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让性成为婚姻之痒 潘海回复: 当然不正常!有一种说法是“婚后七年之痒”,而现在不到三年就痒了。随着蜜月期的远去,夫妻之间新鲜感的消失(或称“性感受饱和度”的),加上社会诱惑的无处不在,即使是新婚夫妻,都可能体验不到足够的性满足。 至于性生活每月次才算正常?性学界有一个测量公式,以年龄的十位数乘九,得数就是一定时间内至少应该发生的性行为次数。譬如30岁吧,3×9=27,至少应在兩周之内发生七次性行为。每周3.5次,达不到者,就可被称为性的满足度不够。现实是,这样的标准,有多少适龄夫妻能够达到?需要說明的是:这个公式男女都适用。40岁的人,4×9=36,意味着三周进行六次,也就是每周2次;50岁的人 5×9=45,也就是四周进行五次,平均每周1.25次;60岁的人,6×9=54,即五周进行四次,平均每周0.8次。 性学界通常都用这个标准来做测算。不过,这是个纯生理的数据,并未包括性行为中由于感情投注、由于技巧高超而产生出的复合型满足。如果加上感情和技巧因素,也许一次就抵一百次,同样可以非常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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