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胎孕期(受孕至出生)心理保健(2011-09-07 10:29:21)
1.受孕条件 中医认为个体的优劣差异在于“气”的不同,即禀父母之气之差异。禀气又称禀赋,即先天遗传因素。《灵枢·天年》说“愿闻人之始生,何气筑为基,何立而为楯……岐伯曰:以母为基,以父为楯。”《景岳全书》说:“夫禀气者,先天也……先天责在父母。”“先天强厚者多寿,先天薄弱者多夭。”优生之本,本于父母。对于孕育子嗣,必择优婚配,保障夫妇双方的健康情况,如《妇人良方》所说“儿欲求子,须先察夫妇有无劳伤痛疾,而依法调治,使内外和平则有子。”通过体检而论婚,或宜或忌或缓,皆视其结果而定。对于重病体弱或大病初愈者,主张暂缓婚育,需经治疗“待壮而婚”。 为了好的子嗣,古人还认为婚配要做到“同姓不婚”,以避免近亲通婚,因为“男女同姓,其生不蕃”,不利子孙。 对于交合的时间,古人认为应“应期交合”才有效。所谓“应期”,实指女值排卵之期,男在精盛之时。《万氏妇人科》认为,如能不失其候以应期交合则“结孕易,生子多寿”,反之则“胎难结,生子多夭”。在其种子歌中写道:“三十时中两日半,二十八九后须算。”这是对种子最佳日时推算法的概括。二十八九,是指月经周期,三十时中两日半,当指排卵期中最佳受精时间。同时还应做到房事有节,才能“阳精溢泻而不竭,阴血时下而不行,阴阳交畅,精血合凝,胚胎结而生育滋。”所以《广嗣纪要》说:“求子之道,男子当益其精,女子当益其血,节之以礼,交之以时,不可纵也。”《景岳全书》说:“凡寡欲而得之男女贵而寿,多欲而得之男女浊而夭。”足见“房事有节”的观点,既合人之常情,又合养生之道,更合优生要求,值得提倡。 好的交会条件也是得到好的胚孕的基础,如宋代《妇人良方·求嗣门·交会禁忌》“凡求子宜吉良日交会,当忌丙丁及弦望晦朔,大风雨雾寒暑,雷电霹雳,天地昏冥、日月无光,虹霓地动,日月薄蚀,及日月火光,星辰神庙,井灶圊厕,冢墓死柩之旁。若交会受胎,多损父母,生子残疾夭枉,愚顽不孝。若父母如法,则生子福德智慧,验如影响。可不慎哉。”同样在《广嗣纪要·协期篇》也有类似的记载:“男女动情,彼此神交,然后行之,则阴阳和畅,精血合凝,有子之道。” 古之倡导的这些优生思想与今人的科学优生理论是不谋而合的。 2.胎教 胎儿的发育全过程,唐代孙思邈按照月龄从形态等方面有比较详尽的描述。其《备急千金要方》曰“妊娠一月始胚胎,二月始膏,三月始胞,四月形体成,五月能动,六月筋骨立,七月毛发生,八月脏腑具,九月谷气入胃,十月诸神备。”孙思邈这一见解为现代胚胎学说的先声。孕早期是胎儿初俱其形,细胞分化及器官形成阶段。第3个月时胎儿不但能够摆动自己的头、胳膊和躯体,而且能够使用原始的体态语言表达自己的好恶。5~6个月胎儿的触觉就会十分发达,味觉也比较敏感。6个月开始,胎儿开始不断凝神倾听,对父母比较微弱的谈话声,胎儿也会全神贯注。7~8个月,胎儿意识萌芽,脑神经通络发达,信息由脑接受后,通过神经末梢传到身体各处。同时,脑皮质变得发达,对意识产生着支配作用,掌握思维、感觉、记忆。8个月时胎儿视觉开始敏感,对光线有一定体验,9~10月胎儿就由原生质的一小点演变成具有复杂大脑神经组织及躯体的高级存在。同时,胎儿精神由无意识发展为能够记忆理解复杂情感与情绪的存在,到了“诸神备”的时候。因此,胎儿在身体内生长发育10个月,全身各系统发育好坏及品性的初步决定,取决于孕妇给他创造的特殊的生活环境,比如物质环境与心理环境。因此要注意精神情绪,饮食摄纳,起居劳逸,色欲房劳等,使胎儿出生后健康志聪,品性端正。 首先宜慎房事。《护胎心法》说:“妇人有孕,即居侧室,不与夫接,方可弥月而生且无灾无害。”故早孕期和妊娠后期的2~3个月内,须禁房事。其他月份可据情慎而为之。有早产或流产史者,整个孕期均须严禁。 第二要调饮食。“养胎者血也,护胎者气也。”而气血之源在于胃气壮实,饮食调和。为此《逐月养胎法》主张孕妇宜“节饮食,无大饥,无甚饱,无食干燥。”若饮食调养不善或营养缺乏,则易引起早产、流产、胎儿发育不良。或营养过剩,则易使胎儿生长过快,增加分娩困难。 第三要节制情志,和喜怒。胎婴在腹,借母气以生,母子呼吸相通,喜怒相应,一有偏倦,即致子疾。所以《产孕集·辨孕》强调“妊子之时,必慎所感……和其心志。”孕妇要善于控制感情,做到颜无怜色,口无恶声,心无杂念。夫妻要恩爱,邻里要和睦。并多观赏名诗名画,欣赏优美音乐。于是气血和平而有益于胎儿的身体和智力的发育。 第四要调理性情、修身养性。妇女怀胎后,因生理上变化所引起的心理反应主要是性情的变化。胎儿借母气以生,呼吸相通,喜怒相应,若有所逆,即致子病。故孕妇宜性情舒畅,遇事乐观,喜怒悲思过度皆能使气血失和而影响胎儿。《增补大生要旨》云:“凡受胎后切不可打骂人,盖气调则胎安,气逆则胎病。”《妇人秘科》云:“受胎之后,喜怒哀乐莫敢不慎。”《傅青主女科》有“大怒小产”之说。《女科广要》则指出:“焚烧名香,口诵诗书及古今篇诫,居处简静……弹琴瑟、调心神、和性情、节嗜欲、清庶事、则生善良、长寿、忠孝、仁义、聪慧而无疾。” 第五要适劳理、劳逸结合。《泰定养生主论》说“孕母宜起居运动不失其常,则易产而少疾。”示孕妇“勿登高,勿作力,勿疾行,勿侧坐,勿曲腰……勿久,立勿久坐,勿久卧”的明训。对行、立、坐、卧等体位的正确要求,对优生均有实用价值。 第六要尽量少用药、谨慎用药、避其毒药。是指凡峻下、滑利、祛痰、破血、耗气及一切有毒之品,孕妇当慎用或禁用。如《本草纲目》所载乌头、附子、水银、大戟、桃仁、藜芦等有85味之多,均列为妊娠禁用之品。若不知慎禁,则有耗正损胎之虑。故孕妇有病或胎病,应在医生指导下合理用药。对有毒而又必用之,则以“衰其大半而止”为法度,严格控制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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