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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欲”

 杂货店伙计 2012-12-01

 

 

 

再谈“欲”

 

 

 

前文说到欲来自于人的心理或生理,往往来自于生理的一般都是人生理需要而产生的,饿了要吃饭,渴了要喝水,冷了要穿衣,这些都是主观上“原生态”的。但来自于心理的欲,往往都来自于客观方面的诱惑。

 

当今世界,纷繁复杂,五光十色,色彩斑斓,充斥着各种各样的诱惑,几乎每个人都会遇到形形色色、五花八门的诱惑,有物质方面的,也有精神方面的,诸如功名利禄,金钱美色,香车美宅,金银珠宝,名包名表、山珍海味等等。

 

人都是平凡而普通的,如果这些东西摆在面前,不可能不为之所动,这是人的本性所决定的,想拥有这些东西是人之常情,也是正当的欲望,关键是你怎样去获得,获得多少,这完全取决于你自己。

 

诱惑可以毁灭一个人,却也可以成就一个人。有了某种欲,能使你精神振奋,产生动力,通过付出智慧和劳动,在为社会和人类创造了财富的同时,获得你想拥有的东西,满足你的欲,值得提倡,值得鼓励,值得享用,但为了某种欲,不择手段,投机取巧,或者损人利己,损公肥私,用不正当的方式去获得来满足你的欲,恐怕就要犯规甚至犯罪,最终把自己摧毁。

 

获得多少你才能满足呢?这里就有个度的把控问题,大文豪托尔斯泰曾讲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人想得到一块土地。地主就对他说,清早,你从这里往外跑,跑一段就插个旗杆,只要你在太阳落山前赶回来,插上旗杆的地都归你。于是,那个人为了得到更多的地就不要命的跑,太阳偏西了还不知足。太阳落山前,他是跑回来了,但已精疲力竭,摔个跟头就再没起来,于是有人挖了个坑,就地埋了他。牧师在给这个人做祈祷的时候说:“一个人要多少土地呢?就这么大”。

 

这个故事充分揭示了欲过度或欲无度的危害,凡事总有限度,一旦过度,必受惩罚,这是朴素的人生哲学,也是自然界诸多事物的规律。民间流传的许多具有劝诫意义的故事都在提醒人们把控自己欲的度。

 

现实当中把控不好度的大有人在,陕西的“表哥”杨达才拥有名表23块之多,其价值不菲,按常理当官的男人有一两块名表也属正常,并且也够用了吧,可如此之多就令人怀疑了,再喜欢名表也不至于花钱买那么多块呀,一查果真有问题,葬送了自己,实属贪得无厌之辈。

 

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曾经讲过“人类的欲望是填不满的黑洞,穷人有穷人的欲望,富人有富人的欲望”。他还讲了一个故事并发表了观点:“据说印度人为捕捉猴子,制作一种木笼,笼中放着食物。猴子伸进手去,抓住食物,手就拿不出来。要想拿出手来,必须放下食物,但猴子绝对不肯放下食物。猴子没有“放下”的智慧。人有“放下”的智慧吗?有的人有,有的人没有。有的人有的时候有,有的人有的时候没有。有的人能抵挡金钱的诱惑但未必能抵挡美女的诱惑,有的人能抵挡金钱美女的诱惑,但未必能抵挡权力的诱惑,人总是会有一些舍不得放下的东西,这就是人的弱点,也是人的丰富性所在”。

 

当今确实有一些人没有“放下”的智慧,经不起诱惑而放纵私欲,人在钓鱼时,鱼钩上放的诱饵,就是为了诱惑鱼的,经不起诱惑的鱼上钩了,就毁灭了自己。胡长清官可谓够大了,可他抵挡不住美色和金钱的诱惑,某私企老板周雪花以重金和女色为诱饵,钓住了这条“大鱼”。周雪华的“游鱼贪食,钓者透之,人皆为鱼,我则钓者”打油诗,道出了他利用诱惑使其产生欲然后上钩的伎俩。

 

切记:天上不会掉馅饼,没有付出就没有收获;

 

不义之财莫伸手,不是你的莫强求;

 

贡献可越多越好,欲望要适可而止;

 

鱼贪饵,必将上钩,人贪利,终要落网;

 

    ………

 

诱惑不可怕,关键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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