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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弘毅:敬畏文化

 坚持男 2012-11-16

敬畏文化

(2012-08-05 13:39:07)
标签:

原创

分类: 心语

 

    7月31日的博文写了《别为难书家》,写完意犹未尽,还想接着话茬说:求字者根本不该出题。

    有的人花了几百万买房子,花几十万装修,或许又配上了全套红木家俱,当然也不能少名人字画。这时,字画对于他不是艺术,而是一种物质财富。因此他不知道求字是一种文化行为,而不仅仅是一种金钱交易。

    当今求字者所求较多的一种内容是:宁静致远。然而有相当多的求书者不知这四字是被压缩了的。西汉初年刘安的《淮南子·主术训》中就有“是故非澹薄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非宽大无以兼覆,非慈厚无以怀众,非平正无以制断”一段话。300年后的诸葛亮在《诫子书》中写了“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诸葛亮的话被更多的后人引用。有的人既不会欣赏书法的艺术性,又不懂文词内容的含意,要的无非是为墙壁填空的一张“字画儿”而已。有的求书者境界高些,会找有意义的好词。但他们把书法家当成了抄书匠,需要的不过是名家抄写的一张标语,至于写的好坏,内容懂不懂他才不管,只要是名家的真迹就可引以为自豪了。

    现在许多求字者把求字说成买字,把书法家当成“卖字的”。书法家名气越大,价钱就越高,但是求字者的气魄更大----老子有的是钱!当钱的重量能压倒艺术时,艺术家的尊严也就荡然无存。我遇到过这样的求字者,不但指定书写内容,而且告诉我其中某字要怎样写,而某字不要怎样写;卢中南先生也说过,有人非让他给写“刘炳森体”;还有的书法家的作品通不过求字者的“验收”,而被“退货”,其中不乏中国最高书法社团的会级领导。悲催啊!

    这种事在古代是何状况?远的不说,明清以来,书法作品的尺幅由小趋大。求书者依润例求书,而所得书作的文词内容,却全由书者的心情而定。如果外行贸然提出书写内容,那是对书者的最大不敬。而这类情况通常是收费加倍的。赵之谦给求书者的书作,内容多为临帖;吴昌硕更绝,常以抄录石鼓文打发求书人,可见那时书法家的地位之高。唐太宗时代就更邪乎,李世民爱书,写字高手一律当部长!而赵、吴的书法,无论当时还是现在,都没有因其作品的内容是没头没尾的临帖片段,而使其艺术性及经济价值受到丝毫的影响。

    曾多次看到这样的文章:要有敬畏心。敬畏先贤,敬畏大师,敬畏名著,敬畏艺术家……其实归于一句话是:敬畏文化。敬畏文化是有文化的表现,不懂得敬畏文化的人,恐怕也不懂得敬畏自己的父母。书法也是一种文化。你给书法家最大的尊重和创作空间,他也会给你最具艺术性的作品,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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