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耕种角度而言,以“平坟还田”的方法增加耕地,投入产出比极端不合理,周口平坟支出5000万,增加耕地0.2%
以“平坟”的方法增加耕地,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但取得的效果却十分有限,如果考虑到给当地民众带来的心理伤害,投入产出比就更低。例如,周口市商水县在28个行政村试点平坟复耕,全县共出动宣传车65辆,印发宣传资料26.9万份,悬挂条幅5500多幅,临时性标语6.3万条,永久性标语3700多条。商水县有130多万亩耕地,坟头占地5000多亩。商水县平坟工作的投入将达到3000多万元,而目前为止,周口全市财政投入殡葬改革经费5378.2万元……如此力度的投入,换来的效果是截止目前为止,平迁200多万座坟墓,复种耕地近3万亩。2011年年底,周口市耕地保有量1281.15万亩,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和民心换来3万亩的耕地只占全市耕地保有量的0.2%。[详细]
面对土地转用的利润和财政对土地收入的依赖,“平坟”之后“复耕”难得保证
平坟所得土地如果仅仅“复耕”,土地承包金每亩每年最高也不足千元,但如果进行商业开发,土地出让基准价则可能翻几十番。在土地方面,占用耕地和利用原有建设用地的土地收益绝大部分留在地方,地方政府可以通过低价征用耕地然后高价出让的办法获取巨大收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05年的一项研究显示,在一些地方政府,土地直接税收及城市扩张带来的间接税收占地方预算内收入的40%,而土地出让金净收入占政府预算外收入的60%以上。但是,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建设占用多少耕地,就要开垦多少耕地。征用的土地是不能随便卖的,要有卖地的指标,这个指标的立意是保护耕地,保障耕地总量的不减少,这就需要耕地指标。[详细]
面对高额利润和硬性土地政策,结果可能是“平坟不还田”
正如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涌认为,赶农民上楼,让活人集中居住,腾出宅基地;平坟运动则是让死人集中居住,腾出墓地。一活一死,但目的相同——“醉翁之意不在墓,而在地”。河南省平坟运动的出现,虽然延续已久,但是大规模强力度地推进,却是紧随拆迁运动之后,可见,此次平坟运动有其复杂性,它不是简单的殡葬改革的历史延续。各级政府大块卖地,或大块圈地建设新城、开发区、科技园,使得它们很快站到了18亿亩耕地红线上。在此政治硬约束下,土地征收政策收紧,但地方官员智慧迭出,荒山复垦、填海造田,花样种种。由于土地转用的利润极大,所以土地指标非常宝贵,几乎就等同于巨额支票。面对高额利润和硬性土地政策,很难保证高度依赖土地收入的地方政府会将“平坟”所得土地用于农业耕种,而不是用来置换耕地指标。 [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