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都不是居住地户口的:
1.男方或者女方先到想要落户的一方的档案地领取一本生育服务证。
2.领完证后,男方或者女方档案地在生育服务证上盖计生章或者是人事章,证明是初婚初育,由经办人签字。
3.男方或者女方各要出一份婚育情况证明,男方去档案地出,还要盖档案地的计生或者人事章。女方是去户籍地出,盖居委会的章和街道计生办的章。
4.在夫妻双方居住地开相关证明。
5.到男方档案或者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计生部门进行核准办证。
夫妻一方是居住地户口的:
1.先到本市一方存档单位领取《生育服务证》。
2.外省市一方申请人应提交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和街道、乡(镇)计生部门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3.到本市一方所在地街道、乡(镇)计生部门进行核准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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