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小卖部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学校小卖部的承包经营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校园内的小卖部交给乙方经营,乙方愿意承包经营。 第二条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壹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三条 学校小卖部的经营应坚持服务教学、服务师生、依法经营、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 第四条 小卖部经营必须办理合法经营手续。具体手续由乙方办理,办理手续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按年交纳承包费用。标准为 元/年。交款方式为:签定合同时付给甲方 元, 年 月 日前付给甲方 元。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小卖部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2.按合同约定收取承包费用; 3.为乙方的经营提供安全卫生的经营场地和相关设施; 4.不得允许除承包人以外的第三人在校内从事与乙方项目相同的经营。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对小卖部依法行使经营权; 2.依法经营,主动接受有关职能部门和甲方的监管,热情为师生服务; 3.不销售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学生用品和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和其他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商品。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因场地、设施存在安全隐患,乙方提出后甲方未采取措施排除,由此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因事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违法经营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未尽监管职责的,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3.乙方不按时交纳承包费用的,按应交纳费用的3%向甲方交纳违约金,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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