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项目不得向住户分摊? 据物业管理协会的物业管理专家谢凯介绍,根据物价局的有关规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办公及生活等自用水、电,必须单独设表,其费用由物业管理单位负担,不得向住户分摊;小区绿化物养护、园林水池喷泉、值班室、保安亭以及喜庆活动、宣传、装饰等用水用电,其费用均由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列支,不得向住户分摊;小区开展多种经营活动的水、电费用,由该项经营收益列支,不得向住户分摊。 哪些项目由住户合理公摊? 住宅大楼内走廊、楼梯、公共设施的公用水、电费用,由本楼住户合理分摊;小区范围的路灯用电费用,由小区的所有住户合理分摊;广州市区的高层住宅(含商铺、办公楼)的电梯等公用设备运行的电费,应设独立计量表,由所有使用该电梯和设备的住户合理分摊。 电梯由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统一列支,不得向住户分摊;严禁把分摊的水、电费用与住户自用的水、电费用混合统收。 推进一户一表减少错收多收 面对手头的水电费缴纳单据,不少业主质疑水电分摊费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是否有错收误收多收的现象。目前主管部门对水电分摊问题的监管基本采取的是不告不理的方式,具体金额的准确性基本没有部门去核查,因此也就不能排除有些物管公司将各种成本列入分摊费用,转嫁到业主头上了。保障业主权益最好的办法是尽快推行一户一表,需要分摊的设施都有独立的水电表,这样在计算的时候就可以清晰明白,减少纠纷。 如何把公摊水电降下来? 目前住宅小区水电公摊的方式一般有三种,一种是水电分摊不计入物业管理费中,单独收取;第二种是将所有公摊费用计入物业管理费中,不再另外收取,即总包制;第三种则采用公共部分的水电开支列入管理费,而单栋楼宇的走廊、电梯、洗水池等水电费由该栋楼业主自行分摊的方式,至于在分摊中是采用按户平摊,还是按照面积比例、楼层高度不同测算,或者采用固定单价按面积收取的方式,则由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 从执行的情况看,几种方式可以说各有利弊,水电公摊不计入物业管理中,对节能是个非常大的考验,物业管理公司对水电的无节制使用,将直接使得全体业主的公摊费用上升。而采用总包制,物业管理公司会非常注意控制成本,注意节能,但容易产生服务不到位的问题。曾有小区从分摊方式转变为总包方式,结果至少节能三分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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