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利他的实质

古人们把善上升到人性的角度来看待,中国的圣贤们一直教导我们“人之初,性本善”。自从汉武帝“独尊儒术,罢黜百家”开始,性善论一直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主基调,儒学便成为了社会上的正统学说。善是什么呢?简单的说:善就是利他,利他就是为了行善。

可以说善的实质就是利他,只有通过利他行为才能真正的体现出善来。反过来利己自然就成为了恶的代名词了,只因为利己是利他的对立面,而善始终是恶的反面。实际上恶是善的反面,但利己未必是利他的对立面。为什么呢?我认为人性的本质是利己,利己作为人性而言,既不善也不恶。可以说利己可能演化出善,亦可能转化成恶。

实际上利他并不是利己的对立面,比如利人利己和利己利人。利人利己是说主观为了利他得到客观利己的结果,出发点是利他。利己利人是主观为了利己,客观却得到利他的结果,但目的却是为了利己。由此可以看出利他和利己之间的关系是非常的复杂的关系,很难准确的区分开来。利己中包含着利他的因素,利他中又有利己的影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难以完全的区分干净。可以说利己和利他既对立又统一,这就是人性的辩证法。

我认为利他的实质是为了利己,因为人们选择利他的动机和目的都是为了更好的利己。人性的本质是利己,古今中外没有人是例外。但是人们不断地发现单纯的依靠利己并不一定达到利己的结果,而通过利他的合作可以更好地达到利己的目的。所以相对于完全利己而言,利他则是一种高明的利己方式。这从人类进化到最高等的智慧生物的过程可以看出。可以说人类之所以形成人类社会,利他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所以为了更好地利己,作为最高等智慧生物的人类,理所当然的会选择利他这种更高明的利己方式。

可以说如果生命离开了利己,就不可能继续延续下去。抛开利己,生命就不再是作为独立的个体而存在。只能算作其他生命体的附庸而已,其存在的价值只是其他生命体的一部分,这就失去了生命的独立性的定义。比如人身体上的手,它只是身体的一部分,却不能算作独特地生命形态而存在。因而作为一个生命体必须独立于其他生命体而存在,所以生命体必须为了自己而存在。如何体现生命体的独立性呢?只有利己才能体现自己的生命独立的存在于世界之中。

只从生命诞生那一刻开始,生命就在不断地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从无序到有序的方向进化。在生物不断进化过程中,生物群落的出现是生命进化的一个里程碑似的进展。生物群落是如何形成的呢?这就离不开合作的因素了。生物若想更好的生存下去,仅仅依靠自己的力量是不够的。生物在不断地进化过程中发现:通过相互之间的合作可以使自己更加容易的生存下去。如何才能促成彼此之间的合作关系呢?我们知道利己的天性促使生物之间的相互合作,但是仅仅依靠利己是不可能形成彼此默契的合作关系,这种合作不可能持久而稳定存在下去的,必然会因为各自利益的分歧产生矛盾,导致合作关系的破裂。在不断地合作关系的产生和破裂之中,生物们发现:要想合作关系稳固而持久,就不能仅仅考虑自己的利益,也要兼顾合作者的利益。因此为了能够合作,合作的双方必须要有共同的利益。可以说拥有共同利益是生物之间合作的前提,只有为了共同利益的合作才能达到利己的目的。如果没有共同利益这个合作的前提条件,就不可能出现利己的合作结果。实际上这种生物之间的合作关系已经有了利他的雏形,但还是没有形成这种意义上的利他关系。

人类和人类社会的出现是生命进化的又一个里程碑式的进程。由于原始人类自身条件的限制,不得不选择分工协作的合作方式。可以说分工协作不再是动物之间的简单的合作关系,而是一种更高层次的合作关系。可以说分工协作是以利他作为前提的合作方式,只有通过利他的分工协作才能更好的实现利己的目的。分工协作是人类根据各自不同的特长和优点,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向不同的职业方向发展,从而再通过相互配合,形成巨大的群体力量。在不断的合作关系中,人们发现通过利他的分工协作,可以使集体获取更大的共同利益,从而使每个成员获得更多的利益。分工协作使人类有了与其他动物完全不同的进化方向,不再是向个体方面进化而是向整个群体方向进化。在不断的分工协作的过程中,人类开始思考如何利用各自的特长进行更好的合作,这是促使人类的大脑被更大程度的开发和使用,从而使人类向灵巧和指挥方向进化。也可以说是分工协作促使人类向智慧方面进化,最终诞生了人类社会。分工协作是人类社会诞生的标志,而利他又是分工协作的前提条件。所以人类社会是因分工协作才最终确立起来,而人类社会的诞生才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利他。可以说利他是人类社会所独有的特性,利他就是人的社会属性。

