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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树梨花压海棠”――“另类”的白居易

 远方书院 2012-10-31
文章憎命达”仿佛是读书人的宿命,像杜甫、李商隐、柳永、施耐庵等不少文人都命交华盖,一生襟袍难开,人生曲折坎坷,常令人沧然不已。但事也不绝对,还真有名利双收的读书人,生前阅尽人间春色、享尽荣华富贵,死后千古留香、万古流芳,好不令人羡慕。

这其中的代表人物就是诗坛大家白居易。他去世后,当朝圣上亲自作诗盖棺定论:“缀玉联珠六十年,谁教冥路作诗仙?浮云不系名居易,造化无为字乐天。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文章已满行人耳,一度思卿一怆然” 。这种待遇恐怕是读书人的极致了。

白居易是个早熟的天才,“九岁暗识声律”,16岁就写出《古原草》(离离原上草)这样让世人目瞪口呆之作;他也是一个情种,少年时就和一个叫湘灵的邻家女孩热恋,只是他母亲县长太太极力反对他娶农家女子,就像焦仲卿他娘、陆游他妈似的棒打鸳鸯,有情人才未成眷属。他后来曾以纵欲、迟迟不婚来表示对老娘“封建统治”的消极抗议,也仅此而已。

这可能是他一生心中的痛。白居易后来写了多首情深意切的诗,如《邻女》,《寄湘灵》、《逢旧》等怀念这段刻骨铭心的恋情,一直到44岁还念念不忘。
当然,对恋人的思恋也并不妨碍他热衷于肉体的背叛,往往一边思恋一边背叛。自29岁考中进士,踏入仕途后,他就流连于声色之中。不像杜牧风流完了往往还有点后悔矛盾,他完全沉湎其中,还引以为荣。如他的嫖妓诗:“结伴归深院,分头入洞房”、“留宿争牵袖,贪眠各占床”。还“一片温来一片柔,不时常挂在心头”。他的行为也再一次证明男人的灵与肉有时是可以分开的。

同时“纵有笙歌不废吟”,也没有耽误他“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早期的他颇有责任感,写下了大量的讽喻诗,“唯歌生民病”,碰了一些壁后,立马改弦易辙“为君”而作。本来唐玄宗和杨贵妃是不伦之恋,又给国家带来沉重的灾难,可他却为之蒙上了举世无双的爱情光环,马庇都拍到这份上,想不腾达都难。

随着他如愿当了地方大员,成为诗坛大腕、世界级名人,当时他的诗不仅在大唐家喻户晓,还东传到朝鲜、扶桑,便越来越贪恋美色。就像我们常说的早年因穷困等原因得不到心仪的女性,现在发了,有权有势了,就开始变本加厉补偿一样,他不满足于外出眠花宿柳,开始了独占式的蓄姬养妾。

就像现在的达贵包养“二奶”似的,只不过现在的达贵须遮人耳目,毕竟宗旨不许。为人民服务可不是为二奶服务。他理直气壮。

大约在54岁转任苏州市长时,他的诗中开始有关于家中妓乐的记载:“公门衙退掩,妓席客来铺。履舄从相近,呕吟任所须”、“不得当年有,犹胜到老无”、“今夜还先醉,应须红袖扶”。诗中说,青春壮盛之时没有,到这一把年纪家中才有,总比到老还没有强。

到58岁他以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洛阳后,更肆无忌惮地大养家妓。他在诗中直言不讳的说:“不饮一杯歌一曲,将何安慰老心情”、“还樱桃樊素口、小柳小蛮腰”的赏玩,真是一手好湿!更叫他感慨的是:“黄金不惜买蛾眉,拣得如花三四枝,歌舞教成心力尽,一朝身去不相随。” 占有的欲望几到了疯狂的地步。

67岁作《追欢偶作》更毫不掩饰对青春妙龄肉体的渴求。“追欢逐乐少闲时,补帖平生得事迟”、“十载春啼变莺舌,三嫌老丑换蛾眉”。听听:我买了一些十来岁的女孩作妾,玩了两三年,就玩腻了,又换一批新的进来,十年间换了三次了。

才二十岁的美娇娘,在我等哪一个不视为珍宝,在他眼里已是败花残柳,狗屁不值。这让我们这些二十岁才涉爱河的现代姑娘、三十岁才上电视速配的大龄男女“情何以堪”!

无语。

虽晚年纵欲,他竟活了75岁高寿,可谓人间的福寿禄全占。也怪不得《卧虎藏龙》的独身男主人叫慕白,原来如此。

真的,一般人很难把这样一个龌龊的老色鬼同那个咏叹“同是天涯沦落人”、满含着对落魄歌女同情的青州司马联系起来,也很难同那个为心中的女子大写情诗的青年联系起来,更难同那个为“卖炭翁”鸣不平的劳动人民的代言人联系起来,但历史就是历史,真实的乐天就这样的德行。

当然我们也不要一味地以现在眼光口诛笔罚我们的诗人,他不过是随波逐流而已,白家的女孩子的青春还好歹随着白诗还能换来青史的引起微记忆,而那些被达官贵人玩弄的女孩子呢,她们的命运大多像落花早已无迹可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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