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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在校被强奸之“野地责任论”

 aqdyi 2012-12-05
12月3日,一网友微博爆料称,原阳县太平镇一中学教导主任致使一留守女生坠胎被刑拘,受害人家属在要求县教育局追究学校责任时遭雷人回应,该教育局一位负责人告诉受害人家属,“如果这件事发生在漫天野地里,你们是不是还要追究漫天野地的责任?”(大河网12月3日)

  不知道那个教导主任平时都在教导学生们什么东西,现在看来不壶是一只衣冠禽兽而已。而那名生于1994年的女孩是一位留守女生,父母都在外地打工,她跟着近90岁的祖母和小她两岁的妹妹一起生活,她本来应该在学校得到更多来自老师、来自所谓的教导主任之类的教育工作者们的关爱,留守儿童已经是中国社会足够可怜的群体了,却在学校遭此不幸,实令人情何以堪?!

  因此学校没有尽到责任,是理所当然的,这甚至都不能说是间接责任了,毕竟强奸女生的正是其班主任兼学校教导主任,不论如何,学校都难以推卸至少是管理上的失职和监管的责任。然而即使是面对受害女生家长提出并不过分要求的情况下,当地教育局负责人竟然恬不知耻的说出,“如果这件事发生在漫天野地里,你们是不是还要追究漫天野地的责任?”这种话,试问这位领导,你还有人性吗?如果你代表教育局说话,试问你们有资格坐在教育局的岗位上害人吗?教育局岂不成了害人局?

  小学生都明白一个道理,学校与野地是不同的概念,学校的有人管理的,而野地是野的,也就是没有人管理的,教育局应该不会弱智到分不清吧?无非是试图推卸责任而已。学校对其教导主任强奸女生当然应该负上责任,因为从学校到教育局层层管理,也就是这个所谓教书育人的机构背后,是一大堆从事所谓教育的人,善良的百姓尊敬的称他们为“蜡烛”,意思是“照亮了别人、毁灭了自己”,然而在这所学校,教导主任的禽兽行径却恰恰相反,快活了自己却毁灭了孩子一生。如此恶劣的情况发生,作为主管教育的部门,理应该本着实事求是和负责任的原则,严肃看待学校责任,严惩禽兽老师的同时,并诚恳的给女生家长一个合理的交代。然而该教育局的言论却让我们看到了十分失望的结局,仍然是处心积虑的试图逃避责任,而且祭出如此荒唐无耻的理由。

  事实上教育局的“野地责任论”,就仿佛曾经某派出所的“戴套不算强奸”论如出一辙,都是一种强权霸道的歪理邪说,奇谈谬论。作为教育局管理学校的教导主任、班主任却强奸了自己的学生,天理难容,试问教育局领导,关野地何事?如果局长的女儿也被老师强奸,是否也应该找野地的责任呢?或者干脆自认倒霉?近年来类似老师对自己学生不轨的事件屡屡发生,甚至有禽兽老师连小学女生都不放过,真是给教育工作者脸上抹黑,应该说绝大多数老师都是勤勤恳恳教书育人,并深受学生尊敬爱戴,在所有人的一生记忆里,老师为自己付出的辛勤汗水无疑是值得珍藏和怀念的。同理,如果学生被自己深信并爱戴的老师所害,试想会怎么样呢?难道受到伤害的仅仅只是学生自己或家长亲人们吗?绝非如此,受到伤害的也包括所有的老师、所有的教育工作者们。

  尊师重教应成为社会的共识,而传道授业解惑,则是教育者的天职,关爱学生也应该成为老师的职业道德之一;但面对教育局领导无耻的“野地责任”论,只能说是教育的耻辱,令教育者们汗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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