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快设施蔬菜发展步伐,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今年方山县在执行省、市奖补政策的基础上,采取六项扶持措施,强力推进设施蔬菜建设,着力提升设施蔬菜发展水平。 该县一是建设补助措施。对政府职能部门安排的日光节能温室项目,补助资金每亩达2万元以上的不予补贴,不足2万元的补足2万元;对政府职能部门安排的塑料大棚项目,补助资金每亩达5000元的不予补贴,不达5000元的补足5000元;未安排项目补助资金的每棚(1亩)补助5000元。二是土地流转补助措施。该县大力推进土地流转,对承包土地进行奖补。重点在沿川范围内符合土地承包政策法规,承包耕地面积在100亩以上并签订规范流转合同的规模经营主体,每亩给予100元的财政补贴。三是实行贴息措施。对以村为单位集中建设10亩(建筑面积)以上的日光温室或塑料大棚的个人和合作社,且已审核贷款并实际投入设施蔬菜建设的,积极向上级争取全额贴息,贴息期限为1年。四是企业帮扶措施。全县五户规模以上资源型企业,每户必须新建50亩(建筑面积)温室或塑料大棚。企业可以自行修建,也可以由企业出资,县政府统一规划实施,建成后冠以企业名称。五是生产补贴措施。对正常生产的日光温室和大棚,将视建设情况每亩(建筑面积)每年分别给予1000元或500元的生产技术补助。六是农机具补贴措施。凡经农机部门统一购置卷帘机、微耕机的给予购置款30%的财政补贴。与此同时还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购买钢筋骨架的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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