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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豪離婚 60後為主

 摩羯天尘 2012-11-03

富豪離婚 60後為主

收藏 發給朋友 來源: 北京晨報    發佈者:楊陽
瀏覽47次 時間:2012年11月02日 14:22

 【核心提示】:近日,杜雙華「豪門離婚案」在河北衡水中院再審開庭。一時間,富豪離婚又成了人們茶餘飯後「談資」。據統計的10名離婚富豪中,60後佔了一半,「分道揚鑣」之際,不管分現金還是股份挺「傷心」。在福布斯全球億萬富豪榜單上的1226人中,中國內地92名富豪上榜。其中,再婚者只有10人,娶過第三任妻子的只有1人。

 俗話說,男人有錢就變壞,女人變壞才有錢。一個默默無聞支持丈夫事業的女人,等丈夫功成名就之時,只能眼睜睜地看著他變成現實版的「陳世美」,而無力阻攔,如此現象,已在社會上屢見不鮮。

 事實上,離婚的億萬富豪十分罕見,他們大能與原配白頭到老。在福布斯全球億萬富豪榜單上的1226人中,中國內地有92名富豪上榜。其中,再婚者只有10人,娶過第三任妻子的只有1人。

 在離婚率超高的美國,富豪們恪守不輕易離婚的「潛規則」。在福布斯美國400富豪榜上,再婚者僅有不到100人,娶過第三任妻子的不到20個,至於第四次結婚的精英人士,只有區區6人。

 據筆者瞭解,「服裝首富」周成建有一套理論,他說中國商人們的婚姻,與經濟和社會的轉型是密不可分、甚至亦步亦趨。可以稱之為「中國企業婚姻三段論」。筆者將這三段論整理於下:

 第一代商人,只求門當戶對。出生於上世紀四五十年代、改革開放後的第一代商人們,婚姻大多是父母包辦或媒人牽線,只求門當戶對或看著順眼。

 第二代商人,志同道合是關鍵。出生於上世紀六十年代的商人們,大多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結婚,彼時「下海」是時髦詞彙,「志同道合」成為婚姻的一個關鍵訴求。

 第三代商人,更注重精神交流。進入21世紀才結婚的「70後」或「80後」們,更多的注重雙方在精神上的交流與分享。

 中國式富豪的離婚,不僅是家事,更因訴訟關乎企業的發展、員工們的前途而成為焦點。最近幾日,房產界先是王石婚變,戀上80女性田樸珺。爾後是潘石屹被曝有一個7歲的私生子。不論這些人名氣多大,產業多大,他們仍舊沒有逃出「男人有錢就變壞」的定律。

 在筆者看來,富豪離婚案以60後居多,原因有三點:第一,60後的富豪婚姻,多是父母干涉,為生活而結婚,沒有真正的愛情可言。或許,夫妻之間本身矛盾重重,只因考慮到父母和子女的感受,而尷尬地經營著這份婚姻。直到一方事業有成,便財大氣粗地選擇離婚。

 第二,60後富豪中的男方容易戀上女明星,這彷彿是個不爭的事實。有些男人在事業豐收之際,更想擁抱佳人在懷。俗話講,自古英雄,愛江山更愛美人。一個事業成功的「英雄」,肯定更願意帶著美女出入各種社交活動。於是,類似於王石戀上女明星的新聞頻繁湧現。

 第三,物質生活的提高,改變了夫妻雙方的生活方式和精神層次。於是,在這種質變性的過程中,夫妻之間的新矛盾和新問題便會暴露,再加之,孩子已大,父母生活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沒有後顧之憂的他們,更不會給愛情留下一個和緩的餘地。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夫妻之間一旦出現矛盾,很容易激化,並最終導致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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