但这些所记载的内容, 上自国家典制, 下至民间风俗, 不仅仅限于农事。 因此宋《中兴馆阁书目》 , 另列了“时令” 一类。 宋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 也因之设立了《时令类》 , 所列著作是《夏小正传》 、 《荆楚岁时记》 、 《玊烛宝典》 、 《秦中岁时记》 等之类。 但这类书, 存下来的不多。 清代修《四库全书》 , 所收书只有两部, 一是宋陈玄靓的《岁时广记》 , 一是康熙钦定的《月令辑要》 。 《存目》 中所列也只有十余部。 故而遭到了后人的非议, 以为这是为康熙钦定的《月令辑要》 特设的一类。 如章太炎先就说: “清帝钦定之书, 无可归类, 又不可不录, 故别立此门也。 ” (《国学讲演录· 史学略说》 )

11、 地理类

        地理类书在中国出现的很早, 《尚书》 中的《禹贡》 , 就是关于地理的。 先秦古籍《山海经》 , 被后世认作是一部奇书, 实是一部古老的地理学图书。 《周礼》 中有职方氏, 他的职责是“掌天下之图, 以掌天下之地, 辨其邦国、 都鄙、 四夷、 八蛮、 七闽、 九貉、 五戎、六狄之人民, 与其财用、 九谷六畜之数, 要周知其利害, 乃辨九州之国, 使同贯利。 ” 可知在周朝就已十分重视各地山川风物。 《汉书》 中有《地理志》 , 开创了正史记述地理的体例。

      因为地理类图书是中央王朝了解四方物产风俗的依据, 因而“隋大业中, 普诏天下诸郡, 条其风俗物产地图, 上于尚书。 故隋代有《诸郡物产土俗记》 一百三十一卷, 《区宇图志》 一百二十九卷, 《诸州图经集》 一百卷。 ” (《隋书· 经籍志》 ) 由此而开创了帝王下诏撰修方志的历史。 开始方志所载多是方域、 山川、 风俗、 物产而已。 其后则发展到了记载地方古迹、历史沿(脱“革” ) 等方面的内容。 即如四库馆臣所说: “《元和郡县志》 颇涉古迹, 盖用《山海经》 例。 《太平寰宇记》 增以人物, 又偶及艺文, 于是为州县志书之滥觞。 元明以后,体例相沿。 列传侔乎家牒, 艺文溢于总集。 末大于本, 而舆图反若附录。 其间假借夸饰, 以侈风土者, 抑又甚焉。 王士祯称《汉中府志》 载木牛流马法, 《武功县志》 载织锦璇玑图,此文士爱博之谈, 非古法也。 然踵事增华, 势难遽返。 ” 《四库总目》 将地理类分为十个部分, 即“首宫殿疏, 尊宸居也; 次总志, 大一统也; 次都会郡县, 辨方域也; 次河防, 次边防, 崇实用也; 次山川, 次古迹, 次杂记, 次游记, 备考核也; 次外纪, 广见闻也。 ” 现在看来, 这一部分图书中保持的古史资料相当丰富, 是特别应该引起我们注意的。(秦、隋两朝颇有建树和作为,可惜历时太短。

12、 职官类

     “职官” 即官职。 这一类所收是关于历代官吏制度的书。 这方面最早的书是《周礼》 ,又叫《周官》 , 因属“三礼” 之一, 被列在了经部。 此外传下来的只有《唐六典》 , “其书以三师、 三公、 三省、 九寺、 五监、 十二卫, 列其职司官佐, 叙其品秩, 以拟《周礼》 ” (《四库全书总目》 ) 。 《隋书· 经籍志》 职官类虽列有二十七部书, 《新唐书· 经籍志》 也列有二十六部, 但多不传。 而历代关于官职制度的规定, 主要都保存在正史的《职官志》 中。 即如馆臣所说: “盖建官为百度之纲, 其名品职掌, 史志必撮举大凡, 足备参考。 故本书繁重,反为人所倦观。 且惟议政庙堂, 乃稽旧典。 其间如元丰变法, 事不数逢。 故著述之家, 或通是学而无所用, 习者少则传者亦稀焉。 ” 因此《书目答问》 就把这一类归并入政书类。 四库中所录“大抵唐宋以来一曹一司之旧事, 与儆戒训诰之词。 ” 分为官制、 官箴二子目, 目的是“以足以稽考掌故, 激劝官方。 ”