从利他产生的过程和原因,我们完全可以看出利他是为了更好地利己而产生的。利己是利他的根本,利他是利己的延伸。可以说利己是绝对的,利他是相对的。利他实际上是更高层次的利己方式,利他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利己。利他是手段,利己才是最终目的。因而利他和利己既对立又统一,这就是利己、利他的辩证法。

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利他也在不断地发展,从而在利他的基础上人类社会产生了道德。实际上道德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是一定社会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和社会舆论的力量使人们逐渐形成一定的信念、习惯和传统,而调整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的社会行为规范的总和。我认为道德首先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它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和社会舆论的力量,使人们具有善和恶,荣誉和耻辱,正义和非正义并逐渐形成一定的意识和传统,以指导或控制自己的行为。

可以说道德是利他的更高层次,道德的最高境界是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实际上道德就是人类追求完全利他的目标而建立起来的各种社会行为规范,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的标志。判断一个人是否文明的标准就是道德,人与其它动物的区别就是讲求社会道德。如果一个人连作为人的各种基本道德都不讲,那么他与其它动物又有什么区别呢?虽然社会道德规范并不是强制执行的社会行为规范,但是人若想在社会上生存就不能不去遵守社会道德规范。道德是以利他为基础而建立的人类社会行为规范,社会道德规范要求人们必须自觉的遵守和践行各种道德规则,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一个有道德的文明人,才能真正的建立一个文明的人类社会。

随着道德的发展,人性利己由完全利己到利己利人到利人利己再到完全利他的方向进化。可以说利己利人、利人利己和完全利他是道德利他方式的三个进化层次。而完全利他是道德的最高理想境界,是不可能出现的理想境界。任何人都可以做到接近完全利他的境界,但不可能真正做到完全利他的理想境界。比如说雷锋,你可以说雷锋无限接近于完全利他的境界,但不能说他实现了完全利他的理想道德境界。因为只要他作为一个人,就不可能摆脱利己的人性。

道德的本质是利他,利他的实质是利己。道德抛不开利他,利他也抛不开利己。利己分为物质利己和精神利己,可以说精神利己和利他是难以区分的。精神利己和利他非常接近,实质上很多利他都是直接或间接地为了获得精神利己。可以说精神利己是为了追求精神上的愉悦,不再在意物质利益的得失,从而体现出一种利他的行为。所以那些道德高尚的人,他们无私奉献并不是不利己,只不过他们已经超脱了物质利益的层次,追求精神方面的满足。人的行为都具有一定的目的性,而利己是人类所有行为的最终目的。所以抛开利己去谈利他和道德,就是形而上学的利他和道德。

道德发展到今天,出现了一种理想道德主义。他们把利他和利己对立起来,把利己放在利他对立面。认为利他和利己是不能也不应该同时存在,他们追求的是毫无瑕疵的完全利他。实际上完全利他是不符合人性的,人性的本质是利己,没有人可以做到完全利他的理想境界。毫不利己、完全利他只能做为道德的最高境界来追求,但不能苛求人们能做到这一点。因为人们只能做到无限接近这一点,而不能最终实现这一点。所以道德和利他离不开利己,这才符合人性。

实际上人类是同时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双属性生物。人类的自然属性是在生物进化中从祖宗那里传承下来的,是深深烙印在基因中的利己性。人类的社会属性则是在人类社会诞生后才具有的属性,人的社会属性就是所谓的利他性。可以说自从人类社会出现之后,人就不再是孤立的生命体,而是自己各种社会关系的综合。所以人若想在社会中生存,就不能只考虑自己的利益,还要兼顾自己身边其他人的利益。完全利己的人是会被社会上的其他人所孤立的,最终会被排斥出社会之外。所以人只要生活在人类社会之中,是不可能不去考虑他人的利益和想法的。这就决定了没有人可以做到完全利己,完全利己不符合人的社会性;而人只要生活在人类社会中,就不可能不具备社会性。若想在社会上更好的生活,就不得不去做利他的事情,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利己。

人性的本质是利己,这是不可改变的永恒真理。所以利他的实质是为了利己,只有通过利他的合作方式我们才能更好的达到利己的目的。可以说利他是建立一切理想社会的基础,共产主义社会就是在利他的基础上建立的理想社会。虽然人性的本质是利己,但是如果离开了利他,人类社会的根基将会不复存在。可以说通过利己是不可能建立真正的理想社会的,只有通过利他才能建立真正的理想社会制度。现实的社会主义运动之所以失败,就是因为不了解利他的实质是利己。否认人性的本质是利己,注定了社会主义运动会走向失败,即使存在下来的社会主义也是变质的社会主义。若想建立理想的大同社会,就必须承认人性的本质是利己,也必须正确的认识到利他的实质是为了利己。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针对人性建立完善的社会制度,通过以利他为基础的合作方式建立完美的社会生产关系,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巨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