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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材期货经历的过程——苏州商品交易所线材期货交易始末

  2012-11-19

苏州商品交易所线材期货交易的标的物是直径6.5mm低碳钢Q195~Q235热轧盘条,包括普线和高线两个合约。其质量标准为(1)技术指标符合GB 701-1991或GB 700-1988规定的热轧盘条和符合YB4027规定的无扭控冷热轧盘条;(2)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热轧盘条应符合GB 701-1991的规定,无扭控冷热轧盘条应符合ZBH44001的规定;(3)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符合GB 2101-1989的规定。

1、 线材期货价格走势回顾
1993年至1994年间,受线材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线材期货合约价格波动频繁、波幅较大。
线材期货价格走势大体可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93年3月至6月),由于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内钢材需求迅猛增长,线材现货价格由1700元/吨一路攀升,至1993年上半年,市场价格突破了4000元/吨,作为对现货市场价格的预期,线材期货价格在1993年年初,高位运行于4000元/吨左右,与当时的现货价保持同步;
第二阶段(1993年7月至11月),受国家紧缩政策的影响,钢材市场需求减少,而国内钢材产量和国外进口继续增加,线材现货价格迅猛下跌,由最高时的4200元/吨降至2600元/吨左右,跌幅达38%;线材期货价提前于现货价急速下跌, 如三个月的期货价由最高4270元/吨跌至2347元/吨,跌幅达45%;
第二阶段(1993年12月至1994年1月),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的过程中形成的投资热潮,带来通货膨胀的预期和商品价格上涨的趋势,在这种趋势的拉动下,加之银根松动的配合,现货价格出现短期回升,而期货价格在投机行为的推波助澜下,先于现货价迅速反弹,最高价位为3840元/吨,超过了当时的现货价;
第四阶段(1994年2月后),国家采取了抑制通货膨胀的调控措施,社会需求不旺,加之钢材库存过大、进口过多,期货价格一路回落。

2、线材期货交易的经验总结
1993年,中国的期货交易所在没有任何国际参照物的情况下,首创线材期货品种上市,这在国内期货市场属于第一例。
(1)线材期货价格发现功能有所发挥
线材期货上市交易后,由于参与者众多、成交量大、流通性强,所以价格的预期性还算真实、可靠。分析苏州商品交易所线材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对比走势图可以看到1993年6月份以前,受供需影响,期价在4000元/吨左右高位运行,与当时的现货价格保持同步6月份以后,国家宏观调控措施逐步到位,在投资者合理预期下,期价先于现货价下调至2340元/吨;当年年底,由于大规模基建项目上马,引发投机资金对远期价格看好,期价又呈远期升水态势;而到1994年年初,面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加紧实现,期价又掉头向下,此后,再未高过国家计委规定的指导价。
整个交易过程中,在一般月份没有出现期价过度偏离现货价的情况,而到交割月份期价基本显示与现货价接轨的趋势。另外,比较推出期货前的现货价格波动, 1992年现货市场。6.5mm线材最高价4400元/吨,最低价1600元/吨;期货推出后,期货价最高4270元/吨,最低2340元/吨,减少波动870元/吨,期货价格起到了削峰填谷的熨平作用。参与者认为,线材的期货价格走势比较贴近实际,基本上真实反映了我国政治、经济因素对现货和期货市场的影响。
(2)线材期货交易为企业提供了一定的避险渠道
因为成交活跃及期货价格走势相对合理,使得钢材市场的各类主体可以利用期货市场来回避现货价格风险。在线材期货交易中,曾涌现了少数成功的套期保值案例。如苏州商品交易所线材上市之初,只有苏州和南京的两家地方钢铁企业参加,随着套期保值功能的发挥年后发展到华东地区几个生产线材的大中型钢厂相继人市,其他地区的主要钢厂也都以不同形式参与了线材的期货交易。在期货价格的两波大跌势中,一些钢厂在高价位时按生产计划在远期合约上抛售,既实现了销售,又确保了货款及时回笼,免受了“三角债”之苦,还避免了现货价大跌带来的损失。
(3)线材期货交易示范了“另类”钢材流通环境
线材期货交易以公开竞价、计算机撮合成交为手段,改革传统落后的交易方式,规范了交易行为,为钢材流通创造了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保证了交易的透明度。

3、线材期货交易的缺憾和不足
(1)线材期货套期保值功能发挥不足
据苏州商品交易所提供的材料,在当年线材期货交易中,首钢、鞍钢、唐钢、包钢等一些国有大中型钢厂,曾以不同形式参与了套期保值交易。但是,由于当时的市场发育不成熟,交易所对套期保值没有一套健全的管理办法,而市场投机力量占主导地位,导致钢铁企业对套期保值缺乏正确的认识,即使有一定的认识,也没有健全的制度保护套期保值企业的利益。许多企业在交易过程中,遇到行情波动,便一改初衷,参与投机,从而误失套期保值良机,造成损失。因而,线材期货虽然属我国期货市场的独创,但是难免被暂停交易的命运。
(2)线材期货交易后期投机过度
线材期货主市交易期间,由于当时国内期货市场尚处于试点阶段,市场管理者、投资者尚未成熟,表现在:第一,期货合约设计不尽合理;第二,交割仓库布局不够合理,如苏州商品交易所的线材交割仓库集中在华东地区,使投机者操纵市场有机可乘;第三,欠缺品牌交割制度,交割量不宜控制,交割质量缺乏保证,容易产生纠纷;第四,各项法规制度建设滞后,整个市场缺乏严格的风险管理规范和抵抗风险的能力;第五,投资者缺乏理性的投资意识,市场整体投机气氛过于浓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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