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酒鬼变魔鬼后

 棋中王 2012-11-23

酒鬼变魔鬼后

 

酒鬼酒中检出了塑化剂,随着官方监管部的确认,50度酒鬼酒塑化剂超标247%,不啻让公众感到震惊。人们立刻想起去年台湾爆出的“塑化剂事件”,涉及217家厂商、747项商品,几乎所有台湾主要食品厂商卷入其中。而这次由酒鬼酒引发的大陆版的“塑化剂事件”,尽管尚处于萌芽状态,但已呈发酵之势,使酿酒行业受到巨大冲击。敏感的股市第一时间作出反应,不仅酒鬼酒被证监会停牌,整个酿酒板块也遭到重创。各大超市开始下架酒鬼酒。消费者亦谈酒色变,不知含有超限塑化剂的白酒还有那些品牌,更担心自己是否摄入了超量的塑化剂毒素,而有损于身心健康。如同当年乳品行业“三氯氰胺门”的魔鬼三鹿奶粉一样,酒鬼酒无疑成为酿酒行业的魔鬼。

酒鬼真的有鬼,酒鬼酒在最新发布的公告中,不得不向广大消费者和投资者道歉。不过,依然强词夺理辩称,一是未发现人为添加“塑化剂”的情况,有可能是在转运、包装过程中的迁移;二是以媒体报道的酒鬼酒中DBP含量为1.08 mg/计算,按照我国人均预期寿命,每天饮用0.5公斤,其中的DBP不会对健康造成损害;三是声明截至目前,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我国及其他国家均未制定酒类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限量标准;四是重申公司产品完全符合GB2757-1981GB2760-2011等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但按照20116月《卫生部办公厅关于通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最大残留量的函》规定的标准0.3 mg/计算,酒鬼酒中的塑化剂超出247%

解读下来,第一,既然我酒鬼酒没有人为添加,便没有主观故意行为,也就没有主要责任,至于可能发生在转运、包装过程中的问题,充其量负有连带责任而已。第二,引述媒体报道称,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根据国际通用风险评估方法和欧洲食品安全局推荐的人体可以耐受摄入量,我酒鬼酒所谓的“超标”,只要消费者每天不饮酒超量,尽管放心喝,不会影响身体健康。第三,既然目前国际国内尚无对酒类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限量标准,凭什么说我酒鬼酒超标?言外之意,我酒鬼酒是被超标了。第四,直接叫板卫生部,我酒鬼酒完全符合你卫生部颁布施行的两项国标,即GB2757-1981《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和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仅凭一纸《卫生部办公厅关于通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最大残留量的函》,就判定我酒鬼酒违规,未免牵强点了吧。笔者不得不佩服,酒鬼酒的危机公关能力,到了这个节骨眼上,似乎还在据“理”力争呢。至少让你卫生部陷于尴尬境地,到底是“国标”大?还是“函”大?显然是在钻法律的空子。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酒鬼变魔鬼,连“鬼辩”都是升级版的。公众是不是还要感谢酒鬼酒,给大家上了一堂酒鬼酒的“普法”课呢?

既然酒鬼妖魔化了,那就需要我们的监管部门“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对白酒“塑化剂事件”要追查到底,究竟有无人为添加因素,还是仅仅源于“转运、包装过程中的迁移”。公众需要了解事实真相,而不能仅靠“可能”的揣测、判断和推演。我们不妨听一些业内人士之说,“纯酒精溶于纯水,但食用酒精不是纯酒精,在勾兑过程中要加香精等众多添加剂,故采用勾兑工艺的酒水如果不添加塑化剂,长时间放置会造成上半部分喝着是水味,下半部分喝着是酒精加香精味。”“由于消费者判断年份长的依据主要是通过色泽和粘稠度,所以有可能白酒厂家靠塑化剂来增加酒的粘稠度,标注年份越久的添加得越多。”可见人为添加塑化剂的可能性不是不存在。

更值得关注的是,据中国酒业协会官网发表声明称,通过对全国白酒产品大量全面测定,白酒产品中基本上都含有塑化剂成分,最高2.32 mg/,最低0.495 mg/,平均0.537 mg/。其中高档白酒含量较高,抵挡白酒含量较低。由此得出结论,我国白酒的塑化剂含量普遍存在,需要监管部门对其是否超标给予检验鉴定,以告知公众。可喜的是,“质监部门已部署进一步对全国白酒生产企业进行深入排查,要求企业认真查明可能导致白酒含有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原因,从源头抓紧进行整改,包括采取调整工艺设备、更换接触材料和产品包装等措施,并向监管部门报告。监管部门坚持从严监管,发现任何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严格查处。”但愿我们的监管部门,能够尽快把真正的“酒鬼”揪出来,还广大消费者一个安全健康的食品环境,别让“美丽中国”再遭污染。

20121123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