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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把教师当成“万金油”

 荔枝果 2012-12-03

“上学迟到、上课讲话、做小动作……老师对学生所有违纪行为都要进行罚款处理!”近日,荆州市荆州区多名学生反映,一年多来,荆州区南门一所重点中学某班主任在班上实行“以罚代管”班规,还声称学生想违纪可包年。(《荆州某高中现罚款特色班 迟到罚10元违纪可包年》)

“以罚代管”偏离了教育的初衷。迟到罚10元想违纪可包年,“以罚代管”的做法发生在教书育人的学校里,让人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教育的本质主要在于教,与罚款无关。“以罚代管”是解决不了问题的,相反,还存在着危害和隐患。学校不是执法单位,没有权力对学生施以经济处罚,这种做法就是典型的乱收费现象。罚款惩罚力度有限,也许刚开始实施时奏效,但不是长久之计。

“以罚代管”的实质是对学生违纪行为的纵容,是在暗示学生只要交钱,就可以继续违纪,甚至可以犯更大的错误,这种做法与学校教育的初衷严重相悖。试想,学生交了钱之后所有的违纪都一笔勾销了,还能有悔过意识吗?当学生违纪可以用金钱交易的时候,我们的教育岂不是已经误入歧途?

“以罚代管”是惰性无能的教育方式。历史上有过“文景之治”,男有其田可耕,女有布可织,人们过着田园一样的生活。秦朝为何是中国历史上最短命的朝代,就是因为残暴,民不聊生。古人把国家或治理得好,或治理的乱,其关键在于管理的能力。从强硬的“以罚代管”到批评教育式的引导,体现的是人性的管理方式,自然会慢慢消除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对立。“以罚代管”嫁接到对学生的管理中,教育的效果很有可能适得其反。教育的关键是引导,而不是用罚款这类方式来惩罚不遵守纪律的学生。

“以罚代管”引进校园,不是一副灵丹妙药,用起来往往适得其反,甚至会走向极端。教育是个细活,对待问题学生,纠正他们的错误,需要深挖内因,对症下药,而并非简单一罚了之。教育学生是老师的职责,需要付出辛勤与汗水,更需要展现智慧与人品。简单地将“以罚代管”用到学生身上,既违背教育初衷,也显示出老师在管理方面的惰性和无能。

感言:不要认为学校就是万能的,学校如何能让家长配合学校做点工作呢?当下是家长望子成龙,又不愿意在教育方法上管理学生,反而自以为是,与学校的教育背道而驰,把一切都让学校去背、去顶。作为政府是否有责任去做这个工作呢?如果政府不去做,谁又能做呢?学校不是万能的,教师不是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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