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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记作者眼里的乔布斯和山姆·沃顿(节选)

 昵称535749 2012-11-20

作者: Andy Serwer    时间: 2012年11月19日    来源: 财富中文网

沃尔特·艾萨克森和约翰·休伊非常罕见地接受了《财富》杂志主编苏安迪的采访。对于史蒂夫·乔布斯和山姆·沃顿这两位卓越的商业领袖,他们有着非常细致而深刻的了解。

回顾过去100年最伟大的商业思想家,史蒂夫·乔布斯和山姆·沃顿肯定处于这份榜单最顶部的位置。乔布斯创建了地球上最有价值的公司——尽管苹果公司(Apple)的股价已经从历史最高位跌落,但这家公司的价值依然超过5,000亿美元;沃顿则是世界最大公司沃尔玛(Wal-Mart)的创始人,该公司过去12个月的营收额高达4,500亿美元。但乔布斯和沃尔顿的功绩并不止于此。两人开启了零售、商业,甚至社会革命。他们改变了我们购物和互动的形式,甚至改变了我们工作和生活的方式和场所。两人出身的背景迥异。乔布斯是一位来自加州、带有浓厚商业气息的反文化偶像。来自加州的沃尔顿则是一位老派的保守主义者。但两人又非常相似:他们当然都反对偶像崇拜,而且冷酷无情,对其身边的人往往非常地严苛。但这仅仅是表面现象。如果真的深入到他们的生活和事业之中,各种妙不可言的见解就会浮现出来。

就比较和对比这两位杰出人物而言,还有谁能比两人杰出的传记作家沃尔特·艾萨克森和约翰·休伊做得更好呢?《乔布斯自传》(Steve Jobs)的作者艾萨克森是阿斯彭研究所(Aspen Institute)CEO,曾任CNN主席、《时代周刊》(Time)编辑,也是基辛格、富兰克林和爱因斯坦的传记作者。《富甲美国:零售大王沃尔顿自传》(Sam Walton: Made in America with Walton)一书的作者休伊则是时代公司(Time Inc.)的总编辑、《财富》杂志(Fortune)前编辑(我的老板)。

这次交谈的灵感源自笔者9月初在寡头控股公司全球峰会(Global Summit for the Closely Held)上对休伊和艾萨克森进行的一次采访。峰会主办者BDT公司(BDT & Co.)是一家面向家族企业的商业银行。3年前,离开高盛公司(Goldman Sachs)之后,拜伦·特罗特创办了这家公司。在高盛期间,他有一个著名的身份:为沃伦·巴菲特服务。一提起他们的传记的主角,休伊和艾萨克森似乎有说不完的话要讲(正如你将看到的那样,我其实没必要问许多问题!)。以下是这次访谈的摘要:

苏安迪:对于商科学生和经商者来说,这两本传纪是必读书——这一点毫无疑问。山姆·沃尔顿和史蒂夫·乔布斯位居史上最伟大的商业领袖之列。所以我首先想问两位传记作家的是:你们与他们是如何结识的?

沃尔特·艾萨克森:1984年1月份,那时我还是《时代周刊》杂志一名刚刚入行的记者时,史蒂夫·乔布斯来到我们杂志社显摆最初版本的麦金塔电脑(Macintosh)。从那时起,我就认识他了。我发觉他的性格存在两面性。他让我们使用一位珠宝商的放大镜观察电脑的图标。尔后,他的脸色突然变得阴沉起来,开始训斥我们,他说我们永远都无法体会这玩意的美妙之处。我看到了他个性中极端的一面,开始逐渐喜欢上了这个家伙。

我先后成为《时代周刊》和CNN的编辑之后,他就成了我的好朋友,只不过这种友情每年仅延续2天——因为他要发布新产品,我们才有了这种关系。

2004年,我来阿斯彭研究所工作之后,有一天我接到了乔布斯打来的一个电话。他说他想跟我出去散散步。我说:“没问题”。我当时并不知道所谓的散步其实就是他与朋友会面的方式。我之前写过一本关于本杰明·富兰克林的书,并且即将完成一本阿尔伯特·爱因斯坦传记。他说:“接下来,我想让你为我写传记。”我最初的反应是:“可以啊,本杰明·富兰克林、阿尔伯特·爱因斯坦,然后是你……。”我半开玩笑地问乔布斯他是否认为自己理应成为这个序列的继承人选。我说:“或许再过二三十年吧,当你退休后再写也不迟。”

后来,他的太太对我说:“要是你打算写一本关于史蒂夫的书,最好现在就开始行动。”到那时,公众已经知道他生病了。她说:“他不想让大家知道,但他进行癌症手术之前却要给你打电话。”

苏安迪:约翰,你和山姆·沃尔顿是什么情况呢?你们怎么认识的?

约翰·休伊:1988年11月,我去《财富》工作。当时,他们决定评选沃尔玛为“最受赞赏的公司”。一般情况下,假如我们给某家公司打电话说:“我们打算评选你们当“最受赞赏的公司”,上《财富》的封面。”接下来的事就不用我们操心了,对方自然会安排。但是,沃尔玛却回复说:“不感兴趣。我们不想跟这事儿扯上关系。”

杂志社的编辑说:“这事儿必须得他们配合,”因为山姆·沃顿从来没有面对过媒体的镜头。他一直躲着媒体。编辑说:“你是南方人,你得亲自去阿肯色州跑一趟,说服他。”

于是,我就去了。当时再过两个礼拜就到圣诞节了。天气非常糟糕。我跑到沃尔玛,老老实实地敲门。他的助手——她叫贝琪——说:“他打猎去了。现在不在。”

一连几天都是这样。雨一直下个不停。我知道他开一辆破皮卡,所以常常开车往那路过,找那辆破车。

十天后,我告诉摄影师:“我们再跑一趟,如果还是看不到那辆车,我们就撤。”

我们开着车过去,看见了那辆车。山姆·沃尔顿肯定在楼里。我们进了楼,我操起电话话筒,说:“我能跟贝琪通话吗?”接电话的是山姆·沃尔顿。我说:“您是山姆·沃尔顿吗?”他说:“我是。”我说:“我是《财富》杂志的约翰·休伊。我在这儿已经待了十天了。天一直在下雨。我老婆正在跟我闹离婚。如果我拍不到你的照片,他们就会炒了我。那我今年的圣诞节就没法过了。但其实,我只需要十分钟就能完事。”

你明白,干记者这行没必要讲面子。
他走出来,然后我们拍了他的照片。拍照的时候,他一直唠叨个没完。“你们太浪费闪光灯了。你们太浪费胶卷了。”然后,他又说:“对了,你们不许把照片登到封面上。”

我们开始讨价还价。最后照片还是上了封面。我写了一篇沃尔玛的长篇报道,接下来差不多三年的时间里,我一直跟着他飞来飞去,坐车东奔西走,差不多免费跑遍了整个美国。

译者:任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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