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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十项措施加强新农合资金监管

 徐徐读书 2012-12-04

榆树市十项措施加强新农合资金监管

发布日期: 2012-06-05 稿件来源:榆树市

  榆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加大监督管理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新农合资金安全,保证新农合试点工作规范化运行。

  一是制定了《榆树市新农合十条禁令》。建立罚惩机制约束不良行为。同时市合管办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责任书,定点医疗机构与科室及医务人员签订责任书,逐级落实责任,使医疗机构和经办机构的服务质量得到提升。

  二是建立参合患者身份审核制度。参合患者入院前首先到医院合管办登记,工作人员核对其合作医疗证和身份证,做到人证相符。患者入院后,首诊医生再次核对,医院合管办设专人跟踪查房,市合管办监察科每周进行一次抽查,杜绝冒名顶替、挂床住院等违规行为。

  三是建立严格的检查制度。每年市合管办与市卫生局、市纪检委、监察局联合开展新农合专项执法监察工作,对全市51家定点医疗机构的新农合业务进行全面检查。

  四是建立单病种限价收费管理制度。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级别,对5种常见病、多发病实行最高限价收费,超出收费标准的部分有医疗机构承担,有效控制了医疗费的过快增长。

  五是建立贵重药品及特殊检查审批制度。各定点医疗机构有专人负责贵重药品、特殊检查的审批,务求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切实减轻参合农民的医药费用负担。

  六是建立新农合专家组例会制度。新农合专家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反馈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七是建立定期公示制度。市、乡、村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每月公示新农合资金使用情况及报销2000元以上患者情况,榆树信息港、榆树电视台每月公示新农合资金使用情况及报销6000元以上患者情况,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赋予了参合农民知情权和监督权。

  八是建立外伤患者现场调查制度。参合农民受伤后立即向市合管办报案,市合管办到现场调查取证,或于出院后核实情况,保证参合外伤患者报销公平、公正,确保合作医疗资金安全。

  九、对市直、民营定点机构进行突击查房。榆树市合管办随时对市直以及民营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突击查房。主要是针对住院患者挂床以及冒名顶替、套取合作医疗资金的现象,同时对其他住院患者的自然情况、参合情况、入院登记情况、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及医疗机构的病历管理等情况做细致的检查。

  十、召开乡医培训会。召开全市村级乡医培训会,讲解合作医疗《药品目录》及有关政策,杜绝突击开药,集中开药,齐合作医疗证等行为,要按照参合患者用药需求开药,确保合作医疗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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