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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

 金章玉句 2012-11-11

        临近年底,纳税人格外关注的热点问题是年终奖多发一元钱,个人所得税可能就要多缴一千多元钱甚至更多。为了增进纳税人对政策的理解,进一步推进纳税服务工作,我局将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如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相关税收政策进行了梳理,介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对于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按“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该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公历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每一个纳税人只允许采用一次。

     一、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第一种情况,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当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即扣除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及税法规定的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差旅费津贴和误餐补助等项目后的工资、薪金所得金额。下同)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计算。

        按照税法规定,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当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3500元时,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个人所得税公式为:

        应纳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1:李某2011年年终奖为21000元,当月工资、薪金收入为4500元,则应纳税额为:    

        1.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第一步:确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1000÷12=1750(元),适用税率为10%(参见附件1,同下),速算扣除数为105元。

         第二步:按照公式计算年终奖应纳税额

         21000×10%-105=1995(元)

       2.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为:

        (4500-3500)×3%=30(元)

       3.当月个人所得税合计为:

         1995+30=2025(元)

    第二种情况,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当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计算。

    按照税法规定,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当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3500元时,应将年终奖减除“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再确定年终奖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这时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个人所得税公式为:

应纳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年终奖-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2:刘某当月工资、薪金所得2400元(低于3500元),2011年12月该单位再向刘某发放年终奖21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

    1.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第一步:确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1000-(3500-2400)〕÷12=1658.33(元),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元。

         第二步:按照公式计算年终奖应纳税额

         〔21000-(3500-2400)〕×10%-105=1885(元)

       2.由于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因此应纳税额为0。

       3.刘某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885(元)。

二、出现“年终奖多发一元钱,个人所得税可能就要多缴一千多元钱甚至更多”的原因

    我国目前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采用的是七档超额累进税率,具体计算方法是将征税对象按照在税率表中规定的所得区间进行划分并确定相对应的税率,且只就超过部分按高一级税率计算,不会发生增加的税额超过增加的征税对象数额的现象。但是,由于取得年终一次性奖金在税收政策上的特殊性,即在确定了适用税率后是按总额进行计算。因此,会在税率级次分界点上、下出现较大的差异。

例3:赵某2011年年终奖为18000元,当月工资、薪金收入为4500元,则应纳税额为:    

       1.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第一步:确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18000÷12=1500(元),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元。

         第二步:按照公式计算年终奖应纳税额

         18000×3%-0=540(元)

       2.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为

        (4500-3500)×3%=30(元)

       3.当月个人所得税合计为

         540+30=570(元)

     如果:赵某2011年年终奖为18001元,而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

       1.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第一步:确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18001÷12=1500.08(元),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元。

         第二步:按照公式计算年终奖应纳税额

         18001×10%-105=1695.10(元)

       2.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为

        (4500-3500)×3%=30(元)

       3.当月个人所得税合计为

         1695.10+30=1725.10(元)

   由此可见,当李某取得的年终奖在由18000元增长为18001元时,由于适用税率由3%变成了10%,导致了税款的增加。而且,由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税率为从3%到45%的七档税率,因此除18000与18001之间存在级差较大的情况外还包括:54000元与54001元之间;108000元与108001元之间;420000元与420001元之间;660000元与660001元之间;960000元与960001元之间,都存在同样的情况。

 

   附件1: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表

   附件2: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累进分界点情况表

 

                                               2011年12月12日

 

 

 

 

附件1: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不超过1500元的

不超过1455元的

3

0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

10

105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

20

555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

25

100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

30

2755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

35

5505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超过57505元的部分

45

13505

 

附件2:

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累进分界点情况表

发18001元比18000元多纳个人所得税1155.10元

发54001元比54000元多纳个人所得税4950.20元

发108001元比108000元多纳个人所得税4950.25元

发420001元比42000元多纳个人所得税19250.30元

发660001元比660000元多纳个人所得税30250.35元

发960001元比960000元多纳个人所得税88000.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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