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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为何写潘金莲与女婿陈敬济偷情?

 杂货店伙计 2012-11-16

 

 

 

 

《金瓶梅》为何写潘金莲与女婿陈敬济偷情?

 

 

 

 

    尽管《金瓶梅》书里不乏性描写的笔墨,不乏房事场面的渲染,但笔者以为该书作者大多数情况下,不是为了写性而写性(当然无法排除迎合当时社会部分人士阅读需求),而是有所揭露有所鞭挞的。

 

    就拿潘金莲与女婿陈敬济的偷情一段为例,之所以这样刻画人物,是具有深刻涵义的。笔者以为作者在其中的考量因素主要有四:

 

 

    其一,对社会道德沦丧现状的无情揭露。

 

    我们知道,《金瓶梅》一书虽名义上写的是前朝之事,却是实写明朝社会。而明朝由于不少皇帝好淫、官员好色,致使整个社会淫风大炽。所以,作者写潘金莲与陈经济之偷情,不啻就是为了表现当时社会风气淫秽不堪的一幕。

 

 

    其二,用《西厢记》蓝本反讥偷情之恶。

 

    《西厢记》是元代王实甫所著的一出戏剧名著,它反映的是,书生张君瑞和相国小姐崔莺莺邂逅相遇、一见钟情,经红娘的帮助,为争取婚姻自主,敢于冲破封建礼教的禁锢而私下结合的爱情故事,表达了对封建婚姻制度的不满和反抗,以及对美好爱情理想的憧憬和追求。

 

    而《金瓶梅》在第八十二回和第八十三回中,却描写了潘金莲和陈敬济的偷情故事。几乎完全是以《西厢记》的情节为蓝本,是对《西厢记》的整体性袭用。《西厢记》描写的崔张相恋是个美好的爱情故事,而潘金莲和陈敬济两人偷情,是一种乱伦。这样的一种写法,讥讽之意凸显无疑。

 

 

    其三,以“恶有恶报”理念来警示世人。

 

    在明朝成书的许多话本小说中,我们都可以看到类似的警戒。如《肉蒲团》就是充斥全篇的“淫人妻女,妻女淫人”的说教。因而,在《金瓶梅》书中也不例外。西门庆不择手段大肆淫人妻女,得到的回报自然也是“妻女淫人”。陈经济既娶了西门大姐为妻,又与潘金莲偷情,不就是最好的说明吗?

 

 

    其四,通过故事揭示“纵欲亡身”规律。

 

    从《金瓶梅》书中,我们可以看到一种现象,大凡好色好淫的人物都是以非正常的死亡结局,显然,作者是沿着“纵欲----死亡”这个模式来安排人物结局的。西门庆死于纵欲已经很明显;潘金莲也死于武松之手;虽然陈敬济没有死去,但与死也差不多(他被吴月娘驱逐回家后,以外出做贸卖为名,卷了家中资财,与光棍杨光彦来到临清热闹繁华大码头,“游娼楼,串酒店,每日睡睡,终宵荡荡”,勾搭了粉头冯金宝,娶回家中,迫害吊死了娘子西门大姐。他欲图孟玉楼而被陷严州府,回到家,本钱被杨光彦吞没,家财被冯金宝转空,又因西门大姐之死被吴月娘告入官衙,将钱使得净尽,终于沦为叫花子,睡于冷铺,乞讨街头。(见《金瓶梅》第九十三回)。

 

    以上是我对《金瓶梅》之所以写潘陈偷情一段故事的粗浅理解。笔者之所以探讨这段文字,不想哗众取宠吸引眼球,而是希望通过古典作品中违背伦理道德现象的讥讽和谴责,以抒发自己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问题的重视和关注之情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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