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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婚姻中的“男”言之隐

 云中漫步者也 2012-11-28

传统婚姻中的“男”言之隐  
 
   中国传统婚姻,往往不是两个人的事,而是具有社会意义的大事。在某种意义上,婚姻是两个家族的事,婚姻除了完成传宗接代的任务之外,还担负着一定的政治与经济使命。很多时候,婚姻是否隆重,这就代表着两个家族的面子问题。

   这种观念影响下,中国结婚成本都是非常高。传统结婚方式,要给聘礼、摆酒、买家具、要有房子等。借钱娶老婆,这是很常见的。说真的,在中国娶一个老婆确实是非常不容易。尽管丈母娘推高房价理论并不正确,但是却道出一个事实,年轻人要结婚的时候,来自丈母娘的压力,导致男方筹钱买房。什么原因导致结婚成本偏高?虽然和近年以来的高房价有关,但这不是真正原因所在。毕竟,房子不是结婚必需品,西方社会很多人结婚,都没有买房,人家一样可以结婚。既然一个人生活是可以租房的,但是两个人结婚了,为何就不可以租房?西方社会很多夫妻都可以租房,但是中国却非买房不可?造成这种不同,这就是不同国家的文化观念不同,从而导致行为选择有所差别。

  传统以来,结婚必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同时并不提倡自由恋爱和结婚。这种情况下,在以家族为中心的体制下,婚姻关系在亲权的干预下其牢固度是很强的。结婚就不是两个人的事,而是关系到两个家族问题。在光宗耀祖的文化观念下,双方家族都希望能够婚姻事情搞得隆重、体面等。彼此之间攀比,从而把结婚成本推高了。很多女方家长认为,如果对方不给一定聘礼,不把婚姻搞得隆重,让女儿嫁得体面,就不答应这门婚事。

  中国传统婚俗最重要的一个内容应该是聘礼,在男女双方初步达成婚姻意向后,由男方向女方支付一笔数目可观的礼金。之所以要给聘礼,主要就是作为对女方家庭失去劳力的补偿,同时作为对女方父母的赡养费。把女儿嫁出去,家庭就失去一个劳动力,聘礼就是等于购买一个劳动力。作为女方家长,辛苦把女儿养大了,但是没有得到什么回报,就要成为别人妻子、别人媳妇,要求得到一些补偿是理所当然的。

  传统社会里,如果女儿嫁出去了,就不可以随便回到娘家了。“父债子还”,但不会让女儿和女婿来承担。嫁出去的女儿,一般情况下,无须再赡养自己的亲身父母,同时也再不享有继承权。聘礼就相当一次性购买了女儿的劳动力,从而拥有对妻子一定产权。在这种婚姻制度下,女性婚姻地位无法和男性平等。毕竟,妻子是丈夫购买回来的劳动力,就应该听从丈夫的安排。

  这种聘礼制度下,娶老婆成本就增加很多。要顺利娶到老婆,就必须付出让对方满意的聘礼。同时,还要接受丈母娘提出各种附加条件。这对很多男人来说,确实不是一件容易事情。家庭贫穷的男人,娶老婆成本可能更高。有些家长担心女儿嫁给家庭贫穷的男人,到时日子过得不好,就会把聘礼价格提得更高,从而获得一种额外补偿。

  造成结婚成本偏高,这和亲权强势有关。如果结婚仅仅是两个人的事,很多成本都可以降低。一对年轻人,本来打算结婚,但是丈母娘却不同意,前提就是这个准女婿还没买房。这种强势亲权干预,本来不应该发生的成本,也成为真实成本。传统社会,男方家长在儿子很小时,就给他准备娶老婆的钱,或者选择童养媳方式。造成这种现象,很大程度取决于家长对子女拥有很大的占有权。因此,一对青年男女,很难摆脱父母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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