13、 政书类

       政书类所收是与政治相关的历朝典章制度的书。 阮孝绪《七录》、《隋书·经籍志》 及《唐志》、《宋志》 等称作“旧事”,《直斋书录解题》 改易为“典故”。 但收录都比较杂, 如“《隋志》 载《汉武故事》, 滥及稗官。《唐志》 载《魏文贞故事》, 横牵家传。” 四库馆臣据钱溥《秘阁书目》 有“政书” 一类, 故改称为“政书”。 并对所收内容做了规范。 即如所云:“总核遗文, 惟以国政朝章六官所职者, 入于斯类, 以符《周官》 故府之遗。” 其中细目, 一为通制之属, 如《通典》、《文献通考》、《明会典》 等; 二为仪制之属, 如《汉官旧仪》、《大唐开元礼》、《大金集礼》 等, 三为邦计之属, 如《救荒活民书》、《荒政丛书》、《捕蝗考》 等; 四为军政之属, 如《历代兵制》、《马政纪》 等; 五为法令之属《唐律疏义》、《大清律例》 等; 六为考工之属, 如《营造法式》、《钦定武英殿聚珍版程式》 等。

14、 目录类

    “目录” 即图书目录。 这一类所收是关于目录学方面的著作。 中国目录学发展很早, 刘向《别录》、 刘歆《七略》 即是这方面最早的著作。 后汉郑玄《三礼目录》, 则是关于专书的目录。 到宋代因印刷术的发展, 藏书家及图书收藏的增多, 出现了王尧臣等《崇文总目》、晁公武《郡斋读书志》、 尤袤《遂初堂书目》、 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 王应麟《汉艺文志考证》 等一批目录专著。 其后则日益增多。 这类著作对于文献学研究非常重要。《四库全书总目》 分为细目, 一为经籍之属, 如《千顷堂书目》、《经义考》 等; 二为金石之属, 如《金石录》、《隶释》 等。《书目答问》 去了目录类, 而将此类著作归到了“谱录类” 中。《四库总目》 则把“谱录” 归于了子部。

15、 史评类

    “史评” 即对于历史的评论。 这里可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评论历史人物与事件的, 这类情况出现的很早, 像《左传》, 于一事之后, 每以“君子曰” 来表达对事物是非的认识,这可说是最早的史评。《史记》 每传之后也有“太史公曰”, 以定是非。 此后史家每叙一人一传, 后便要加论、 赞, 以正面表达自己的观点, 作历史的评断。 后世史家也多有此类专着(著),如李焘《六朝通鉴博议》、 吕中《宋大事记讲义》、 钱时《两汉笔记》、 无名氏《历代名贤确论》 等。 二是对于史籍及史臣评断的评论, 如班固评司马先黄老、 后六经、 退处士、 进奸雄之类。 其后专著则有刘知几《史通》、 倪思《班马异同》、 李心传《旧闻证误》、 王应麟《通鉴答问》、 朱明镐《史纠》 等。 对于历史人物与事件的评论, 是对历史有评价、 监督与导引;对史籍的评论, 则是对史学家的监督与评价, 也可以说是对监督者的监督。 这样可以有效地保证历史记载的真实性。

       总之, 这十五类是中国全部典籍中最实在的一部分, 它从不同的角度展示了中国人的传统生活及生态状态。(为何无野史的地位?

16.野史

一、性质不同

1、正史由官府主持编写,具有政府权威性。

2、野史指古代私家编撰的史书,与官修的史书不同的另一种史书,与“正史”相对而言。古代有“稗官野史”的说法,稗官者,采录民俗民情的小官也。

二、编写时间不同

1、正史通常由下一个朝代修订。

2、野史是当代所编,虽然显得粗鄙,但部分内容具有原始性、真实性。

三、考证不同

1、正史是指以纪传体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为编撰体例的史书。正史可以考证,总体而言,正史是最可信的。

2、野史,没有人知道它是真是假,一般靠百姓流传下来,没有书可以考证。简单的讲,野史所说之事,是否真实在历史上发生,还待定,很有可能是杜撰的

正野史说:

历史有正史和野史的说法,那二者有什么区别呢,区别是野史有很多正史不敢公开的秘密,正史不一定都是真的,野史也未必都属于虚构,之所以很多人觉得野史是在胡说八道,这是受到传统意识形态的毒害,比如:以君者讳,天帝都有缺点,何况是人呢,觉得人没有缺点的,那是传销,邪教。越是干尽缺德事,越是凶残的朝代就越怕出版自由,说话自由,就越要打击野史,封杀作品,毕竟他们怕报应,底子不干净。

在先秦每个诸侯国里都有负责历史的人,说了什么话,做了什么事都会被记录,即使孔子也被记录下杀了少正卯,这些史人有后世熟悉的董狐,南史,太史,在《左传·襄公二十五年》就有:"太史书曰:'崔杼弑其君,'崔子杀之。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其弟又书,乃舍之。南史闻太史而死,执简以往,闻既书矣,乃还。"作为负责历史工作的太史一家人,视死如归,舍生取义,就是为了公开历史真相,南史不顾死活也准备前往,也是一种史人的视死如归,也是为了维持历史真相,和史人的人格。在《后汉书·臧洪传》说到"南史不屈笔以求存,故身传图像,名垂后世",《南齐书·崔祖思传》有"世无董狐,书法必隐,时阙南史,直笔未闻。"

古往今来,历史的是非可以将心比心,如果要说一部历史很客观的,那就是司马迁的《史记》,因为这本书是活在当下写的,没有任何隐晦,有什么写什么,包括汉武帝追求神仙的长生不老,刘邦逃跑时觉得车子重,于是把儿女踢下车,还有他残杀了韩信那些功臣,司马迁在直笔方面是后无来者了。大一统后都有给历代皇帝修实录的习惯,多少也存在以君者讳,当时的人会减少书写皇帝的过失,下一个朝代又会掩盖前朝的一些功绩,比如元清修前朝历史就存在一些抹黑,清甚于元,据说隋炀帝也是被唐人抹黑。

清朝的历代皇帝实录就是歌颂,似乎都是好皇帝,代代都是活菩萨,在宋真宗的时候,准备修太宗实录,真宗就明确了立场"倘子为父隐,何以传信于后代乎",见《宋朝事实类苑·祖宗圣训》。宋代历史笔记就有很多,明朝也很多,清朝就没有了痕迹,因为康乾盛世是虚构的,背后是频繁的文字狱,没有人敢做直笔的董狐,因为敢写的都被抄家灭口,顺治朝有庄廷鑨《明史案》,雍正朝有吕留良案,都是因为著书立说。清人在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宋代朝野事迹见于诸家记录者甚多,而畔散不属,难于稽考",他们为什么要否决宋代,因为此刻的清朝已经没有人敢写历史,敢公开见闻了,所以只能否决一切,自己不真实便觉得世界都一样不真实。

在把私人作品打击干净后的清朝,自己却在杜撰历史,雍正就是一个造史者,比如他利用吕留良案,搞了一本书叫《大义觉世录》,把这书发放到各地,强迫大家接受思想教育,特别是读书人,仕途的人,就是要天下人反复学习,对清朝感恩。书的内容其实是雍正的一家之言,更是一种缺德的掩饰,古往今来没有一个朝代是没有缺点的,秦始皇焚书坑儒是不是缺点,北魏搞《国史案》是不是缺点,五胡乱华,肆无忌惮杀人是不是缺点,曹操为了报父仇杀了一个县城的人是不是缺点,元朝划分种姓是不是缺点,清朝怎么能没有缺点呢。在清朝文祸之下,民间一切声音都是属于造谣,只有朝廷说的才是真相,但是雍正就是在造谣,所以官谣比民谣更不可信。

我们读书,不要全盘否定野史,也不要轻信正史,只有互相借鉴,才可以找到历史答案,民谣亦有真,官谣岂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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